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不动产转让,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不构成善意的情况有( )。A、不动产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B、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C、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D、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具有重大过失

题目

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不动产转让,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不构成善意的情况有( )。

A、不动产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B、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C、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D、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具有重大过失


相似考题
更多“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不动产转让,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的是( )。

    A.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B.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C.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D.受让人已经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


    参考答案:D

  • 第2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试分析该法条,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答案:
    解析:
    (1)本条规定的是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
    (2)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的意义。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该制度在稳定商品交换秩序、维护商品交换的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形成以及强化占有的公信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3)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①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②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而取得财产。③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④受让人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时出于善意,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
    (4)善意受让人取得财产后,该财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善意取得制度的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让与人向受让人交付了财产,从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时起,受让人就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归于消灭。由于让与人处分他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因而其转让财产获得的非法所得,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原所有人。如果返还不当得利仍不足以补偿原所有人的损失,则原所有人仍有权要求让与人赔偿损失。

  • 第3题: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受让人能够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情形主要有()。

    A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B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C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D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A,B,C,D

  • 第4题: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 )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A.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B.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

    C.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D.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恶意的

    E.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正确答案:ACE

  • 第5题:

    同时具备( )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转让的房地产的所有权,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
    B.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C.依照法律规定已经进行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
    D.受让人尚未办理物权变动登记
    E.受让人与无处分权人已经签订转让合同

    答案:A,B,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