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造成合营企业不能被批准的情形有( )。A.有损中国主权的B.违反中国法律的C.造成环境污染的D.签订的合同显属不公平的

题目

下列选项中,造成合营企业不能被批准的情形有( )。

A.有损中国主权的

B.违反中国法律的

C.造成环境污染的

D.签订的合同显属不公平的


相似考题
更多“下列选项中,造成合营企业不能被批准的情形有( )。 A.有损中国主权的B.违反中国法律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 )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A、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B、违反国际惯例的

    C、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D、造成环境污染的


    参考答案:AD

  • 第2题: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批准( )。

    A.造成环境污染的

    B.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

    C.合营企业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外方利益的

    D.违反了中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的;(2)违反中国法律的;(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4)造成环境污染的;(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 第3题:

    以下情形中.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有(  )。
    Ⅰ.从事保荐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Ⅱ.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Ⅲ.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年内被中国证监会给予1次警告2次罚款处罚的
    Ⅳ.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年内曾经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一)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二)从事保荐、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手段,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从事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获取违法所得等不当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虚假重要证据,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阻碍、抗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行为的;(六)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年内被中国证监会给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处罚3次以上,或者5年内曾经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七)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活动的;(八)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 第4题: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

    A.有损我国主权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B.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C.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D.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E.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正确答案:ABCDE

  • 第5题:

    以下情形中,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有(  )

    A.从事保荐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B.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C.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年内被中国证监会给予1警告2次罚款处罚的
    D.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年内曾经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答案:A,B,D
    解析: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二)从事保荐、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手段,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从事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获取违法所得等不当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虚假重要证据,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阻碍、抗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行为的;
    (六)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年内被中国证监会给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处罚3次以上,或者5年内曾经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七)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活动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