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1个月,仍未有人来认马,陈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陈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赵某,但卖马时陈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郭某来找赵某要求返还该马,为此引起纠纷。问:(1)陈某饲养马的过程中,其与郭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2)本案中,赵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为什么?

题目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1个月,仍未有人来认马,陈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陈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赵某,但卖马时陈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郭某来找赵某要求返还该马,为此引起纠纷。问:
(1)陈某饲养马的过程中,其与郭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
(2)本案中,赵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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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各案件中,对于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村民刘某诉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太低而电死了他家的牛,请求损害赔偿,则县供电局应当对自己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B.马某路过牛某家门口,被牛某养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500元,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牛某赔偿。牛某认为自家的狗从不咬人,马某必须证明自己确实是被牛某的狗咬伤的

    C.陈某委托黄某去广州购买一批牛仔裤,后因牛仔裤滞销,陈某不承认黄某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于是双方对黄某是否有代理权发生争议,应当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

    D.某日中午,赵某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正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支付医疗费4800元。就花盆坠落砸伤赵某的事实,应由赵某负责举证


    正确答案:AC
    AC。注意:合同纠纷中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第2题:

    吴某饲养的一头马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吴某便将该马抛至野外。姜某将马牵回家,并寻找失主。吴某告诉姜某,他不要这马了。姜某多方请兽医给马治病,4个多月后,马恢复了健康。姜某遂以2500元的价格将马卖给了王某,吴某要求姜某将卖马款还给自己。姜某不允,吴某遂起诉到法院,称姜某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马款应归自己。
    请问:
    (1)在本案中,谁拥有马的所有权?
    (2)姜某卖马所得是否为不当利益,为什么?
    (3)该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在吴某抛弃马之前,吴某享有马的所有权;自姜某捡到马至将马卖给王某期间,姜某享有马的所有权;王某自将马买下后享有马的所有权。
    (2)不是。因为姜某是马的所有人,有权处分其所有权。
    (3)吴某已经丧失马的所有权,姜某卖马所得不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当的处分所有物的行为,因此吴某无权起诉姜某返还卖马所得。

  • 第3题:

    下列各案件中,对于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错误的有:()

    • A、村民刘某诉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太低而电死了他家的牛,请求损害赔偿,则县供电局应当对自己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B、马某路过牛某家门口,被牛某养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500元,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牛某赔偿。牛某认为自家的狗从不咬人,一定是马某故意逗狗造成的。马某必须证明自己并未故意招惹牛某的狗
    • C、陈某委托黄某去广州购买一批牛仔裤,后因牛仔裤滞销,陈某不承认黄某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于是双方对黄某是否有代理权发生争议,应当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
    • D、赵某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正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支付医疗费4800元。就花盆坠落砸伤赵某的事实,应由赵某负责举证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马某、赵某到某饭馆喝酒。其间,二人大声叫喊并划酒令猜拳。在旁边吃饭的王某表示不满,马某对此破口大骂,王某与马某吵起来,后马某、赵某对王某拳打脚踢,造成王某轻微伤。饭馆秩序打乱,其他客人纷纷夺路而逃,饭馆经济损失2000多元。马某、赵某的行为应构成()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A、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B、殴打他人
    • C、寻衅滋事
    • D、扰乱单位秩序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马,陈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陈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赵某,但卖马时陈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郭某来找陈某认领马。 问题: 1.陈某饲养马的过程中,陈某与郭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2.如果在陈某饲养过程中,马脱逃,但陈某已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陈某是否应对马的脱逃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为什么? 3.如果陈某拣到马后故意隐蔽信息,意在占有,与郭某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4.在第3题的情况下,如郭某来要马,陈某不给,则陈某与郭某之间产生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5.本案中,赵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为什么? 6.如果陈某卖马时向赵某说明马是拣到的,但赵某仍支付相当价款,郭某能否向赵某要求取回马?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二者之间构成无因管理关系。
    2.陈某已经尽到了一般善意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因此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二者构成不当得利关系。
    4.二者之间由不当得利转化为侵权关系。
    5.赵某在主观善意的情况下,已经支付相应对价,能取得对该马的所有权。
    6.由于赵某主观上并非善意,因而不能取得对马的所有权,因此郭某享有对马的物上请求权。

  • 第6题:

    问答题
    有一天晚上,邓某在路边发现一匹母马无人看管,左右寻找也没发现主人,就把马带回家,他四处打听,没发现有人丢马,就将这匹马和自己的马放在一起饲养,后来马配了种,生下小马。过了一阵,邻村何某找到他说马是自己的,要求领回马。邓某认为何某可以领走母马,但小马应当归自己,因为这是自己精心照料才使母马怀上小马。但是何某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小马,小马也应当归自己所有。假如在照料这母马的过程中,马突然遭雷击而死,何某要求邓某赔偿,此事该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邓某不用向何某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原理,在无因管理之债中,如果管理人给进行管理的标的物造成损害的,在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动物死亡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管理人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买。于是,马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梁某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陈某支付第一笔房款时,马某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陈某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马某、陈某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陈某支付首付20万无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陈某表示仍然要买1号房,要求马某按原合同履行。马某表示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陈某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陈某认为马某违约在先。3月中旬,陈莱诉请法院确认马某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马某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马某则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梁某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梁某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梁某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梁某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梁某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梁某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梁某热水器的毁损,应由(  )承担赔偿责任。
    A

    李某

    B

    梁某

    C

    B公司

    D

    李某和B公司共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2002年7月20日,马某通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甲租赁了王某的一套房子,租期为三年,当时,马某、甲、王某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如果马某和王某双方有一方违约,甲不仅要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而且应该替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4年10月1日,王某突然通知马某,说这套房子已经决定卖给孙某,并让他在11月15日之前搬出。马某不同意,随后找到经纪公司甲,要求其同王某就此事进行交涉。随后甲了解到,王某已通过经纪公司乙与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04年12月,马某曾想将自己租赁的房子转租给自己的朋友陈某。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马某必须征得王某的同意,可书面形式,也可口头形式

    B

    马某同陈某所签署的转租合同的租赁期不能超过2005年7月19日

    C

    陈某应该承担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

    D

    转租期间,如果原租赁合同出现变更,则转租合同也必须随之变更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买。于是,马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梁某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陈某支付第一笔房款时,马某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陈某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马某、陈某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陈某支付首付20万无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陈某表示仍然要买1号房,要求马某按原合同履行。马某表示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陈某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陈某认为马某违约在先。3月中旬,陈莱诉请法院确认马某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马某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马某则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梁某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梁某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梁某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梁某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梁某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梁某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针对马某要求陈某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

    陈某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B

    陈某可以要求马某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返还

    C

    陈某可以要求马某将收受的购房款利息返还

    D

    陈某若不履行,须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赵某与马某曾经有矛盾,赵某听说马某放风要把自己砍掉,决定先下手为强。2018年8月14日晚7时许,赵某邀约李某、韩某等人前往帮忙,并携带砍刀7把。在某街道赵某发现马某,一行人随即追赶。马某见势不妙立即朝街西头河堤奔跑。追赶40米后,马某从河堤上跳下,扑到河里,并且往河心游。赵某等人在河堤上看马某游了几下,因为怕警察来,就一起跑到附近棉花田里躲藏,等了半小时未见警察来,一行人逃离现场,第二日,马某的尸体在河内被发现。经法医鉴定,系溺水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B

    赵某等人持刀追赶的行为与被害人溺水身亡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C

    赵某等人持刀追赶马某具有伤害的故意,其持刀追赶的行为与马某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构成故意伤害罪

    D

    赵某等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赵某等人持刀追杀马某,马某被逼无奈跳河,赵某等人的追杀行为与马某的跳河行为有因果关系,赵某等人至少具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11题:

    单选题
    马某、赵某到某饭馆喝酒。其间,二人大声叫喊并划酒令猜拳。在旁边吃饭的王某表示不满,马某对此破口大骂,王某与马某吵起来,后马某、赵某对王某拳打脚踢,造成王某轻微伤。马某、赵某的行为应构成()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A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B

    殴打他人

    C

    寻衅滋事

    D

    扰乱单位秩序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买。于是,马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梁某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陈某支付第一笔房款时,马某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陈某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马某、陈某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陈某支付首付20万无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陈某表示仍然要买1号房,要求马某按原合同履行。马某表示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陈某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陈某认为马某违约在先。3月中旬,陈莱诉请法院确认马某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马某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马某则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梁某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梁某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梁某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梁某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梁某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梁某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马某、梁某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  )。
    A

    效力待定合同

    B

    无效合同

    C

    有效合同

    D

    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何某经人介绍与马某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生活方式不和,马某回到娘家居住。何某多次到马某娘家劝其回家,遭马某拒绝。何某恼羞成怒,怀恨在心,产生报复马某一家的念头。三日后晚10时许,何某留下遗书后,携带事先自制的炸药包、炸药瓶等爆炸物至马某家潜伏。次日凌晨4时许,何某用细线将一炸药瓶吊至马某家的厨房天窗内,并随即引爆,致使马某弟弟因房屋倒塌窒息死亡,马某的父母和马某受轻伤。何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爆炸罪
    B.故意杀人罪
    C.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
    D.想象竞合犯


    答案:A
    解析:
    本案属于法条竞合犯,何某基于一个杀人的故意而实施了爆炸行为,同时触犯了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两个法条。按照对法条竞合犯的一般处理原则,应以爆炸罪定罪处罚。

  • 第14题:

    (2009年真题)村民方某将自己饲养的马拴在树上。同村村民何某出来遛狗,狗见到马嗷嗷乱叫,并向马咬去。马受惊挣断缰绳,疯狂往公路上跑,将正在公路上练习骑摩托车的赵某撞倒,花去医疗费共2万余元。根据民法规定,此责任应由(  )。

    A.方某承担
    B.何某承担
    C.方某和何某共同承担
    D.方某、何某和赵某共同承担

    答案:B
    解析:
    本题所给标准答案是B项,《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本题无答案。《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规定,赵某既可以要求何某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方某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赵某要求方某承担责任的,方某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何某追偿。可见,本题从题干表述和选项要求看,都不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法选择,故将本题答案设置为无。注意:《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修改了《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民法通则》第127条后段规定:“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该条并没有明确,动物的饲养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进一步明确了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动物致害的,受害人既可以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而且,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第15题:

    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对此,某市公安局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下列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原物的有()。

    • A、张某借了李某的手表,向王某炫耀说是其叔叔赠送的,王某信以为真,以极低的价格买了下来,后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 B、宋某偷了马某的金项链,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牛某,马某要牛某返还
    • C、于某借了何某一支金笔,谎称丢失,何某要求于某返还
    • D、唐某向赵某购房,唐某付清房款后入住,但并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该房的共同共有人张某要求唐某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多选题
    下列各案件中,对于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错误的有:()
    A

    村民刘某诉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太低而电死了他家的牛,请求损害赔偿,则县供电局应当对自己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B

    马某路过牛某家门口,被牛某养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500元,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牛某赔偿。牛某认为自家的狗从不咬人,一定是马某故意逗狗造成的。马某必须证明自己并未故意招惹牛某的狗

    C

    陈某委托黄某去广州购买一批牛仔裤,后因牛仔裤滞销,陈某不承认黄某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于是双方对黄某是否有代理权发生争议,应当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

    D

    赵某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正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支付医疗费4800元。就花盆坠落砸伤赵某的事实,应由赵某负责举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查举证责任的分配,注意:合同纠纷中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第18题:

    问答题
    有一天晚上,邓某在路边发现一匹母马无人看管,左右寻找也没发现主人,就把马带回家,他四处打听,没发现有人丢马,就将这匹马和自己的马放在一起饲养,后来马配了种,生下小马。过了一阵,邻村何某找到他说马是自己的,要求领回马。邓某认为何某可以领走母马,但小马应当归自己,因为这是自己精心照料才使母马怀上小马。但是何某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小马,小马也应当归自己所有。假如在照料这母马的过程中,马突然狂性大发踢伤了邓某,邓某因此支付了两百元医药费,这医药费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邓某有权要求何某支付200元医疗费。因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本人应当偿付管理者在管理事务中所受的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有一天晚上,邓某在路边发现一匹母马无人看管,左右寻找也没发现主人,就把马带回家,他四处打听,没发现有人丢马,就将这匹马和自己的马放在一起饲养,后来马配了种,生下小马。过了一阵,邻村何某找到他说马是自己的,要求领回马。邓某认为何某可以领走母马,但小马应当归自己,因为这是自己精心照料才使母马怀上小马。但是何某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小马,小马也应当归自己所有。邓某要求小马归自己所有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邓某要求日后产下的马驹归自己所有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马驹在性质上属于天然孳息,天然孳息在与原物分离之前是原物的一部分,与原物分离之后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它的所有权也应当随原物的所有权归属。所以邓某的主张不能成立,但何某必须向邓某支付照料马所支出的饲料费或其他管理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买。于是,马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梁某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陈某支付第一笔房款时,马某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陈某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马某、陈某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陈某支付首付20万无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陈某表示仍然要买1号房,要求马某按原合同履行。马某表示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陈某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陈某认为马某违约在先。3月中旬,陈莱诉请法院确认马某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马某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马某则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梁某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梁某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梁某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梁某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梁某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梁某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  )赔偿。
    A

    马某

    B

    梁某

    C

    A公司

    D

    梁某和A公司共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买。于是,马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梁某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陈某支付第一笔房款时,马某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陈某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马某、陈某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陈某支付首付20万无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陈某表示仍然要买1号房,要求马某按原合同履行。马某表示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陈某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陈某认为马某违约在先。3月中旬,陈莱诉请法院确认马某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马某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马某则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梁某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梁某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梁某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梁某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梁某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梁某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关于1号房的物权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房屋买卖出现纠纷,1号房仍应归马某

    B

    陈某与马某签订合同在先,1号房应归陈某

    C

    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1号房应归梁某

    D

    不能确定1号房的物权归属问题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有一天晚上,邓某在路边发现一匹母马无人看管,左右寻找也没发现主人,就把马带回家,他四处打听,没发现有人丢马,就将这匹马和自己的马放在一起饲养,后来马配了种,生下小马。过了一阵,邻村何某找到他说马是自己的,要求领回马。邓某认为何某可以领走母马,但小马应当归自己,因为这是自己精心照料才使母马怀上小马。但是何某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小马,小马也应当归自己所有。邓某照料母马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邓某照料马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因此,邓某为他人照料丢失的马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作为无因管理人,其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一张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从其亲戚刘某手中获赠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10万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马某为此事,共花费了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B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C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D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所支出的5000元费用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马某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水泥的提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提货单是记载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
    B项,《物权法》第106条中关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规定,善意取得不仅应基于有偿的交易行为,而且以合理的对价为其成立条件,马某取得提货单未支付合理对价,且提货单载明甲厂为水泥的货主,因此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CD两项,《民法总则》第122条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单及其项下财产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据。马某与韩某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马某支出的5000元费用应由其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权利,韩某不负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