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二日,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张某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按照法律规定,服装厂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关系的措施是( )。A.行使留置权B.将服装向有关机关提存C.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代位权

题目

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二日,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张某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按照法律规定,服装厂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关系的措施是( )。

A.行使留置权

B.将服装向有关机关提存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代位权


相似考题
更多“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2日,张某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按照法律规定,服装厂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关系的措施是( )。

    A.行使留置权

    B.将服装向有关机关提存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标的物提存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 第2题:

    张某2011年1月起承包某服装厂,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业户。2011年张某经营的服装厂共取得收入52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35万元(其中包括工商户业主工资每月3000元)。2011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7750

    B.54850

    C.52183.34

    D.45850


    正确答案:C
    由于新税法的施行时间是在年度中间的9月1日,年终汇算清缴时涉及到分段计算应纳税额的问题,需要分步进行。
    应纳税所得额=520000-350000+3000× 12-2000×8-3500×4=176000(元)前8个月应纳税额=(176000×35%-6750)×8/12=36566.67(元)
    后4个月应纳税额=(176000×35%-14750)×4/12=15616.67(元)全年应纳税额=36566.67+15616.67=52183.34(元)

  • 第3题:

    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二日,张某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按照法律规定,服装厂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关系的措施是( )。

    A.行使留置权
    B.将服装向有关机关提存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代位权

    答案:B
    解析:
    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 第4题:

    2002年4月5日甲公司与某地的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是买方,乙,服装厂是卖方。合同约定,由乙服装厂为甲公司定做生产100套服装,总价款1万元人民币。甲公司在20日内预先支付3000元作为定金,乙服装厂于5月10日前完工交货。甲公司于5月11日到乙服装厂自行取货并付清货款。4月20日甲公司支付定金,乙服装厂则准时投入生产。5月10日乙服装厂完成全部服装的生产,并通知甲公司按时取货,甲公司因故未按时取货。5月15日乙服装厂库房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导致30套服装毁损。货物交付后,甲公司以货物毁损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议。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约定的定金担保合同( )。

    A.有效

    B.部分有效。2000元部分有效,超过2000元的部分无效

    C.无效

    D.不生效。视为变更定金担保合同


    正确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定金应为总价款1万元的20%为2000元,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第5题:

    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0%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照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本案为()。

    A:重大误解
    B:民事欺诈
    C:违约行为
    D:侵权行为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题中购销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样品的标准不一致,应属于服装厂对衣料质量有错误认识.因此应属于重大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