2011年3月,某企业转让一处2007年7月购置的办公用房,转让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原购房发票注明购房款300万元,购入时缴纳契税9万元,转让时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5万元,缴纳印花税0.2万元,上述金额和凭证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确认,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是( )。A.314.7万元B.359,7万元C.374.7万元D.376.5万元

题目

2011年3月,某企业转让一处2007年7月购置的办公用房,转让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原购房发票注明购房款300万元,购入时缴纳契税9万元,转让时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5万元,缴纳印花税0.2万元,上述金额和凭证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确认,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是( )。

A.314.7万元

B.359,7万元

C.374.7万元

D.37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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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


    答案:对
    解析:

  • 第2题:

    17、5.某纳税人转让旧房,但既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也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则应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3000万元(含税)。 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该公司转让的不动产为2014年外购的房产,属于非自建的老房产,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按照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3000-2000)÷(1+5%)×5%=47.62(万元) (与回机构所在计算申报的应纳税额,应是一致的) 应纳附加税=47.62×(7%+3%+2%)=5.71(万元) 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55(万元) ②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71+66+3000×0.5‰=73.21(万元) ③加计扣除=2000×(1+5%×3)=2300(万元) 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2014年10月1日)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2017年5月1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2014.10.1~2016.9.30,两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1年(2016.10.1~2017.5.1,7个月超过6个月,视为1年),因此,本题按3年计算扣除。 ④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5+73.21+2300=2428.21(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3000-47.62)-2428.21=524.17(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524.17÷2428.21×100%≈21.59%(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率0) 应纳土地增值税=524.17×30%=157.25(万元)

  • 第3题:

    44、判断: 2.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C

  • 第4题:

    判断题: 2.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A.Y.是

    B.N.否


  • 第5题:

    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6%计算扣除。()


    B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