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公司于 2016 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题目
(2017年)甲公司于 2016 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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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 2017年)甲公司于 年向意大利的 2016 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案:对
    解析:

  • 第2题:

    甲公司于2016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案:对
    解析: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转让一处中国境内房产,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我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3题:

    甲公司为一家在香港的公司,甲公司通过其在开曼群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SPV 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乙公司。SPV 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自成立
    以来不从事任何实质业务,没有配备资产和人员,也没有取得经营性收入。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架构示意如下,持股比例均为 100%。
    乙公司于 2017 年发生了如下业务:
    (1)5 月5 日,通过SPV 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息1000 万元。
    (2)7 月15 日,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00 万元,咨询费800 万元,7 月30 日向甲公司支付设计费5 万元。甲公司未派遣相关人员来中国提供服务。
    (3)12 月20 日,甲公司将SPV 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中国居民企业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00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1 美元=6.5 人民币)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公司向SPV 公司分配股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2)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2)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6%)×10%=94.34(万元)

  • 第4题:

    (2018年)甲公司为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甲公司通过其在开曼群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乙公司。SPV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自成立以来不从事任何实质业务,没有配备资产和人员,也没有取得经营性收入。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股权架构示意如下,持股比例均为100%。
      甲公司
      ↓
      SPV(境外)
      ↓
      乙公司(境内)
      乙公司于2017年发生了如下业务:
      ①5月5日,通过SPV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息1000万元。
      ②7月15日,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00万元,咨询费800万元,7月30日向甲公司支付设计费5万元。
      ③12月20日,甲公司将SPV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中国居民企业丙公司。
      (其他相关资料:1美元=6.5人民币)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计算乙公司向SPV公司分配股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2: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问题3: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4:指出乙公司上述对外支付的款项中,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的项目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问题5:判断甲公司转让SPV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2.应代扣代缴增值税=(1000+800+5)÷(1+6%)×6%=102.17(万元)。
    3.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000÷(1+6%)×10%=94.34(万元)
    4.需要备案的项目有:分配股息、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单笔支付限额=5×6.5=32.5(万元)。
    5.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 第5题:

    甲公司为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甲公司通过其在开曼群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乙公司。SPV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自成立以来不从事任何实质业务,没有配备资产和人员,也没有取得经营性收入。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股权架构示意如下,持股比例为100%。

    乙公司于2017年发生了如下业务。
    (1)5月5日,通过SPV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息1000万元。
    (2)7月15日,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00万元、咨询费800万元,7月30日,向甲公司支付设计费5万元。甲公司未派遣相关人员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3)12月20日,甲公司将SPV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中国居民企业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1美元折合6.5元人民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公司向SPV公司分配股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2)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3)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4)指出乙公司上述对外支付的款项中,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的项目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5)判断甲公司转让SPV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1000+800+5)/(1+6%)×6%=102.17(万元)。
    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公式和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3)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6%)×10%=94.34(万元)。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增值税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甲公司未派遣相关人员来中国提供咨询和设计相关服务,所以咨询费和设计费不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不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4)乙公司对外支付的股息(标答里没有但应该有)、商标使用费、咨询费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5万美元=5×6.5=32.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对外支付的商标使用费、咨询费均高于32.5万元人民币,也就是高于5万美元,应当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5)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应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6题:

    (2017年)2016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甲公司以2015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乙税务师事务所
    B.税务机关
    C.甲公司
    D.丙公司

    答案:B,C,D
    解析:

  • 第7题:

    2009年1月,中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洽谈某宗商品交易,并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0万欧元的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意大利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货。但当交货期届满时,意大利乙公司却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国甲公司遂发出催其交货的通知,并给予意大利乙公司20天的宽限期。2009年5月15日,意大利乙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甲公司,其于2009年6月15日后才能交货。中国甲公司因急需该货物,遂于2009年5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意大利乙公司终止合同,并以55万欧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替代货物。中国甲公司是否有权终止合同?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a)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或 (b)如果发生不交货的情况,卖方在买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仍不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 第8题:

    1999年9月20日,中国A市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位于意大利B市的乙公司在北京签订购买全套由意大利CO综合机械厂制造的生产PP与HDPE两种塑料单丝的生产线合同,合同号为056.合同约定,买方应在卖方交付设备之前1个月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后来,设备按时运抵甲公司,乙公司遂派人到甲公司对所交付设备进行调试,但经过多次调试后,生产PP单丝获得成功,而生产HDPE单丝的调试始终无法完成。于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相应的货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经协商未能解决,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假设意大利乙公司在中国C市设有代表机构,中国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中国A市的人民法院
    • B、中国北京市的人民法院
    • C、中国C市的人民法院
    • D、只能向意大利B市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多选题
    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法国的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乙公司本拟向西班牙转卖该批货物,但却转售到意大利,且未通知甲公司。意大利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关于甲公司的权利担保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甲公司应承担依意大利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赔偿责任

    B

    甲公司应承担依法国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赔偿责任

    C

    甲公司应担保在全球范围内该批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D

    甲公司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不适用于该批货物依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生产的情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关注担保责任,要首先区分货物担保责任和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因为性质不同,所涉及的责任的范围和形式也不同。知识产权担保责任着眼于时间和地域,其地域性是最大特点,即哪些地域是知识产权担保责任的范围。
    ABC三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1款规定,卖方对买方的知识产权担保限于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和约定的转售第三国法律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而不要求卖方保证在全球任何国家都不侵权。本案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售到未约定的第三国,此时卖方甲公司对买方乙公司不承担依意大利法侵权的担保责任。
    D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2款规定,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①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②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如果卖方甲公司生产货物所使用的知识产权如图纸、技术是买方乙公司提供的,则甲公司不承担权利担保责任。

  • 第10题:

    判断题
    甲公司于2018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6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收入100万元,取得境内乙公司支付的财产转让收入80万元,该项财产净值60万元。2016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

    12

    B

    14

    C

    18

    D

    36


    正确答案: C
    解析: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X10%+(80-60)X10%=12(万元)

  • 第12题:

    多选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的有()
    A

    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B

    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C

    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以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D

    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于2018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案:对
    解析: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在本题中,由于房产位于中国境内,转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则不论甲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不论乙公司将房款直接支付给甲公司还是甲公司在境外的分支机构,该项所得均应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14题:

    (2018年)其他相关资料:1美元=6.5人民币
      甲公司为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甲公司通过其在开曼群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乙公司。SPV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自成立以来不从事任何实质业务,没有配备资产和人员,也没有取得经营性收入。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股权架构示意如下,持股比例均为100%。

    乙公司于2017年发生了如下业务:
      (1)5月5日,通过SPV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息1000万元。
      (2)7月15日,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00万元、咨询费800万元,7月30日向甲公司支付设计费5万元。甲公司未派遣相关人员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3)12月20日,甲公司将SPV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中国居民企业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
      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计算乙公司向SPV公司分配股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2):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问题(3):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4):指出乙公司上述对外支付的款项中,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的项目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问题(5):判断甲公司转让SPV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2.应代扣代缴增值税=(1000+800+5)÷(1+6%)×6%=102.17(万元)
    3.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6%)×10%=94.34(万元)
    4.需要备案的项目有:分配股息、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特定种类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设计费没有超过5万美元,无需进行税务备案。
    5.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根据《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间接转让中国居民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财产,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15题:

    甲公司为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甲公司通过其在开曼群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乙公司。
      SPV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自成立以来不从事任何实质业务,没有配备资产和人员,也没有取得经营性收入。
      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股权架构示意如下:
      甲公司→SPV(境外) →乙公司(境内)
      持股比例均为100%。
      乙公司于2017年发生了如下业务:
      ①5月5日,通过SPV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息1000万元。
      ②7月15日,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00万元,咨询费800万元,7月30日向甲公司支付设计费5万元。
      ③12月20日,甲公司将SPV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中国居民企业丙公司。
      其他相关资料:1美元=6.5人民币。
      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计算乙公司向SPV公司分配股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2: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问题3: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4:指出乙公司上述对外支付的款项中,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的项目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问题5:判断甲公司转让SPV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2)应代扣代缴增值税=(1000+800+5)÷(1+6%)×6%=102.17(万元)。
      (3)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000÷(1+6%)×10%=94.34(万元)。
      (4)需要备案的项目有:分配股息、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单笔支付限额=5×6.5=32.5(万元)。
      (5)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 第16题:

    中国居民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情况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甲国分支机构所得未汇入我国,是否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说明理由。
    (2)说明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还是间接负担的所得税。
    (3)计算A公司来自甲国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
    (4)计算A公司来自乙国子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
    (5)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A公司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甲国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应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分支机构不具备利润分配的职能,不论利润是否汇入我国,都应并入A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
    (3)来自甲国分公司的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
    (4)乙国税后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
    323÷(1-5%)÷(1-15%)=400(万元)
    抵免限额=400×25%=100(万元)。
    (5)甲国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200×20%=40(万元)
    在乙国实际缴纳税款=400-323=77(万元)
    甲国视同已纳税额40万元小于50万元的抵免限额。
    乙国实际已纳税额77万元小于100万元的抵免限额。
    A公司当年境内境外所得在我国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00+200+400)×25%-40-77=650-40-77=533(万元)。

  • 第17题:

    2016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甲公司以2015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乙税务师事务所
    B.税务机关
    C.甲公司
    D.丙公司

    答案:B,C,D
    解析:

  • 第18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的有()

    •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以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2009年1月,中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洽谈某宗商品交易,并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0万欧元的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意大利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货。但当交货期届满时,意大利乙公司却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国甲公司遂发出催其交货的通知,并给予意大利乙公司20天的宽限期。2009年5月15日,意大利乙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甲公司,其于2009年6月15日后才能交货。中国甲公司因急需该货物,遂于2009年5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意大利乙公司终止合同,并以55万欧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替代货物。中国甲公司可以向意大利乙公司请求的损害赔偿额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如果合同被终止,而在宣告终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则买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本公约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 第20题:

    判断题
    甲公司于2016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在本题中,由于房产位于中国境内,转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则不论甲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不论乙公司将房款直接支付给甲公司还是甲公司在境外的分支机构,该项所得均应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境外投资者,乙公司为境内公司。2016年甲公司拟收购25%股权,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是(  )。
    A

    2015年,甲公司全球营业收入30亿美元,中国境内营业收入15亿元;2015年,乙公司在中国境内营业收入为4.5亿元

    B

    2015年,甲公司全球营业收入30亿美元,中国境内营业收入10亿元;2015年,乙公司在中国境内营业收入为2亿元

    C

    2015年,甲公司全球营业收入3亿美元,中国境内营业收入15亿元;2015年,乙公司在中国境内营业收入为4.5亿元

    D

    2015年,甲公司全球营业收入30亿美元,中国境内营业收入5000万元;2015年,乙公司在中国境内营业收入为10亿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3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①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②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本题注意要把美元换算为人民币。

  • 第22题:

    多选题
    2016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甲公司以2015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主管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主管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

    乙税务师事务所

    B

    甲公司

    C

    丙公司

    D

    主管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三年前拖欠乙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乙公司三年间并未催收。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若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书,则甲公司不能再主张时效届满

    B

    若甲公司不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则乙公司有义务提醒甲公司

    C

    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该笔欠款,则乙公司属于不当得利

    D

    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该笔欠款,则乙公司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甲国母公司A拥有设在乙国子公司B的50%的股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150万元,B年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300万元,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按股权比例向母公司支付毛股息,并缴纳预提所得税。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计算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正确答案: 300*30%*50%=45
    300*50%-45=105
    105*10%=10.5
    10.5+45<150*40%
    (150+150)*40%-45-10.5=64.5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