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人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人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B.刘某对人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C.刘某对人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D.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题目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人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人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B.刘某对人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C.刘某对人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D.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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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应对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A、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
    • B、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 C、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 D、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轻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正确答案: 合伙企业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本案约定不合法。

  • 第3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王某转让合伙份额给朱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经张某与李某的一致同意
    • B、只需通知张某与李某
    • C、张某或李某主张以合理条件受让王某的份额的,王某必须将份额转让给张某或李某
    • D、朱某对转让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4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王某退伙,王某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丙企业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退伙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 B、以原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C、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 D、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5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积累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

    •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 B、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
    • C、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
    • D、由合伙企业所有
    • E、由张某、王某、李某共有

    正确答案:D

  • 第6题:

    问答题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伙企业的哪些事务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正确答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下事务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处分合伙企业财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用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王某的债权无法实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A

    应当以美味食品厂为被告

    B

    应当以张某为被告

    C

    应当以张某、王某、李某为共同的被告

    D

    应当以张某、王某、李某、刘某为共同的被告

    E

    合伙人可以推举张某为诉讼代表人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所以合伙企业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债权人张某应当以美味食品厂为被告。

  • 第8题:

    多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在刘某没有抽出出资前,张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美味食品厂的名义向债权人王某借款10万元,在刘某抽出出资后,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其债务时,王某可以如何追偿债务()?
    A

    可以请求张某一人偿还10万元,不能向王某、李某、刘某请求偿还

    B

    可以请求刘某一人偿还10万元

    C

    可以请求张某、王某、李某、刘某按照出资比例偿还

    D

    可以请求王某或李某偿还10万元

    E

    可以请求张某偿还10万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所以,刘某以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价值2万元食品制品,对合伙企业承担2万元的责任。所以B是错误的。本案中,因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王某可以向张某、王某、李某三人中的任何一个请求偿还全部债务。如果请求张某一人偿还全部债务,张某清偿的数额超过分担比例的,可以向王某、李某、刘某请求偿还。所以,A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但是王某不能请求张某、王某、李某、刘某按照出资比例进行清偿,因为刘某是有限合伙人,如果按照出资比例清偿,刘某清偿的数额就超过了其所应承担的2万元的数额。所以C是错误的。

  • 第9题:

    单选题
    某甲有限合伙企业中,王某和张某为有限合伙人,陈某与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后来王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因经营失败,该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是()。
    A

    王某、张某

    B

    陈某、赵某

    C

    王某、张某、陈某、赵某四人

    D

    王某、赵某、陈某三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普通合伙企业有合伙人马某、屈某、董某三人。2016年3月,合伙企业厂房失火,造成4名工人受伤。同年4月,合伙人董某退伙。同年5月,合伙企业吸收张某人伙,修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现合伙企业无力支付4名工人的医疗费等债务。关于本案的责任承担问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应由马某、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应由马某、屈某、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应由马某、屈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应由马某、屈某、董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的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11题:

    问答题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正确答案: 合伙企业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本案约定不合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张小果的继承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张小果当然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B

    如果李某不同意,张小果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应退还张某的财产份额给张小果

    C

    如果朱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张小果可以继承张某的合伙人地位成为普通合伙人

    D

    任何情况下张小果都不能成为合伙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周某、王某、李某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周某欲把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的约定,则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周某的转让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 B、周某依法对外转让时,王某、李某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份额
    • C、如周某经王某、李某同意,将其份额转让给了第三人,则周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就免除了责任
    • D、第三人购得该份额后,其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必负责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张小果的继承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小果当然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 B、如果李某不同意,张小果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应退还张某的财产份额给张小果
    • C、如果朱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张小果可以继承张某的合伙人地位成为普通合伙人
    • D、任何情况下张小果都不能成为合伙人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入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 B、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C、刘某对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D、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张某、李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清算过程中,甲企业的财产及其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偿清合伙企业的债务。清算结束后,下列关于甲企业可否注销及其剩余债务解决方法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B、不能注销甲企业,债权人在清算结束后连续5年内,享有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 C、不能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单选题
    李某、王某、贾某三人共同出资100万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40万,王某、贾某各出资30万。王某为了买房向刘某借了20万,约定借期6个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欠下朱某150万。假设两笔债务均已到期,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A

    刘某可以代位行使王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朱某可以要求李某清偿150万的债务

    C

    朱某应先向该合伙企业求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可以向各台伙人求偿

    D

    朱某可直接要求李某、王某、贾某三人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CD三项,《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朱某不可以先要求合伙人李某清偿合伙债务,而是应先向该合伙企业财产求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可以向各合伙人求偿。

  • 第18题:

    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入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B

    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C

    刘某对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D

    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责任时的效力。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种约定仅有对内的效力而无对外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 第19题:

    单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张某、王某、李某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该约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A

    该约定无效,应当由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共同经营和管理,民事责任由三人共同承担

    B

    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张某、王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该约定有效,应由张某一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民事责任由张某一人承担

    D

    该约定部分有效,应当由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

    该约定有效,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责任


    正确答案: E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张某、王某、李某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这个约定部分有效,也就是说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约定有效,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的约定无效。

  • 第20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王某退伙,王某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丙企业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退伙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B

    以原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D

    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李某、刘某准备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下事项:王某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出资;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李某全权负责;刘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李某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有限合伙企业的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不能成为合伙人,但是李某和刘某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B

    刘某承担有限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李某和王某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C

    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处理方式的约定无效,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D

    该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王某无论是作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都可以以发明专利出资。
    B项,刘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约定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项,《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故李某作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
    D项,《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本题中,李某承担无限责任已表明其为普通合伙人,符合“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的条件,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积累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
    A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B

    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

    C

    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

    D

    由合伙企业所有

    E

    由张某、王某、李某共有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企业的积累财产是指合伙企业成立后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依法取得的全部收益。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王某、李某授权张某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1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
    A

    善意第三人

    B

    所有第三人

    C

    与合伙企业有经济往来的人

    D

    普通债权人

    E

    知情第三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