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据国际实践,国际司法协助一般适用请求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相关问题
  • 第1题:

    拒绝给予国际司法协助的一般理由有()

    A、委托的送达违反内国法或有关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必要程序

    B、委托履行的行为,根据被请求国的法律,不属于内国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

    C、委托履行的行为与履行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不相容

    D、两国间不存在互惠关系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答案: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0、263条。

  • 第3题:

    14、中国关于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司法协助的主体是中央机关即司法部和法院及其他纠纷解决的主管机关

    B.法律适用上,适用被请求国法律,也可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情况下按照请求国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C.外国机关或个人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的,须经中国主管机关的准许

    D.只需要向中国主管机关提交本国语言的文书文本,无需中文译文文本


    只需要向中国主管机关提交本国语言的文书文本,无需中文译文文本

  • 第4题:

    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A:国家间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
    B:国家间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C:国家间临时达成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互惠协议
    D:国内的法律规定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详解: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大体上有四种:第一,国家间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如《欧洲刑事司法协助公约》;第二,国家间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如我国与波兰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第三,国家间临时达成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互惠协议;第四,国内的法律规定。故本题应全选。

  • 第5题: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公共秩序,是指如果请求国提出的司法协助事项与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则被请求国有权拒绝提供司法协助。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