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题 刘某和郑某骑自行车正在马路上行进,此时被害人路某驾驶的小公共汽车开了过来,由于道路坎坷不平,且有积水,少许汽车激起的污水溅到刘某和郑某的身上,刘某和郑某遂要求路某赔2万元给他们俩,路某只答应赔200元。刘某和郑某拿出随身携带的14首以割下两只耳朵相威胁,路某被迫将身上的金戒指和手机、呼机及现金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数额达近一万元。临走,刘某和郑某又对路某说,5天以内,你还得将剩下的1万元给我们送来,不然,我们还得割你的耳朵。迫于无奈,路某只好在5天后将另外1万元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关于本案

题目

第 94 题 刘某和郑某骑自行车正在马路上行进,此时被害人路某驾驶的小公共汽车开了过来,由于道路坎坷不平,且有积水,少许汽车激起的污水溅到刘某和郑某的身上,刘某和郑某遂要求路某赔2万元给他们俩,路某只答应赔200元。刘某和郑某拿出随身携带的14首以割下两只耳朵相威胁,路某被迫将身上的金戒指和手机、呼机及现金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数额达近一万元。临走,刘某和郑某又对路某说,5天以内,你还得将剩下的1万元给我们送来,不然,我们还得割你的耳朵。迫于无奈,路某只好在5天后将另外1万元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关于本案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和郑某构成共同犯罪

B.刘某和郑某构成抢劫罪

C.对于后面的1万元,刘某和郑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不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类似于第10题,抢劫罪的主要特征在于,当场性,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占有公私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日后占有,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要求被害人在若干时日内交付财物,否则届时将对其采取侵害行为,这就应该考虑定敲诈勒索罪。本案,郑某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是不言自明的,至于罪名,则是区分而论的,对于后面的1万元,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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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腾达建筑公司诉郑某拖欠建筑工程款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刘某以自己的房产为郑某提供担保,经申请执行人腾达公司同意,法院裁定暂缓执行。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之后,如果郑某仍然不能履行义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刘某的房产
    B:法院不能执行刘某的房产
    C:法院应当让腾达公司另行起诉刘某
    D:法院对于郑某的财产和刘某的房产都可以执行
    E:法院只有在执行郑某的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执行刘某的房产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可以仅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执行担保财产更为便利,也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E项,执行担保财产不必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前提。

  • 第2题:

    被告人郑某,1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下列哪些人员有权对本案提出申诉?

    A:被害人赵某的父亲
    B:郑某的胞兄
    C:证人刘某的母亲
    D:郑某的辩护人张某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1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申诉,辩护人无权提出。

  • 第3题:

    某日晚,于某骑自行车在一路段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于某擦碰。刘某下车与于某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某,并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等部位,至其左颈、左胸挫伤。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先捡起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过程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等部位。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某,其中一刀砍中轿车。后刘某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B.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C.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正当防卫。
    第二步,;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D选项。

  • 第4题:

    方某回家的路上,被一小区3 楼放置的花盆砸到了,该房屋房主为郑某,但已出租给刘某,刘某正在居住,则方某造成的损失应由( )承担责任。

    A.小区物业
    B.方某
    C.郑某
    D.刘某

    答案:D
    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5题:

    甲某驾驶机动车和乙某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责任如何划分?


    正确答案: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第6题:

    王某正在匀速行车,8岁儿童李某玩弹弓,射出的石子击中王某的左眼,王某本能地捂住自己的眼睛,方向盘失去控制将正在骑自行车的刘某撞死。王某的行为是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刘某驾驶摩托车抢夺被害人张女士的挎包时,张女士牢牢抓住挎包不放。为了挣脱张女士,迅速逃离现场,刘某瞬间加大油门,将张女士拖拽倒地,抢得价值约200余元财物。对刘某应当以抢夺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下列关于危险驾驶罪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在道路上飙车,闯红灯时撞死2名行人,构成危险驾驶罪
    • B、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途中被交警拦下,没有发生事故,不构成犯罪
    • C、李某驾驶校车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 D、刘某驾车走非机动车道,撞死1名骑自行车的人后逃逸,构成危险驾驶罪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下列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 A、甲发现乙正在生产伪劣产品,而将乙打成轻伤,造成乙无法生产伪劣产品
    • B、张某持刀抢劫赵某钱包后逃跑。赵某第二天发现张某,遂将其打伤
    • C、刘某遇到仇人王某追杀,慌不择路,将路人许某推向王某,导致许某被王某砍伤
    • D、周某看见吴某正在对郑某行凶,遂捡起砖头将吴某打成轻伤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张某(15岁)和刘某(17岁)在共同抢夺过程中使用暴力将被害人华某打成重伤。对张某和刘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B、对张某和刘某以抢劫罪(结果加重犯)定罪处罚
    • C、对刘某以抢劫罪(结果加重犯)定罪处罚
    • D、对张某和刘某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A,C

  • 第11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对于县检察院对郑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刘某、被不起诉人郑某以及县公安局
    • B、县公安局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向县检察院要求复议
    • C、郑某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向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 D、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对郑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该县人民检察院纠正

    正确答案:A,B,D

  • 第12题:

    不定项题
    刘某和郑某骑自行车正在马路上行进,此时被害人路某驾驶的小公共汽车开了过来,由于道路坎坷不平,且有积水,少许汽车激起的污水溅到刘某和郑某的身上,刘某和郑某遂要求路某赔2万元给他们俩,路某只答应赔200元。刘某和郑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以割下两只耳朵相威胁,路某被迫将身上的金戒指和手机、呼机及现金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数额达近一万元。临走,刘某和郑某又对路某说,5天以内,你还得将剩下的1万元给我们送来,不然,我们还得割你的耳朵。迫于无奈,路某只好在5天后将另外1万元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关于本案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是:( )
    A

    刘某和郑某构成共同犯罪

    B

    刘某和郑某构成抢劫罪

    C

    对于后面的1万元,刘某和郑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D

    不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类似于第10题,抢劫罪的主要特征在于,当场性,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占有公私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可以是当超也可以是日后占有,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要求被害人在若干时日内交付财物,否则届时将对其采取侵害行为,这就应该考虑定敲诈勒索罪本案,郑某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是不言自明的,至于罪名,则是区分而论的,对于后面的1万元,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 第13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14题:

    案情:
    A公司总经理郑某与B公司进行一项合同的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后,郑某参加了B公司举行的晚宴。由于郑某不胜酒力,很快便有些醉意,于是被其秘书刘某和司机楚某架到车上,准备送其回家。车行至市区以后,由于司机楚某注意力不集中,将前方骑自行车的李某撞倒,楚某赶紧刹车,但由于路面过滑,刹车不及,致使车从李某身上轧过,刘某见此状况,劝说楚某下车救人,但郑某则让楚某赶快开车跑,说如果下车就麻烦了。楚某很害怕自己撞了人要承担责任,所以听了郑某的话,慌忙驾车逃走。由于过度紧张,楚某车速非常快,经过好几个红灯路口,均不减速,最后在行驶到一岔路口时,将一名正过人行横道的小孩撞死。其后,楚某仍驾车逃跑,终于在一个城郊的路边停了下来。刘某劝他赶快去公安机关自首,但遭到楚某的拒绝,刘某开门便想下车,但楚某为了不让刘某下车,马上开动了汽车。由于惯性,刘某摔下车,头撞到路边的台阶,当场死亡。后楚某和郑某被公安机关逮捕,而被撞人李某由于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问题:
    1.楚某第一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
    2.楚某第二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
    3.材料中郑某是否存在犯罪行为?为什么?
    4.楚某对于刘某的死亡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楚某第一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楚某因为驾驶机动车时注意力不集中,疏忽大意而造成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
    2.楚某第二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楚某想迅速驾车逃离现场,在路口也未减速,其主观上对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结果持放任态度,并且行为已经对不特定人造成了威胁。
    3.郑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4.楚某对于刘某的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楚某出于不让刘某下车的目的,认为其开车后,刘某便不能下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该行为造成了刘某的死亡,所以楚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既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就本案来说,秦某属于既违反道德又违反法律的情形,在司法机关尚未对其进行法律追究之前,可以借助社会无形的压力来发挥道德的作用,法律不是万能的,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制手段也不是万能的。法律其固有的局限和短处,需要由道德辅助和补充。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与道德两种机制加以调整,以形成和维护有序、高效、公正、自由、博爱的社会生活方式。

  • 第15题:

    某日晚,于某骑自行车在一路段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于某擦碰。刘某下车与于某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某,并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等部位,至其左颈、左胸挫伤。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先捡起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过程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等部位。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某,其中一刀砍中轿车。后刘某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本案中,办案民警可以收集的证据有

    A.砍刀
    B.于某的陈述
    C.围观群众的证言
    D.监控录像

    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证据种类。
    第二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砍刀属于物证,于某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围观群众的证言属于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
    因此,选择ABCD选项。

  • 第16题:

    某县公安局民警陈某、张某在巡逻时发现刘某正在盗窃自行车(价值400元),遂将其抓获,并扣押了刘某撬锁的钳子和其随身携带的手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刘某可以口头传唤
    • B、不能扣押刘某的手机
    • C、扣押发生的费用由刘某承担
    • D、扣押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正确答案:A,B,D

  • 第17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本案中关某和许某均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张某驾驶摩托车行进中,被12岁小学生王涛乱扔石子击中面颊。张某捂脸时致车辆失控,将一骑自行车的人撞成重伤。请问:张某和王涛对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 A、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 B、王涛应承担刑事责任
    • C、张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 D、王涛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19题:

    刘某驾驶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陈某。刘某非常害怕,马上打电话给小汽车所有人王某,王某怕车辆被扣和造成不良影响,指使刘某逃跑,刘某遂驾车逃离现场。后陈某因得不到救助死亡。王某()。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C、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下列关于驾驶机动车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A、张某在道路上飙车,闯红灯时撞死2名行人,构成危险驾驶罪
    • B、王某驾驶校车,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 C、许某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 D、刘某驾车走非机动车道,将一名骑自行车的人撞倒,为逃避法律责任,开车将该人带至郊区抛弃,致使其因治疗不及时死亡,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汽车司机张某驾驶“130”载货汽车违章超速行驶,将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带人的刘某、李某撞倒,致刘某当场死亡、李某重伤,张立即停车将被害人李某抬在自开的车上驶向医院抢救;途中张突然停车,将伤者扔在偏僻地段驾车逃窜,致其死亡。司机张某驾车违章肇事撞人的行为和将伤者扔掉致其死亡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否相同?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1)司机张某驾车违章超速行驶,驶入非机动车道上将骑车人撞死、撞伤,属交通肇事罪,主观上是过失的心理态度。
    (2)将伤者扔在偏僻地段,不能得到及时抢救致其死亡的行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故意的态度。
    (3)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规定以及刑法理论关于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张某构成该二罪,应对两罪实行数罪并罚。

  • 第22题:

    2014年9月20日(周六),某某市商务局司机汪某驾驶商务局公车去某某县某某乡钓鱼,与该乡某某村五组村民刘某所骑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与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某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不力,对内部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 A、直接责任
    • B、主体责任
    • C、监督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驾驶员驾驶汽车行进中遇有骑自行车人横穿公路时应减速避让。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4题:

    多选题
    2011年6月7日,在全国高考第一场考试前,因郑某欠学校800元书费,学校带队老师刘某拒绝将准考证发给郑某。随后,郑某请人将1000元交给校长,才拿到准考证。但此时已超过进入考场的最后时间,郑某错过了第一场考试。其语文成绩被记为O分。2011年7月12日,郑某以侵犯其受教育权、发展权为由,将该中学及带队老师刘某告上法院。关于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带队老师刘某的行为属于个人滥用职务的行为,与学校无关,因此该纠纷的责任应由刘某独自承担

    B

    受教育权是教育法规中规定的一项权利,不适用民法,因此郑某不能采取民事诉讼的法律救济途径

    C

    受教育权包括学习权和考试权,因扣押准考证导致学生延误考试,学校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

    学校有义务将准考证发给郑某,无权扣押准考证,更不能以此要挟郑某还债,郑某可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D,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