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题目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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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A、B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A、B项正确。
C、D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所以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C项错误;只有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才能给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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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7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刘璋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对刘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财产来清偿债务

    答案:A,B
    解析:
    (1)选项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2)选项D:《合伙企业法》未赋予合伙人的债权人该项权利。

  • 第2题:

    公元()年,刘焉病卒,刘璋继任益州牧。


    正确答案:194

  • 第3题:

    214年,刘备逐刘璋,占领()


    正确答案:益州

  • 第4题:

    刘璋是()的儿子。


    正确答案:刘焉

  • 第5题:

    幸好刘璋旗下某位官员知道了刘备的阴谋,于是向刘璋告发。刘璋才避免了一直被蒙在鼓里。这位官员是谁?


    正确答案: 此人是张肃。

  • 第6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6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2017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4个月。4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刘某行使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填空题
    ()见魏延在筵前舞剑欲刺刘璋,于是亦上前舞剑以护刘璋。

    正确答案: 张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

    顾谐可向人民法院主张对刘璋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

    对刘璋的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

    D

    对刘璋的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刘备决定回荆州援救孙权,刘璋也很慷慨,决定攒足刘备物资和军队。请问刘璋决定给刘备多少人?

    正确答案: 给了四千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入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B

    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C

    刘某对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D

    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责任时的效力。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种约定仅有对内的效力而无对外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 第12题:

    填空题
    公元()年,刘焉病卒,刘璋继任益州牧。

    正确答案: 194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见魏延在筵前舞剑欲刺刘璋,于是亦上前舞剑以护刘璋。


    正确答案:张任

  • 第14题:

    刘备因()才决定进攻刘璋的。


    正确答案:刘璋给刘备的援助仅是老弱军四千

  • 第15题:

    刘璋占据了中国的()


    正确答案:蜀地

  • 第16题:

    刘备决定回荆州援救孙权,刘璋也很慷慨,决定攒足刘备物资和军队。请问刘璋决定给刘备多少人?


    正确答案:给了四千人

  • 第17题:

    刘某打算加入某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刘某要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 A、取得原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 B、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刘某关于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C、刘某应当如实向合伙人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 D、刘某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正确答案:A,B,D

  • 第18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入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 B、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C、刘某对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D、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多选题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

    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

    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本题中,朱某与刘某的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因此不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C两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项,《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刘某非合伙内部成员,故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 第20题:

    填空题
    刘璋是()的儿子。

    正确答案: 刘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合伙人高某因个人事务欠刘某30万元债务,而刘某同时欠合伙企业27万元债务。高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则刘某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

    以其对高某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代位行使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

    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主张高某的财产应当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幸好刘璋旗下某位官员知道了刘备的阴谋,于是向刘璋告发。刘璋才避免了一直被蒙在鼓里。这位官员是谁?

    正确答案: 此人是张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

    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

    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

    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1)选项AB: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选项C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当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才能依法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