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2013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2013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

题目

2013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2013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2013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这3台设备。2013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下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时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2014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4年4月1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请说明理由。

查看材料


相似考题
更多“2013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最终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
    讲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但是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人是债务人,不 是次债务人。所以D错,符合题意。

  •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闾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最终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
    讲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但是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人是债务人,不是次债务人。所以D错,符合题意。

  • 第3题:

    (2010年)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时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起诉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庚公司代甲公司履行债务?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如果甲公司怠于行使其对庚公司的债权,乙公司有权行使代位权,要求庚公司代甲公司履行债务。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 第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只有D项应选。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B.乙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当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D.若甲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丙公司,则不能界定为怠于行使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即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乙公司)是原告,次债务人(丙公司)是被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A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选项C错误;甲公司对丙公司起诉或申请仲裁,才不属于“怠于行使”;选项D错误。

  • 第6题:

    4.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能够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A.A

    B.B

    C.C

    D.D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