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依相关的安排,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
A.该安排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
B.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C.根据本安排,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当事人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应当受理
D.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可以成为双方拒绝认可相关判决的理由之一
第1题:
第2题:
23、关于内地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仲裁裁决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参考必读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A.内地与台湾之间的仲裁裁决安排目前为单向模式,内地法院可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的仲裁裁决。
B.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C.关于内地与澳门的仲裁裁决安排,当事人向两地法院均提出申请的,仲裁地法院有执行清偿优先权。
D.关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总额,内地与香港及内地与澳门的规定相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仲裁裁决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数额。
第3题:
38、目前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已就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达成了安排
第4题:
第5题:
目前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已就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达成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