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可以( )。A.提议回购上市公司股份B.继续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C.提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D.继续执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决议

题目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可以( )。

A.提议回购上市公司股份

B.继续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

C.提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D.继续执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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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 )。

    A.继续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

    B.继续执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决议

    C.提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D.提议回购上市公司股份


    正确答案:AB
    解析: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除可以继续执行已经定立的合同或者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决议外,不得提议下列事项:①发行股份;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③回购上市公司股份;④修改公司章程;⑤除公司开展正常业务外,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⑥除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调整业务或者进行资产重组外,处置、购买重大资产,调整公司主要业务。

  • 第2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
    Ⅱ.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Ⅲ.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Ⅳ.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Ⅴ.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A、Ⅰ、Ⅱ、Ⅲ、Ⅳ
    B、Ⅱ、Ⅳ、Ⅴ
    C、Ⅱ、Ⅲ、Ⅴ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23条规定,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是全面要约,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Ⅱ项,第35条规定,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Ⅲ项,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Ⅳ项,第38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Ⅴ项,第31条规定,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 第3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6年9月真题]
    Ⅰ.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
    Ⅱ.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Ⅲ.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Ⅳ.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Ⅴ.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A.Ⅰ、Ⅱ、Ⅲ、Ⅳ
    B.Ⅱ、Ⅳ、Ⅴ
    C.Ⅱ、Ⅲ、Ⅴ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 第4题:

    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收购过渡期内,以下哪种说法正确( )
    Ⅰ.上市公司中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为1/4
    Ⅱ.经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被收购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Ⅲ.被收购公司陷入财务困难,收购人为了挽救可以对其进行关联交易
    Ⅳ.收购人不得提议改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

    A:Ⅰ
    B:Ⅰ、Ⅱ
    C:Ⅰ、Ⅲ
    D:Ⅱ、Ⅲ
    E:Ⅱ、Ⅳ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2条规定,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者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 第5题:

    收购人拟以要约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并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下操作顺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Ⅰ.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Ⅱ.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Ⅲ.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Ⅳ.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Ⅴ.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

    A、Ⅲ、Ⅰ、Ⅳ、Ⅴ、Ⅱ
    B、Ⅱ、Ⅰ、Ⅲ、Ⅳ、Ⅴ
    C、Ⅰ、Ⅲ、Ⅱ、Ⅳ、Ⅴ
    D、Ⅳ、Ⅰ、Ⅲ、Ⅴ、Ⅱ
    E、Ⅴ、Ⅰ、Ⅲ、Ⅱ、Ⅳ

    答案:E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28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32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
    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