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但没有对合同履行地作出约定,现两人因合同履行地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应确定()为合同履行地。A、加工行为地B、定作方所在地C、承榄方所在地D、工作成果交付地

题目
甲与乙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但没有对合同履行地作出约定,现两人因合同履行地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应确定()为合同履行地。

A、加工行为地

B、定作方所在地

C、承榄方所在地

D、工作成果交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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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l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l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该管辖协议是否有效?(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C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请问此时就本案而言,C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为什么?(3)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4)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5)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6)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并进行了答辩,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7)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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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在A市签订一购销合同,约定在双方住所地以外的B市履行该合同。合同尚未实行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为此,甲应向( )起诉。

    A.甲住所地

    B.乙住所地

    C.A市

    D.B市


    参考答案:B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但未约定货物价格。在乙公司交货时,双方就货物价格发生争议,且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根据《合同法》规定,货物的价格应

    A.依订立合同时甲公司营业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B.依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依履行合同时乙公司营业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D.依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答案:B
    解析:
    依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 第3题:

    甲、乙公司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提请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却发现合同签订地没有仲裁机构,而甲、乙公司的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均有仲裁机构,但双方在选定仲裁机构方面没有达成一致。为此,甲公司可以向()。

    A.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B.乙公司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甲公司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此题当中没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所以仲裁协议无效,只能诉讼。合同当中没有约定诉讼的人民法院,因此基于合同纠纷的协议管辖,此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合同履行地法院或者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4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题:
    (1)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2)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
    (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2)甲公司应当向被告所在地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件中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按照题干的假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不同,则原告只能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向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
    (4)此时D地的人民法院取得管辖权。虽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原告没有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在答辩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视为双方当事人放弃了管辖协议。
    (5)此时的管辖协议依然有效,因为管辖协议可以作为购销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以独立于购销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书面约定,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并且不违反法律关于管辖协议的禁止性规定,管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 第5题:

    甲、乙公司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提请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却发现合同签订地没有仲裁机构,而甲、乙公司的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均有仲裁机构,但双方在选定仲裁机构方面没有达成一致。为此,甲公司可以向()。

    A.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B.乙公司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甲公司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31页
    《仲裁法》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为没达成一致,所以不能仲裁。排除BCD。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