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财产后果是不同的。()

题目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财产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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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宣告失踪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宣告死亡则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D.既符合宣告失踪,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参考答案:B
    解析: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设置的目的不同,法律效力也不相同。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在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

  • 第2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的结果主要是财产方面的,宣告死亡的结果既有财产方面的,又有身份方
    面的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D.申请宣告失踪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皆有顺序限制


    答案:A
    解析:
    宣告失踪最主要的效果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人身关系不受影响;宣告死亡,不仅会涉 及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同样会影响到其身份关系,据此,A正确。根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M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 害关系人的顺序是有严格规定的,但是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不受此顺序限制,故B错误。《民通意见》 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 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据此,C、D错误。

  • 第3题:

    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宣告失踪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宣告死亡则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D.既符合宣告失踪,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A,C,D
    解析:
    解析: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设置的目的不同,法律效力也不相同。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在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

  • 第4题:

    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失踪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死亡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答案:A
    解析:
    B项错误,《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4年,特殊情况下为2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D项错误,《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宣告死亡撤销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 第5题:

    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宣告失踪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宣告死亡则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D.即符合宣告失踪,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宜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A,C,D
    解析: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设置的目的不同,法律效力也不相同。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在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