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的执行机关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 第2题:

    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 第3题:

    对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负责执行的主体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部门

    D.监狱


    A

  • 第4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执行?
    A:判处罚金的决定
    B: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
    C:判处无罪的判决
    D: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答案: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260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的第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第252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故A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仅有一般医院的诊断证明是不符合要求的。
    《刑诉解释》第432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262、263条,《刑诉解释》第449条。

  • 第5题:

    下列有关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B: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C: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D: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担的正当债务,应当在没收的财产中优先受偿

    答案:D
    解析:
    【考点】刑事诉讼中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详解: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可见,A项不选。《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3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可见,B项不选。《刑法》第59条第1款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可见,C项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41条第2款规定: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故D项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