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83~86 题:
甲、乙、丙、丁、戊作为发起人拟募集设立一家股份公司,他们认购了部分的公司股份,剩余部分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募集完毕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的38%,公开募集股份的认购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的62%。在创立大会上,五位发起人及部分认股人出席,其中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总共持有公司股份的38%。创立大会审议了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并对公司设立费用进行审核。经过多方面综合考虑,创立大会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第 83 题 关于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发起人自身认购公司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B.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应当与证券公司订立承销协议
C.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证券公司代收和保管募集的股款
D.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规定的是()。
A.甲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万元
B.乙公司由一名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总额的35%,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
C.丙公司的全部5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其中3人长期定居北京
D.丁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次足额缴纳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