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递的指控被告的书状为()。A、民事上诉状B、经济上诉状C、民事起诉状D、经济起诉状

题目
经济纠纷案件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递的指控被告的书状为()。

A、民事上诉状

B、经济上诉状

C、民事起诉状

D、经济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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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行政起诉状既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也是原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具。()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下列经济纠纷中应用地域管辖的是( )。

    A.原告就被告

    B.被告就原告

    C.保险合同纠纷

    D.票据纠纷案件


    正确答案:A

  • 第3题:

    诉讼中,即使原告在生效判决中获得了胜诉,如果被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通过国家强制力的形式,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正确

  • 第4题:

    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书或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请等法律意见的书状是()。

    A.起诉书

    B.起诉状

    C.诉状

    D.申诉状


    正确答案:C

  • 第5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个不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条件?()

    A: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B:起诉人指控的被告具有被告诉讼主体资格
    C: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条第1项、第4项,A、C、D项显然属于受理条件,故排除之。根据该条第2项,“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条件,即只要起诉人有明确指控的对象即可,至于被指控的人是否真正具备被告资格,并非受理条件。《行诉法解释》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根据该款规定,只要起诉人有明确的指控对象,即可受理之,被指控对象不具备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再告知变更;拒不变更的,再驳回起诉。故B项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