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依相关的安排,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A.该安排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B.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C.根据本安排,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当事人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应当受理D.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可以成为双方拒绝认可相关判决的理由之一

题目

对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依相关的安排,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

A.该安排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

B.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C.根据本安排,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当事人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应当受理

D.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可以成为双方拒绝认可相关判决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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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规定,该安排适用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亦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但不适用于行政案件,A错误。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B正确。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或者判决已获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再行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不予受理,C错。D正确,不予认可判决的情形中包括:在内地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内地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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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对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依相关的安排,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

    A.该安排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
    B.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C.根据本安排,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当事人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应当受理
    D.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可以成为双方拒绝认可相关判决的理由之一

    答案:B,D
    解析:
    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规定,该安排适用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亦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但不适用于行政案件,A错误。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B正确。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或者判决已获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再行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不予受理,C错。D正确,在不予认可判决的情形中包括:在内地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内地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公共秩序。

  • 第2题:

    23、关于内地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仲裁裁决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参考必读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A.内地与台湾之间的仲裁裁决安排目前为单向模式,内地法院可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的仲裁裁决。

    B.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C.关于内地与澳门的仲裁裁决安排,当事人向两地法院均提出申请的,仲裁地法院有执行清偿优先权。

    D.关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总额,内地与香港及内地与澳门的规定相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仲裁裁决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数额。


    内地与台湾之间的仲裁裁决安排目前为单向模式,内地法院可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的仲裁裁决。;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的仲裁裁决安排,当事人向两地法院均提出申请的,仲裁地法院有执行清偿优先权。;关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总额,内地与香港及内地与澳门的规定相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仲裁裁决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数额。

  • 第3题:

    38、目前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已就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达成了安排


    D

  • 第4题:

    2019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排除适用于下列哪些民商事案件的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

    A.内地人民法院审理的赡养案件的判决
    B.继承案件、遗产管理或者分配的案件的判决
    C.货物买卖合同案件的判决
    D.海洋环境污染案件的判决

    答案:A,B,D
    解析:
    依2019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本安排暂不适用于就下列民商事案件作出的判决:(1)内地人民法院审理的赡养、兄弟姐妹之间扶养、解除收养关系、成年人监护权、离婚后损害责任、同居关系析产案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应否裁判分居的案件;(2)继承案件、遗产管理或者分配的案件;(3)内地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案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有关标准专利(包括原授专利)、短期专利侵权的案件,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有关确认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案件,以及有关本安排第5条未规定的知识产权案件;(4)海洋环境污染、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共同海损、紧急拖航和救助、船舶优先权、海上旅客运输案件……ABD正确。

  • 第5题:

    目前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已就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达成了安排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