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题目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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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菜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右营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正确答案:B
    [考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以下本题中简称《安排》)自2006年4月1日起生效,也属于近两年的新法之一,考查可能性很大。
    根据《安排》第1条的规定:“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劳动民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本安排。”本题中,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可执行财产主要在澳门,依据本《安排》的规定,如果李某在澳门申请执行,则适用澳门的法律,D项错误。
    《安排》第5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判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本题中,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属于在内地与澳门具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按《安排》第5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而不是同时向两地法院提1出执行申请,故A项错误。
    依据《安排》第5条第2款的规定,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故B项正确。
    如果澳门法院对王某在澳门的财产执行完毕后仍不能满足判决的财产数额,李某可以就不足部分向内地法院申请执行,所以C项错误。

  • 第2题: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正确答案:A
    解析:《合同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故选项A正确。

  • 第3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其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正确答案: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5条规定,A、C项错误,B项正确。依据第20条规定,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澳门法律,因此D项错误。

  • 第4题:

    李某和王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权,但未对权利的行使进行约定。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王某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B、李某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C、王某可以放弃该专利权,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D、李某可以转让该专利权,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参考答案:AB

  • 第5题:

    李某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某结婚,李某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某母亲去世,王某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支付生活费。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不给付王某生活费
    B:王某与李某之间应该适用法律关于父子关系的规定
    C:李某对王某负有赡养义务
    D:李某每月必须付给王某一定的生活费

    答案:A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适用《婚姻法》上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案中,李某与继父王某并未共同生活,并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所以可以不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

  • 第6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该合同须经批准才能生效。双方约定由王某办理批准手续。后王某怠于办理,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B: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李某的请求,判决李某自己办理批准手续
    C:王某应当支付李某自己办理批准手续的费用
    D:王某应当赔偿因此给李某造成的实际损失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42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ABCD选项正确。

  • 第7题:

    李某和王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权,但未对权利的行使进行约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王某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 B、李某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 C、王某可以放弃该专利权,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 D、李某可以转让该专利权,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李某将涉及其继承经常居所在美国的王某的遗产的案件诉诸某中国法院,但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本身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争议及继承争议应当适用同一法律
    • B、继承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 C、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 D、法院应依李某与王某的共同居所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C

  • 第9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便当众侮辱王某,情节严重,于是王某到法院控告李某,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王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 A、撤销案件
    • B、终止审理
    • C、不同意撤诉
    • D、宣告李某无罪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共有张某、王某、李某三个合伙人。张某在执行业务活动中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
    A

    张某、王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张某、王某、李某以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

    张某承担无限责任,王某、李某以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

    王某、李某承担无限责任,张某以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该民事判决的理由?(  )[2009年真题]
    A

    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B

    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决

    C

    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

    D

    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5条规定,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①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申请人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申请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②案件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③案件双方当事人订有有效仲裁协议,且无放弃仲裁管辖情形的;④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中国大陆的仲裁庭已作出仲裁裁决的;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者外国的法院已就同一争议作出判决且已为人民法院所认可或者承认的;⑥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者外国的仲裁庭已就同一争议作出仲裁裁决且已为人民法院所认可或者承认的。认可该民事判决将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等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认可。
    A项,属于第②种情形。B项,属于第⑤种情形。C项,即使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但是只要相关民事判决不属于不予执行的情况,则应予承认与执行。D项,属于第①种情形。

  • 第12题:

    单选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现王某要求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王某撤诉确属自愿的,法院应当()。
    A

    不予准许

    B

    中止案件审理

    C

    判决李某无罪

    D

    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

    A.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B.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决

    C.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

    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


    正确答案:ABD
    [考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本题考查内地与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以下简称<台湾规定>)第9条规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一)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的效力未确定的;(二)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告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三)案件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四)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五)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作出判决或境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所承认的;(六)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具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本题中的ABD三项分别属于上述法条第(3)、
    (5)、(2)项所列情形,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C项不在此列,故本题ABD当选。

  • 第14题:

    李某和王某已结婚10年,王某的姑妈将其房屋只赠予王某,并登记在王某名下,如果李某和王某离婚,该房屋应当属于()。

    A.王某一方的财产

    B.李某一方的财产

    C.王某姑妈的财产

    D.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A

    [答案]A。[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题中,王某姑妈所赠予王某的房屋即属于该法条第四项中所规定的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故正确答案为A。

  • 第15题:

    李某和王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权,但未对权利的行使进行约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B.李某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C.王某可以放弃该专利权,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D.李某可以转让该专利权,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参考答案:AB

  • 第16题:

    李某和王某结婚10年,王某的姑妈将其房屋只赠予王某,并登记在王某名下,如果李某 和王某离婚,该房屋应当属于()。
    A.王某一方的财产 B.李某一方的财产
    C.王某姑妈的财产 D.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答案:A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 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 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题中,王某姑妈所赠予王某的房屋即属于 该法条第四项中所规定的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故正确答案为A。

  • 第17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在王某承包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地役权,李某取得地役权的时间为( )。

    A.合同成立之时
    B.合同生效之时
    C.合同登记之时
    D.合同备案之时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答案选B。

  • 第18题:

    李某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某结婚,李某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某母亲去世,王某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后王某去世,李某向法院申请王某财产的继承权。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

    A.李某为继子女可以继承
    B.李某不是继子女无权继承
    C.李某是继子女但无权继承
    D.若王某无子女,李某可继承

    答案:C
    解析: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的子女或者夫与前妻的子女。继子女只有与其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才有权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享有双重的继承权,既有权继承其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也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第19题:

    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 A、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
    • B、李某将房屋钥匙交给王某时
    • C、王某支付房屋价款给李某时
    • D、办理完毕房屋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王某因公出差,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未指定受益人。王某家有母亲陈某,妻子李某和弟弟王二。飞行途中机毁人亡,保险人()。

    • A、不需再履行给付义务
    • B、应向投保人单位履行给付义务
    • C、应向王某母亲陈某、妻子李某和弟弟王二履行给付义务
    • D、应向王某母亲陈某、妻子李某履行给付义务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现王某要求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王某撤诉确属自愿的,法院应当()。

    • A、不予准许
    • B、中止案件审理
    • C、判决李某无罪
    • D、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

    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

    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

    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简称《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的安排》)第5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在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
    C项,《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的安排》第14条规定,被请求方法院不能对判决所确认的所有请求予以认可和执行时,可以认可和执行其中的部分请求
    D项,《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的安排》第20条规定,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本安排有规定的以外,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定。

  • 第23题:

    多选题
    房东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按照租房协议的约定支付房租2000元。李某的下列哪些说法不属于反诉?
    A

    李某提出由于王某未及时维修房屋,导致自己的财产被雨水淋坏,他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3000元

    B

    李某提出王某在维修房屋时因为缺钱,曾向自己借过5000元,李某现在要求王某归还

    C

    李某提出王某妻子曾经向自己借过3000元,李某现在要求王某归还

    D

    李某提出自己已经按照协议约定交过房租,要求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被告提出反诉的目的是为了抵销或者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但仅仅只是抵销或者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都是反诉,因为反诉与原诉间还需要有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常见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反诉与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
    二是反诉与本诉基于相互牵连的法律关系而产生。
    因此A、B两项属于反诉。而C项中,是王某妻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与王某和李某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是彼此独立的,两者没有牵连关系,故c项不是反诉,D项属于反驳,也不是反诉,因此C、D项当选。

  • 第24题:

    问答题
    王某与李桌在集市上签订一买卖耕牛的合同。因王某所带的钱不够,双方遂约定,王某先给付一半钱.等次日牵牛时再将剩下的钱给付李某。李某便将耕牛拉回去拴在自家院子里的一棵树上。不料半夜电闪雷鸣,下起大雨。第二天李某发现耕牛被雷击死。王某到李某家牵牛时发现耕牛已死,便要求李某归还他已给付的钱。李某认为,耕牛已卖给王某,王某不但不能要回已给付的钱,而且还应将剩下的钱付清。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王某遂诉至法院。  问:耕牛的所有权是否已转移?耕牛被雷击死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