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下面关于final方法的描述,哪种是不正确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D
    解析:Java程序中,用abstract说明的类是抽象类。这种类必须被继承,而且它本身并不实现任何实际操作,不能用它来实例化一个对象。从抽象类直接生成对象是没有意义的,所以选项A错误。而用final说明的类不能有子类,即该类不能被继承。Abstract和final是相对的,同时用来修饰一个类是没有意义的,所以选项B和C也是错误的。对于选项D,因为一个类如果包含一个抽象方法就必须将该类声明为抽象类,而一个抽象类中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抽象方法,所以选项D正确。

  • 第2题:

    关于HTTP协议.下面描述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HTTP协议是一个无状态协议,在服务器端不维护客户端的状态,同样的资源服务器能够支持的客户端的个数比较多,这一点和FTP是不同的,FTP协议是一个有状态协议。

  • 第3题:

    下面对于final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可以被重新赋值

    B、final修饰的变量被称之为常量

    C、final修饰的基本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值

    D、final修饰的引用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地址值


    正确答案:A

  • 第4题:

    下面有关java final的基本规则,描述错误的是()。

    • A、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 B、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只允许赋值一次,且只能在类方法赋值
    • C、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即为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 D、final修饰的方法不允许被子类覆盖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下面关于内出血的判断方法描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吐血、咳血
    • B、便血、尿血
    • C、食量增减
    • D、肤色及个人感受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关于final下面哪些是错误的()

    • A、final可以用来声明抽象类中的方法
    • B、final可以用来声明接口中的方法
    • C、finalmethod不能被覆盖
    • D、final class不能被继承
    • E、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B

  • 第7题:

    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 B、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
    • C、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
    • 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final可修饰类、属性(变量)、方法
    • B、abstract可修饰类、方法
    • C、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
    • D、关键字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使用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下列关于final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A、final定义的类不能被继承
    • B、final定义的方法不能被重载
    • C、final可以在抽像类的方法中使用
    • D、以上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final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

    final定义的类不能被继承

    B

    final定义的方法不能被重载

    C

    final可以在抽像类的方法中使用

    D

    以上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

    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

    C

    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

    D

    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final下面哪些是错误的()
    A

    final可以用来声明抽象类中的方法

    B

    final可以用来声明接口中的方法

    C

    finalmethod不能被覆盖

    D

    final class不能被继承

    E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以下关于final关键字说法错误的是( )(两项)

    A)final是java中的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接口、抽象类、方法和属性

    B)final修饰的类肯定不能被继承

    C)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载

    D)final修饰的变量不允许被再次赋值


    答案:AC

  • 第14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C
    解析:用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抽象类是一种没有完全实现的类,它必须至少包含一个抽象方法,包括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只能作为父类去派生其他子类,选项A正确。定义一个既用abstract又用final修饰的类是不合法的。因为抽象类本身是不完整的,它需要子类提供具体的实现方法,然而final类则不允许拥有子类,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选项B正确。如果用abstract方法必须要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选项D正确。使用final修饰的类为最终类,它不能派生任何子类,显然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15题:

    下面关于四分位数间距描述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下面关于TRIZ的哪一项描述不正确() 

    • A、是基于知识的方法
    • B、大量采用自然科学和工程中的效应知识
    • C、是面向人的方法
    • D、是面向机器的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下面关于abstract关键字描述错误的是()。

    • A、abstract关键字可以修饰类或方法
    • B、final类的方法都不能是abstract,因为final类不能有子类
    • C、abstract类不能实例化
    • D、abstract类的子类必须实现其超类的所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下面关于final说法错误的是()

    • A、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继承其他类
    • B、内部类在访问局部变量的时候,局部变量需要使用final修饰
    • C、被final修饰的引用类型变量内部的内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地址值不能发生变化
    • D、final修饰的变量称为常量,这些变量只能赋值一次。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 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 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下列有关final修饰符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用final修饰的变量,一旦赋值,就不能改变,也称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
    • B、由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中的相同方法覆盖
    • C、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生成相应的对象
    • D、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派生子类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
    • B、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
    • C、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
    • D、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多选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
    A

    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

    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C

    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D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

    B

    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

    C

    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

    D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final修饰符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

    用final修饰的变量,一旦赋值,就不能改变,也称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

    B

    由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中的相同方法覆盖

    C

    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生成相应的对象

    D

    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派生子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