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上交所与深交所接受的市价申报类型不同,具体如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①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②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5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③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①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②本方最优价格申报;③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⑤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⑥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