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经济社会在某时期发生了以下活动:(1)一银矿公司支付7.5万美元工资给矿工开采了50万磅银卖给一银器制造商,售价10万美元。(2)银器制造商支付5万美元工资给工人造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美元。a.用最终产品生产法计算GDP;b.每个生产阶段生产了多少价值?用增值法计算GDP。c.在生产活动中赚得的工资、利润共计分别为多少?用收入法计算GDP。

题目

某经济社会在某时期发生了以下活动:

(1)一银矿公司支付7.5万美元工资给矿工开采了50万磅银卖给一银器制造商,售价10万美元。

(2)银器制造商支付5万美元工资给工人造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美元。

a.用最终产品生产法计算GDP;

b.每个生产阶段生产了多少价值?用增值法计算GDP。

c.在生产活动中赚得的工资、利润共计分别为多少?用收入法计算GDP。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A.项链为最终产品,价值40万美元。
B.开矿阶段生产10万美元,银器制造阶段生产30万美元,即40万美元-10万美元=30万美元,两个阶段共增值40万美元。
C.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工资共计:7.5+5=12.5(万美元),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利润共计:(10-7.5)+(40-10-5)=27.5(万美元)用收入法计得的GDP为:12.5+27.5=40(万美元),可见,用最终产品法,增值法和收入法计算的GDP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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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7年1月,张某入职飞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至2018年3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为张某配置了一辆小轿车,2018年10月,张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遭到拒绝。张某遂将汽车留置,公司要求其返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留置该汽车

    B.张某应当向公司返还汽车

    C.张某有权主张2017年2月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

    D.张某可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 231 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本案中,张某与飞信科技有限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直存在实际的用工,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供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因此类动产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标的物,与劳动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劳动者并没有留置权。故本题中张某无权留置该车辆。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自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具体时间为2017 年的 2 月 1 日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期间,飞信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向张某支付两倍的工资,而非至员工离职之日。故C 选项错误。 劳动争议的解决实行仲裁前置的程序,对于飞信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张某工资一事,应当先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故 D 选项错误。

  • 第2题:

    职工李莱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钉立书面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会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拳某要求公问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而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 第3题:

    职工李某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请求,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李某于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应自2015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5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因此,该公司应当自2015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 第4题:

     张某通过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购买陈某在本市的一套住房。双方在甲公司的协助下签署了买卖合同,张某支付了陈某1万元定金。当张某向陈某支付首付款时,陈某正好出差在外,张某要求甲公司代收首付款,甲公司的经纪人王某直接拒绝了张某的要求,张某与王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陈某出差回来后,告诉甲公司自己不再出售该房,并委托甲公司将1万元定金退给张某。
    下列甲公司及王某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甲公司有权向陈某索要违约金
    B、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向陈某索要报酬或必要费用
    C、陈某退还张某1万元后,甲公司应再支付张某1万元
    D、王某缺乏一名经纪人应当具备的礼仪

    答案:A,D
    解析:
    A项,由于委托人的原因,造成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经济损失的,有权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B项,陈某与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约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合同。C项,甲公司无需支付张某1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没有侵害张某的利益。D项,王某直接拒绝张某的要求,缺乏人际沟通的技能与礼仪。

  • 第5题:

    假定某期发生了一下经济活动:A:银矿公司支付7.5万美元给矿工开采50千克银子卖给银器制造商,售价10万美元;B:银器制造商支付5万美元工资给工人制造了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美元。请分别用:最重产品生产就算法、增值法、收入法,算GDP。


    正确答案: 一、生产法:GDP=银矿公司增加值+银器部门增加值=(10-0)+(40-10)=40
    二、支出法:GDP=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净出口=40+0+0+0=40
    三、收入法:GDP=工资+利润+利息+租金+间接税+折旧=(7.5+5)+[(10-7.5)+(40-10-5)]+0+0+0+0=40

  • 第6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4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实行综合计算作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B、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 C、甲公司应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C

  • 第7题:

    问答题
    假定某期发生了一下经济活动:A:银矿公司支付7.5万美元给矿工开采50千克银子卖给银器制造商,售价10万美元;B:银器制造商支付5万美元工资给工人制造了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美元。请分别用:最重产品生产就算法、增值法、收入法,算GDP。

    正确答案: 一、生产法:GDP=银矿公司增加值+银器部门增加值=(10-0)+(40-10)=40
    二、支出法:GDP=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净出口=40+0+0+0=40
    三、收入法:GDP=工资+利润+利息+租金+间接税+折旧=(7.5+5)+[(10-7.5)+(40-10-5)]+0+0+0+0=40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1996年9月北京某食品公司因赶制中秋月饼,连续三天每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2小时,谢某日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2.5元,企业每天支付给谢某加班工资2.5元,三天共计7.5元.谢某认为企业付给自己的加班工资不对,要求按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发给加班工资,而企业劳资科则认为,三天共发给谢某7.5元加班工资是符合规定的,其计算办法为2.5元X2小时X150%=7.5元,扣除已发给谢某2小时的标准工资5元外,每天应发给谢某2.5元的加班工资.对此,双方意见不一. 问题: 该公司劳资科这样的计算对不对?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中食品公司劳动资科对谢某加班工资的计发办法是错误的。
    该食品公司加班工资计发的错误主要表现在扣发了加班工资中本来就没有包括的正常标准工资。例如,谢某小时工资标准为2.5元,日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共延长工作时间3天,其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式应为2.5×2小时×3天×150%=22.5元。在这里,食品公司从22.5元中扣除了谢某每天正常标准工作时间2小时工资5元,三天共计15元,实际上,谢某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2小时中,企业事先并没有发给其每小时2.5元的工资,每小时2.5元的工资是按每天日工作8小时工资5元,三天共计15元,实际上,谢某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2小时中,企业事先并没有发给其每小时2.5元的工资,每小时2.5元的工资是按每天日工作8小时计算的。这就是说,每小时2.5元的工资标准是计算加点工资的依据,加点工资报酬中不能扣发正常标准工作时间中相应的小时工资数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

    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

    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

    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一直实行标准工时制,在2016年度,甲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发生了以下事实: (1)6月5日,已累计工作11年且本年度从未请假的王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请。 (2)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赵某在国庆期间加班5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4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范某日工资为200元。 (3)8月15日早晨,尚处于试用期的冯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住院治疗2个月。 (4)10月10日,公司通过口头协议聘用郑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1个月:11月25日,公司发现郑某与乙公司也订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便通知郑某终止用工。 甲公司向范某支付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拟采取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公司事后安排范某补休国庆节3天法定休假日,向其支付2000元的加班工资

    B

    甲公司事后未安排范某补休,向其支付2400元的加班工资

    C

    甲公司事后未安排范某补休,向其支付2800元的加班工资

    D

    甲公司事后安排范某补休周末休息日,向其支付2400元的加班工资


    正确答案: C,A
    解析: ①国庆加班,无论是否补休,甲公司均应向范某支付加班工资=200×300%×4=2400(元);②周末休息日加班,如果甲公司事后未安排范某补休,则甲公司应向范某支付的加班工资=200×200%×1=400(元)。

  • 第11题:

    单选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1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的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B

    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C

    如果该月韩某的工作时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D

    甲公司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7年1月,张某入职飞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至2018年3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为张某配置了一辆小轿车,2018年10月,张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遭到拒绝。张某遂将汽车留置,公司要求其返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张某可以留置该汽车

    B

    张某应当向公司返还汽车

    C

    张某有权主张2017年2月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

    D

    张某可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两项,《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案中,张某与飞信科技有限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直存在实际的用工,己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供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但此类动产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标的物,与劳动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劳动者并没有留置权,张某无权留置该车辆,应当向公司返还汽车
    C项,《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具体时间为2017年的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飞信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向张某支付两倍的工资,而非至员工离职之日。
    D项,劳动争议的解决实行仲裁前置的程序,对于飞信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张某工资一事,应当先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 第13题:

    共用题干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一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而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即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不仅应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李某于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即在2012年3月31日前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台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同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李某于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至2012年3月20日,属于在一个月内,如果公司此时书面通知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李某不同意,公司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分三种情形予以明确规定: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时是否要给予李某经济补偿,取决于终止劳动关系是由谁提出的、何时提出的、怎样提出的,以及公司是否提出过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和提出时的日期。A项和D项均未表明前提条件,所以不正确。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内,即2012年3月31日前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李某不愿意补签,则公司可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B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尽管没有列举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第38条第1款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作为兜底款项,也未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排除在外。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故C项正确。

  • 第14题:

    共用题干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其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半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李某3月1日被招入公司,所以3月31日前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第15题:

    假设某国某年发生了以下活动:(a)一银矿公司支付7.5万美元给矿工开采了50千克银卖给一银器制造商,售价10万美元:(b)银器制造商支付5万美元工资给工人加工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美元. (1)用最终产品生产法计算GDP。 (2)在生产活动中赚得的工资和利润各为多少?用收入法计算GDP。


    答案:
    解析:
    (1)最终产品法:银矿—银一项链。项链为最终产品,价值40万美元。 (2)收入法核算GDP=工资+利润。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工资共计7.5+5 =12.5(万美元),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利润共计(10 -7.5) +(30 -5) =27.5(万美元)。 用收入法计算的GDP为12.5 +27.5=40(万美元)。 可见,最终产品法、增值法和收入法计算得到的GDP是相同的。

  • 第16题:

    1996年9月北京某食品公司因赶制中秋月饼,连续三天每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2小时,谢某日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2.5元,企业每天支付给谢某加班工资2.5元,三天共计7.5元.谢某认为企业付给自己的加班工资不对,要求按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发给加班工资,而企业劳资科则认为,三天共发给谢某7.5元加班工资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其计算办法为2.5元X2小时X150%=7.5元,扣除已发给谢某2小时的标准工资5元外,每天应发给谢某2.5元的加班工资.对此,双方意见不一. 问题: 该公司劳资科这样的计算对不对?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中食品公司劳动资科对谢某加班工资的计发办法是错误的。
    该食品公司加班工资计发的错误主要表现在扣发了加班工资中本来就没有包括的正常标准工资。例如,谢某小时工资标准为2.5元,日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共延长工作时间3天,其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式应为2.5×2小时×3天×150%=22.5元。在这里,食品公司从22.5元中扣除了谢某每天正常标准工作时间2小时工资5元,三天共计15元,实际上,谢某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2小时中,企业事先并没有发给其每小时2.5元的工资,每小时2.5元的工资是按每天日工作8小时工资5元,三天共计15元,实际上,谢某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2小时中,企业事先并没有发给其每小时2.5元的工资,每小时2.5元的工资是按每天日工作8小时计算的。这就是说,每小时2.5元的工资标准是计算加点工资的依据,加点工资报酬中不能扣发正常标准工作时间中相应的小时工资数额。

  • 第17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1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B、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 C、如果该月韩某的工作时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D、甲公司应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赵某在某公司工作2年,但并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需认定赵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可参照()。

    • A、考勤记录
    • B、用人单位营业资格证
    • C、某公司发放给赵某的“工作证”
    • D、某公司给赵某的工资支付凭证

    正确答案:A,C,D

  • 第19题:

    多选题
    2011年9月甲公司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才被辞退的,因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B

    不论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C

    张某工作年限不满1年,应当按半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D

    张某工作年限虽不满1年但超过6个月,应当按1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些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第20题:

    单选题
    某广告公司招聘一名部门经理,要求有研究生学历,吴某应聘成功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吴某因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学历水平的怀疑,公司经调查发现吴某研究生学历证书系伪造,遂解除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是否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司无须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B

    公司应当按吴某1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C

    公司应当按吴某2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D

    公司应当按吴某3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2014年1月1日,陈某与Q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Q公司一直未与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陈某月工资为1800元,Q公司无拖欠工资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截止到2015年1月1日,根据规定,陈某可要求Q公司再支付()元工资。
    A

    16500

    B

    19800

    C

    33000

    D

    36000


    正确答案: C
    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Q公司无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支付过一倍工资,所以只需再支付一倍工资即可,1800×11=19800(元)。

  • 第22题:

    问答题
    假设某国某年发生了以下活动: (a)一银矿公司支付7.5万美元工资给矿工开采了50千克银卖给一银器制造商,售价10万美元; (b)银器制造商支付5万美元工资给工人加工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美元。 (1)用最终产品生产法计算GDP。 (2)每个生产阶段生产了多少价值?用增值法计算GDP。 (3)在生产活动中赚得的工资和利润各共为多少?用收入法计算GDP。

    正确答案: (1)项链为最终产品,价值40万美元。
    (2)开矿阶段生产10万美元,银器制造阶段生产30万美元,即40万美元-10万美元=30万美元,两个阶段共增值40万美元。
    (3)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工资共计7.5+5=12.5(万美元)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利润共计(10-7.5)+(30-5)=27.5(万美元)用收入法计得的GDP为12.5+27.5=40(万美元)可见,用最终产品法、增值法和收入法计得的GDP是相同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

    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

    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

    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正确答案: B,A
    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