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招聘时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钱七等5人入围。从学历看,有2人为硕士、3人为博士;从性别看,有3人为男性、2人为女性。已知,张三、王五性别相同,而赵六、钱七性别不同;李四与钱七的学历相同,但王五和赵六的学历不同。最后,只有一位女硕士应聘成功。由此可以推出,应聘成功者为:A.张三 B.李四 C.王五 D.赵六

题目
某公司招聘时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钱七等5人入围。从学历看,有2人为硕士、3人为博士;从性别看,有3人为男性、2人为女性。已知,张三、王五性别相同,而赵六、钱七性别不同;李四与钱七的学历相同,但王五和赵六的学历不同。最后,只有一位女硕士应聘成功。由此可以推出,应聘成功者为:

A.张三
B.李四
C.王五
D.赵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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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赵六欲入伙,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经张三、李四、王五一致同意,赵六方可入伙 B.赵六入伙需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C.赵六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D.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享有同等的权利,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AB正确,不当选。根据该法第44条规定,C错误,当逸。D正确,不当选。

  • 第2题:

    以下选项中,对张三与李四两家之间的五层楼板享有所有权的是( )。

    A.该楼的全体业主

    B.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C.小区物业

    D.张三、李四


    正确答案:D

  • 第3题:

    2009 年7 月,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李四、王五承担全部亏损。2009 年10 月,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10 万元,期限为1 年,11 月张三退伙,赵六入伙。到2010年4 月,银行发现合伙企业的财产已不足清偿全部的贷款,对不足部分,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是:

    A.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B.张三、李四、王五

    C.李四、王五、赵六

    D.李四、王五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33 条第2 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由李四、王五承担全部亏损是无效的。第44 条第2 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3 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10 万元发生在张三退伙之前,而赵六对于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应由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承担清偿责任,A 选项正确,当选。BCD 选项错误,不当选。

  • 第4题: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周七五个好朋友分别要在一周内去不同地方度假,分别为昆明、海南、杭州、马尔代夫、夏威夷。他们出发的星期日子与五人姓名最后一个字不同。已知,张三是周四出发去昆明。

    以下哪项排列可能依次对应李四、王五、赵六、周七去度假的地点及出发的日子?( )

    A.海南-周日、杭州-周六、马尔代夫-周日、夏威夷-周五

    B.海南-周三、杭州-周五、马尔代夫-周日、夏威夷-周六

    C.海南-周五、杭州-周日、马尔代夫-周六、夏威夷-周三 ↘↙↘

    D.海南-周六、杭州-周三、马尔代夫-周五、夏威夷-周日


    正确答案:A
    A项可能为真。B项不可能为真,因为王五不会周五出发;C项不可能为真,因为赵六不会周六出发;D项不可能为真,因为周七不会周日出发。

  • 第5题:

    华光高科技公司在进行人才招聘时,有小张、小李、小王、小赵、小钱等5人人围。从学历看,这5人中2人为硕士,3人为博士;从年龄看,这5人中有3人小于30岁,2人大于30岁。已知,小张、小王属于相同的年龄段,而小赵、小钱属于不同的年龄段;小李与小钱的学位相同,小王和小赵的学位不同。最后,只有一位年龄大于30岁的硕士应聘成功。
    据此,可以推出应聘成功者是()。

    A.小张
    B.小王
    C.小赵
    D.小钱

    答案:C
    解析:
    由“3人小于30岁,2人大于30岁"、“小张、小王属于相同年龄段,小赵、小钱属于不同年龄段”可知小张、小王小于30岁,小李大于30岁;同理可推出,小李、小钱为博士,小张为硕士。最后是年龄大于30岁的硕士应聘成功,排除小张、小王、小李、小钱’只剩下小赵,故答案选C。

  • 第6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7题:

    在英国乡村,有一个非常传统的庄园。庄园里共有5位仆人各司其职,他们的爱好不同,休息时间也不一样。已知如下:(1)周二休息的仆人通常会去打高尔夫,但这位仆人不是门卫张三。(2)李四不是管家,而管家喜欢玩壁球。(3)王五周三休息,他既不是管家也不是园丁。(4)钱二是厨师,他周四不休息并且赵六周四也不休息。(5)周一休息的人要打桥牌;司机不爱下棋;钱二周二也不休息。仆人:张三、李四、王五、钱二、赵六体息日:一、二、三、四、五职位:门卫、管家、园丁、厨师、司机爱好:高尔夫、壁球、桥牌、下棋、钓鱼根据上述信息,关于管家的说法正确的是?

    A.管家是张三。
    B.管家是赵六。
    C.管家是周四休息。
    D.管家是周一休息。
    E.管家爱好高尔夫。

    答案:B
    解析:

  • 第8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五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9题:

    赵二、张三、李四、王五、孙六体检的时候按高矮排队量身高,要求最高的站中间,两边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同时不排除有两人一样高。其中:
    ①张三没有站在最中间
    ②王五排在最右边
    ③孙六比赵二要高
    ④李四比张三要高
    由此可以推出:( )。

    A.孙六最高,排在最中间
    B.张三比赵五要高
    C.赵二排最左边,但不比张三矮
    D.或者李四,或者孙六排中间

    答案:D
    解析:
    由题干可知,(1)张三不是最高的;(2)孙六>赵二;(3)李四>张三。因此,站在中间的不是张三、王五、赵二,而且不能得出其他人的身高之间的关系,所以或者李四,或者孙六排中间。

  • 第10题:

    李四与王五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李四从王五处购买价值10万元的货物,为付货款,李四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元的汇票交付王五。汇票承兑后,王五将汇票背书转让给赵六,在赵六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孙三时,孙三要求赵六提供保证,赵六请王五(前背书人)在票据上保证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黄二,黄二请求付款人付款时,发现付款人逃匿。 请回答: 若李四与王五签订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李四是否可以以此作为对抗其他人(除王五外)的抗辩事由?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作为对抗其他人的抗辩事由,因票据具有无因性,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分离。

  • 第11题:

    赵二、张三、李四、王五、孙六体检的时候按高矮排队量身高,要求最高的站中间,两边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同时不排除有两人一样高。其中: ①张三没有站在最中间 ②王五排在最右边 ③孙六比赵二要高 ④李四比张三要高 由此可以推出:()。

    • A、孙六最高,排在最中间
    • B、张三比王五要高
    • C、赵二排最左边,但不比张三矮
    • D、或者李四,或者孙六排中间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单选题
    赵二、张三、李四、王五、孙六体检的时候按高矮排队量身高,要求最高的站中间,两边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同时不排除有两人一样高。其中: ①张三没有站在最中间 ②王五排在最右边 ③孙六比赵二要高 ④李四比张三要高 由此可以推出:()。
    A

    孙六最高,排在最中间

    B

    张三比王五要高

    C

    赵二排最左边,但不比张三矮

    D

    或者李四,或者孙六排中间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由题干可知,
    (1)张三不是最高的;
    (2)孙六>赵二;
    (3)李四>张三。
    因此,站在中间的不是张三、王五、赵二,而且不能得出其他人的身高之间的关系,所以或者李四,或者孙六排中间。

  • 第13题:

    (一)

    清风小区是某市一高档住宅小区,张三、李四、:E五、赵六都是该小区的业主,彼此都是邻居,住在一栋六层楼内。李四和王五住在六楼,张三和赵六住在五楼。张三住在李四家楼下,赵六住在王五楼下。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李四酷爱摇滚'经常在家中播放,尤其喜欢在夜里欣赏。王五浅眠,经常被吵醒,不堪忍受。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四在自己屋内有权放摇滚

    B.李四在自己屋内播放摇滚时,应当尊重周边邻居的利益,播放摇滚乐时不能干扰到邻居们的生活休息

    C.王五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D.王五不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正确答案:BC

  • 第14题:

    张三是汇票的出票人,李四、王五、赵六为依次背书人,冯七从赵六处取得该汇票,为持票人。李四背书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王五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冯七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

    A.冯七只能向张三、赵六行使追索权

    B.李四的背书有效,冯七可以向张三、王五、赵六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李四的背书无效,但冯七可以向张三、李四、赵六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D.以上说法均不对,因为李四在背书时已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所以王五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冯七不是票据权利人


    正确答案:A
    36. 【答案】A
    【详解】《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迫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李四作为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赵六的转让行为仍有效,只是李四对被背书人冯七不承担保证责任。王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不承担票据责任。故冯七只能向张三、赵六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参考33题

  • 第15题:

    华光高科技公司在进行人才招聘时,有小张、小李、小王、小赵、小钱等5人入围。从学历看,这5人中2人为硕士,3人为博士;从年龄看,这5人中有3人小于30岁,2人大于30岁。已知,小张、小王属于相同的年龄段,而小赵、小钱属于不同的年龄段;小李与小钱的学位相同。小王和小赵的学位不同。最后,只有一位年龄大于30岁的硕士应聘成功。据此,可以推出应聘成功者是( )。

    A.小张

    B.小王

    C.小赵

    D.小钱


    正确答案:C
    分析推理题目。由“3人小于30岁,2人大于30岁”、“小张、小王属于相同年龄段,小赵、小钱属于不同年龄段”可知小张、小王小于30岁,小李大于30岁;同理可推出,小李、小钱为博士,小张为硕士。最后是年龄大于30岁的硕士应聘成功,排除小张、小王、小李、小钱,只剩下小赵,故答案选C。

  • 第16题:

    某日,王先生家发生盗窃案,警方找来有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张三、李四、王五、赵六进行询问。张三说:“反正不是我于的。”李四说:“是赵六干的。”王五说:“是李四干的。”赵六说:“李四是诬陷。”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则作案者应该是( )。

    A.张三
    B.李四
    C.王五
    D.赵六

    答案:B
    解析:
    赵六和李四的话构成矛盾关系,二人的话必有一真一假。题干指出,只有一人说假话,故说假话者在赵六和李四之间,据此可推出张三和王五说的是真话。据王五的话为真,可推出是李四干的。故答案选B。

  • 第17题:

    某校招聘专任教师时有张强、李颖、王丹、赵雷、钱萍5名博士应聘。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2人发表过SSCI论文,3人没有发表过SSCI论文。已知,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而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但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最终,英国高校培养的一位发表过SSCI论文的博士被录取。
    由此可以推出:

    A.张强没发过SSCI论文
    B.李颖发表过SSCI论文
    C.王丹毕业于英国院校
    D.赵雷毕业于英国院校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有信息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将题干中的条件归纳如下:
    ①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
    ②2人发表过SSCI,3人没有发表过SSCI
    ③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
    ④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
    ⑤英国高校培养的一位发表过SSCI论文的博士被录取
    由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可知:赵雷和钱萍其中一人毕业于美国高校,一人毕业于英国高校,又因为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可知:张强和王丹毕业于美国高校,C选项排除。
    由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可知:王丹和赵雷其中一人发表过SSCI,一人没有发表过SSCI,又因为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2人发表过SSCI,3人没有发表过SSCI,可知:李颖和钱萍没有表过SSCI,B选项排除。
    李颖和钱萍没有表过SSCI,王丹和赵雷其中一人发表过SSCI,一人没有发表过SSCI,又因为2人发表过SSCI,可知张强发表过SSCI,A选项排除。

  • 第18题:

    在英国乡村,有一个非常传统的庄园。庄园里共有5位仆人各司其职,他们的爱好不同,休息时间也不一样。已知如下:(1)周二休息的仆人通常会去打高尔夫,但这位仆人不是门卫张三。(2)李四不是管家,而管家喜欢玩壁球。(3)王五周三休息,他既不是管家也不是园丁。(4)钱二是厨师,他周四不休息并且赵六周四也不休息。(5)周一休息的人要打桥牌;司机不爱下棋;钱二周二也不休息。仆人:张三、李四、王五、钱二、赵六体息日:一、二、三、四、五职位:门卫、管家、园丁、厨师、司机爱好:高尔夫、壁球、桥牌、下棋、钓鱼根据上述信息,请间:爱好是钓鱼的仆人是以下哪一位?

    A.张三
    B.李四
    C.王五
    D.钱二
    E.赵六

    答案:C
    解析:

  • 第19题:

    张三的甲地与李四的乙地南北毗连,张三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南边的风景,与李四约定:李四不得在乙地上建造高层建筑,张三为此每年给李四4000元作为补偿,期限10年。两年后,张三将甲地分作南北两块,南边的一块卖给王五,北边的一块卖给赵六。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三仍享有地役权
    B.王五和赵六共同享有地役权
    C.赵六单独享有地役权
    D.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
    E.地役权消灭

    答案:A,B,C,E
    解析:
    张三与李四的约定属于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张三为地役权人。《物权法》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三与李四的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因此仅在二人之间发生效力。张三转让甲地后,其上的地役权也随同转让。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需役地分割时,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各部分土地上继续存续。本题中,甲地分割后,王五的土地与乙地仍相邻,仍涉及地役权问题,而赵六的土地与乙地不再毗连,地役权是否存续与赵六无关,因此应由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

  • 第20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21题:

    1905年,北京城一茶馆里有四位当地居民在聊天,张三说:“我看见谭嗣同赴法场。”李四说:“我参加过义和团。”王五说:“我读过《民报》。”赵六说:“我家住在东交民巷。”你认为他们中谁说了谎()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赵六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承租人张三未经出租人李四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王二,租赁期内,李四欲将房屋卖给赵五。依据法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 A、赵五
    • B、张三
    • C、王二
    • D、王二与赵五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某班级有学生做好事不留名。甲、乙、丙、丁等4位老师对班上的4位学生表达了他们的看法。 甲说:“这件事如果不是张三做的,肯定就是赵六做的。” 乙说:“这件事如果是张三做的,那么李四或王五也会做。” 丙说:“这件事如果李四不做,则王五也不做;赵六也不会是做这件事的人。” 丁说:“这件事肯定是张三做的,而李四与王五都不会做。” 事后得知,四位教师的看法中只有一种是对的。 据此,可以推出做好事的学生是()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赵六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