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车上班途中出事故怎么理赔?乘公交车上班途中由于前方有辆摩托车自行翻车导致司机刹车不及,车子冲到水沟里了,站在前门的被撞到前镜玻璃头撞肿了,手和脚多处被刮伤,到医院检查说是没事,像这种情况要向公交公司索赔什么费?这样算是工伤吗?

题目
乘坐公交车上班途中出事故怎么理赔?

乘公交车上班途中由于前方有辆摩托车自行翻车导致司机刹车不及,车子冲到水沟里了,站在前门的被撞到前镜玻璃头撞肿了,手和脚多处被刮伤,到医院检查说是没事,像这种情况要向公交公司索赔什么费?这样算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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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大部分上班族都会选择坐公交上班,主要也就是省钱,特别是上下班的时候经常都出现挤不上公交的情况,坐公交人多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生意外,而且有的时候因为公交司机的行为导致意外发生的事情也常有。那么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该如何处理呢?
    事件1:突然启动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全赔
    一日,王小姐出门去徐家汇办点事,刚到公交站台,就听见公交车售票员在喊:“徐家汇,徐家汇,快点上车了,马上走了。”王小姐一听,小跑几步登上了公交车。但就在王小姐上车的一刹那,该公交车突然启动,全车人瞬时后倾,王小姐更是人未站稳,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座位边上。后经医院检查,王小姐左臂为轻微骨折。事后,王小姐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公交公司只愿意赔偿部分,认为王小姐自身未拉好扶手也有一定的原因。后王小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令公交公司承担王小姐全部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
    事件2:因第三方肇事受伤公交先行赔偿
    张阿姨一日坐公交车外出购物,本来心情很畅快,不料车经某一闹市路口时,张阿姨乘坐的公交车与对面的失控小货车相撞,张阿姨顿时整个人被弹出座位,头也被撞破了。
    后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小货车严重超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小货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阿姨去医院做了检查,虽无大碍,但也花去了2000多元医疗费,于是张阿姨向公交公司索赔,但公交公司依据交警事故认定,拒绝支付张阿姨医疗费用。张阿姨无奈,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后法院支持了张阿姨的诉讼请求。
    事件3:急刹车致乘客物损承运人须担责
    李先生买了台新电脑,兴高采烈地坐上公交车回家。由于道路比较通畅,公交车开得很快。在途经一十字路口时,正好遇到红灯,由于车速过快,司机不得不紧急刹车。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后,李先生本人只是向前冲了一下,但他的新电脑却摔在车内走道上。后经鉴定,电脑显示器已损坏。李先生在向公交公司索赔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令公交公司赔偿李先生的损失。
    【问题】
    1.在上述案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该如何处理?
    2.在发生意外伤害后,乘客应该如何寻求赔偿?
    3.乘客在乘坐公交车发生意外时,应该如何逃生?


    答案:
    解析:
    1.事件1:此事件中,王小姐与公交公司属于客运合同关系,因而客运公司在客运中依法负有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责任。司机在乘客上车未站稳之际,急速启动,对王小姐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于该司机是职务行为,故法院判决由公交公司承担王小姐的全部损失。 事件2:张阿姨与公交公司之间已存在有效客运合同,公交公司应当确保张阿姨旅途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至于是否是由于第三者造成公交公司违约则不是免责理由。因而,从合同相对性、合同之诉分析,公交公司在无法定免责事由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应赔偿张阿姨的医疗及相关费用。当然,公交公司在先行赔付后,可再向小货车车主主张权利。
    事件3: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该案例中,公交司机由于应"-3知道红绿灯口要缓行而未予以重视,因而紧急刹车使得李先生的电脑摔坏,司机存在主观过错。
    根据法律规定,公交公司不得以李先生没有尽到好好看护自己财物为由拒绝赔偿,只要承运人即公交公司司机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李先生物品损坏的责任。追究公交部门违约责任更易于维权。
    2.(1)保留证据立即求助:
    意外伤害发生后,受害乘客应立即告知驾驶员,及时请求救助;并尽可能记好公交车车号及驾驶员驾驶号,以及事故发生的情况。如有可能,请同车乘客留联系方式,以便作证。
    妥善保留车票、现场目击人的证言、医疗诊断证明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材料。车票是证明旅客与客运公司和铁路运输企业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据。医疗诊断证明是证实旅客是否受到伤害及损伤程度的必要证据,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则是确定索赔数额的有力证据。
    (2)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关于赔偿问题,受伤乘客可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客运公司协商处理,尽量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既能节省时间、精力和财力,还能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3)明确被告诉讼维权:
    在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乘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起诉时需注意两个问题:
    明确被告。首先应明确,不宜将公交司机列为被告,因为其是履行职务的行为,代表是公司的行为,所以被告一般为公交公司。其次,在有第三者混合侵权情况下,必须要考虑清楚是作为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如是提起违约之诉,则应当仅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因为乘客只是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若提起侵权之诉,可以将公交公司与第三人共同列为被告。
    (4)明确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上述规定,乘客可结合自身受伤害情况提出索赔请求。
    3.(1)从公交车的前后车门逃生。当车门无法打开时,需找到公交车前后门上方的应急开关,按照提示方向扳动开关,打开车门。
    (2)从车顶“通风口”逃生。不要忽视车顶的“通风口”,事实上,车顶的通风口,也是紧急逃生出口。
    (3)从车窗爬出。距离车门较远的乘客,可将挂在车厢两侧的安全锤取下,用尖头垂直朝玻璃四个角用力敲下,砸碎车窗玻璃后逃生。
    (4)如果没有安全锤,要立马反应,寻找车上有啥尖锐的物件,如车钥匙,钳子,铁锤等,先砸个小洞,后用脚蹬。
    (5)如果以上办法都行不通,可以大声呼救,引起路人的注意,让路人协助逃生。

  • 第2题:

    上班时候被机器扎上,但厂里没有买社保。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吗?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规定,是否参保对进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任何影响。如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东莞社保局咨询电话0769-12333进行详细了解。

  • 第3题:

    唐先生,深圳XX工厂员工,工厂按照规定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上周唐先生上班时候,不幸被工厂机器扎伤,已经过工伤认定,现打算申请工伤理赔。请问唐先生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理赔吗?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申请?


    正确答案: 1、根据深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发生工伤事故之前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同时已经过工伤认定则符合条件申请工伤理赔。
    2、深圳工伤职员申请工伤理赔需备齐工伤认定书、单位银行账号或职员银行存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
    3、申请单位或个人只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如在申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0755-12333进行详细咨询。

  • 第4题:

    上班途中骑摩托车自己摔伤算工伤吗?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规定只有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方可申请工伤认定。

  • 第5题:

    上班途中上公交之前摔伤导致骨裂,不知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如何申请?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您这种情况是本人主要责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 第6题:

    按照2011年1月1日施行的新版《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是()。

    • A、上班必经路途中开车刹车不及时,追尾受伤
    • B、患尘肺病
    • C、上班时心肌梗塞死亡
    • D、军队服役,因公致残,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单选题
    男:明天预报有小雨,你坐公交车上班吧。女:小雨没事的,我还是骑自行车,既环保又锻炼身体。问:女的明天怎么上班?
    A

    坐地铁

    B

    打出租车

    C

    骑自行车

    D

    坐公交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某企业员工乘坐公共汽车上班,在途中因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体严重受伤。针对该员工受伤的情形,正确的结论是(    )。
    A

    应当视同为工伤

    B

    应当认定为工伤

    C

    可以视同为工伤

    D

    不得认定为工伤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女:今天天气真好啊!我们开车去湖边玩儿吧。男:现在都提倡环保,我们还是坐公交车去吧,走走还能锻炼身体。女:你今天怎么了?平时你不都是开车上班的吗?男:我刚才看电视了,从明天起我就坐地铁上班了。问:男的明天怎么去上班?
    A

    开车

    B

    坐地铁

    C

    走路

    D

    坐公交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唐先生,深圳XX工厂员工,工厂按照规定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上周唐先生上班时候,不幸被工厂机器扎伤,已经过工伤认定,现打算申请工伤理赔。请问唐先生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理赔吗?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申请?

    正确答案: 1、根据深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发生工伤事故之前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同时已经过工伤认定则符合条件申请工伤理赔。
    2、深圳工伤职员申请工伤理赔需备齐工伤认定书、单位银行账号或职员银行存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
    3、申请单位或个人只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如在申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0755-12333进行详细咨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上班途中骑摩托车自己摔伤算工伤吗?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规定只有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方可申请工伤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长沙职员上班途中摔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正确答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职员上班途中不慎摔伤,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有疑问,请拨打0731-12333/84907927进行咨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欲搭载5路公交车前往某地,当王某登上公交车正想买票时,为避免撞上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公交车紧急刹车。由于紧急刹车的巨大的惯性作用,王某被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5万元。经查: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同等责任。请回答下列问题:公交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公交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
    同时,依据《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第14题:

    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正确答案: (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 第15题:

    长沙职员上班途中摔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正确答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职员上班途中不慎摔伤,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有疑问,请拨打0731-12333/84907927进行咨询。

  • 第16题:

    某企业一职工参加单位举办的技术培训,在一次下课站立时头撞到了横梁上,当时未见外伤,也没有其他不适感觉。照常上班3个月后感到头痛,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植物神经紊乱”。其家属和本人要求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可以吗?


    正确答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就该职工而言,参加单位的技术培训,可以算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由于当时既无外伤,又无明显症状,没有直接受到伤害后果,当时显然不能申请认定工伤。
    医生确诊为“植物神经紊乱”,不属于器质性损害,而属于功能性疾病,与外力无必然因果关系,不能将其确定为伤害结果,更何况还是3个月以后的诊断。因此该情形不应认定为工伤。

  • 第17题:

    王小姐骑自行车上班的途中,为躲避机动车而摔倒了,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正确答案: 骑自行车上下班,为躲避机动车而未发生机动车事故而受伤的,不予认定工伤。应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给予工伤认定。

  • 第18题:

    某被保险人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其雇员甲某上班途中乘公交车时,因公交车发生事故致残,保险人不应予以赔付。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问答题
    王小姐骑自行车上班的途中,为躲避机动车而摔倒了,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正确答案: 骑自行车上下班,为躲避机动车而未发生机动车事故而受伤的,不予认定工伤。应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给予工伤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判断题
    甲公司职工王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有关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负全责;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王某所受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上班途中上公交之前摔伤导致骨裂,不知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如何申请?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您这种情况是本人主要责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某被保险人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其雇员甲某上班途中乘公交车时,因公交车发生事故致残,保险人不应予以赔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正确答案: (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