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按照两岸认可的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处理办法不当的是:( )
A.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应当有后者的委托函霞在收到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委托函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送达
C.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其他期限逾期的.,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可不予送达
D.人民法院按照委托函中的受送达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能送达的,应当附函写明
情况,将未完成送达的委托材料依原途径退回
第1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向台湾地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送达范围包括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送达范围包括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代为向住所地在大陆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C.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目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 D.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应当注明人民法院的传真号码,并要求受送达人在收到传真件后及时予以回复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