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某化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类化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申请。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

    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 第2题:

    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A:国家间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
    B:国家间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C:国家间临时达成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互惠协议
    D:国内的法律规定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详解: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大体上有四种:第一,国家间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如《欧洲刑事司法协助公约》;第二,国家间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如我国与波兰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第三,国家间临时达成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互惠协议;第四,国内的法律规定。故本题应全选。

  • 第3题:

    10、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产生及特点不包括以下哪个选项

    A.一国两制为基础

    B.不同法域的并存

    C.多元制国家的区际司法协助

    D.最终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答:(1)区际司法协助,是指同一国家内部不同法域的司法机关之间在司法领域的协作关系及具体的司法协作行为。包括:诉讼文书的区际送达:区际调查取证:区际法律资料的提供;法院裁判的区际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区际承认和执行。(2)“区际”首先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指一国内部的不同地区之问,它与国际司法协助有别:其次,“区际”具有很强的法律属性,一国内不同“法域”(即所谓“地区”)的划分标准是其法律制度的独立性,每一个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的区域,在一国内部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域。大多数情况下,“法域”应当与一国主权的管辖范围一致,一个国家的统治领域就是一个独立、统一的法域。(3)在我国,由于法律制度的特殊发展历史,造就了相互独立的数个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体系,也就在一国的主权管辖范围之内形成了不同的“法域”,区际司法协助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我国同一主权下存在匹个独立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体系,形成了“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格局,不同法域之间也必然会产生区际司法协助。

  • 第4题:

    中国某化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类化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申请。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
    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反补贴措施【详解】根据《反补贴条例》第43条的规定,反补贴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故选项C正确。根据《反补贴条例》第20条的规定,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所以,并不是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选项B错误。根据《反补贴条例》第32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选项A错误。《反补贴条例》第41条规定,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可见,选项D错误。

  • 第5题: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公共秩序,是指如果请求国提出的司法协助事项与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则被请求国有权拒绝提供司法协助。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