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746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373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47460+2373÷(1+13%)]÷(1-30%)×30% B.(47460+2373)÷(1-30%)×30% C.47460÷(1-30%)×30% D.[(47460+2373)÷(1+13%)]÷(1-30%)×30%

题目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746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373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7460+2373÷(1+13%)]÷(1-30%)×30%
B.(47460+2373)÷(1-30%)×30%
C.47460÷(1-30%)×30%
D.[(47460+2373)÷(1+13%)]÷(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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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72)÷(1-30%)=13.25(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25×30%=3.98(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8×50%=25.61(万元)

  • 第2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3%=0.04(万元)

  • 第3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提示】老师题目中所说的“要不要交销项税额”意思表示为“要不要确认销项税额”。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当月甲卷烟厂应缴消费税(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消费税)

    A.99.82
    B.136.56
    C.105.82
    D.108.65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57.52+1+0.3)/(1-30%)×30%=25.21(万元)。委托加工的价格=(57.52+1+0.3)/(1-30%)=84.03(万元),25%的价格=84.03×25%=21.01(万元),低于30万元;卷烟每条的售价=2000000/80/250=100(元)>70元/条,税率为56%,甲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30×30%+200/80×(80+2)×56%+150×(80+2)/10000-25.21=99.82(万元)。

  • 第4题:

    2017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7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税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以上的为56%)


    答案:
    解析:
    (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1.272÷(1+3%)]÷(1-30%)×30%=3.96(万元)
    (2)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7×30%-3.96×50%=0.12(万元)
    ②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因为:600000÷(40×250)=60元/条<70元/条,所以:适用36%的比例税率
    第一,卷烟应纳的从量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第二,卷烟应纳的从价消费税=60×36%=21.6(万元)
    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0.6+21.6-3.96×50%=20.22(万元)
    ③应纳消费税=0.12+20.22=20.34(万元)。

  • 第5题: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80箱,取得销售额256万元。其他相关资料:A牌卷烟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上述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350箱,销售额133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实际收到30%。
      (3)甲厂提供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120万元;乙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费用5万元;烟丝当月完工并交付甲厂,乙厂无同类烟丝销售。
      (4)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58万元。
      (5)从丙卷烟厂购入一批烟丝,甲厂用90箱A牌卷烟抵顶货款;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3)计算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4)回答业务(4)应缴纳消费税的理由并计算消费税额。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答案:
    解析:
    (1)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56×56%+80×150÷10000=144.56(万元)。
      (2)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1330×56%+350×150÷10000)×50%=375.03(万元)。
      (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120+20+5)÷(1-30%)×30%=62.14(万元)。
      (4)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扣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同时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烟丝20%销售部分受托方计税价格为(120+20+5)÷(1-30%)×20%=41.43(万元),小于收回后销售价格58万元,应缴纳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58×30%-62.14×20%=4.97(万元)。
      (5)256÷80=3.2(万元)。
      1330÷350=3.8(万元)。
      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8×90×56%+90×150÷10000=192.87(万元)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 第6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80箱,取得销售额256万元。
    (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350箱,销售额133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实际收到30%。
    (3)甲厂提供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120万元;乙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费用5万元;烟丝当月完工并交付甲厂,乙厂无同类烟丝销售。
    (4)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58万元。
    (5)从丙卷烟厂购入一批烟丝,甲厂用90箱A牌卷烟抵顶货款;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A牌卷烟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上述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3)计算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4)回答业务(4)应缴纳消费税的理由并计算消费税额。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答案:
    解析:
    (1)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56×56%+80×150/10000=144.56(万元)。
    (2)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1330×56%+350×150/10000)×50%=375.03(万元)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120+20+5)/(1-30%)=207.14(万元)
    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207.14×30%=62.14(万元)
    (4)理由: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销售烟丝在受托方的计税价格=207.14×20%=41.43(万元),
    对外销售价格58万元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因此要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58×30%-62.14×20%=4.97(万元)。
    (5)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计算比较销售价格:
    业务(1)256/80=3.2(万元)
    业务(2)1330/350=3.8(万元)
    判断A牌卷烟每箱最高销售价格3.8万元。
    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额=90×3.8×56%+90×150/10000=192.87(万元)。

  • 第7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7 46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373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7460+2373÷(1+13%)]÷(1-30%)×30%=21240元
    B.(47460+2373)÷(1-30%)×30%=21357元
    C.47460÷(1-30%)×30%=20340元
    D.(47460+2373)÷(1+13%)÷(1-30%)×30%=18900元

    答案:A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7 460+2 373÷(1+13%)]÷(1-30%)×30%=21 240元。

  • 第8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 49140 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 2457 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6%,消费税税率为 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2017 年改编)
    A

    [49140+2457÷(1+16%)]÷(1-30%)×30%=21967.76(元)

    B

    (49140+2457)÷(1-30%)×30%=22113(元)

    C

    49140÷(1-30%)×30%=21060(元)

    D

    [(49140+2457)÷(1+16%)]÷(1-30%)×30%=19062.93(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 (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卷烟厂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A卷烟厂无同类烟丝的市场价格; (3)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 (4)因税务检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正确答案: (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70000+8000+10000/(1+17%)]/(1-30%)×30%×(5%+3%+2%)=37091.58×(5%+3%+2%)=3709.16(元)(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40000+30000+10000+5000)×(5%+3%+2%)=850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委托乙卷烟厂为其加工一批烟丝,该批烟叶的成本为30万元,乙卷烟厂收入加工费5万元,乙卷烟厂无同类烟丝售价。甲卷烟厂提货时乙卷烟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该批烟丝收回后,甲卷烟厂将其中的80%以45万元对外销售,甲卷烟厂销售该批烟丝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

    0

    B

    1.5

    C

    5

    D

    15


    正确答案: D
    解析: 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30+5)÷(1-30%)=50(万元),甲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45×30%-50×30%×0.8=1.5(万元)

  • 第11题:

    问答题
    2.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的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卷烟厂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A卷烟厂无同类烟丝的市场价格;(3)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4)因税务检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的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卷烟厂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A卷烟厂无同类烟丝的市场价格;(3)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4)因税务检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助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元。


    A.39428.57

    B.32759.96

    C.33986.86

    D.32781.6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货物,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80000+12000)/(1-30%)×30%=39428.57(元)

  • 第14题:

    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烟叶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无同类烟丝的市场销售价格。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

    A.1504.7
    B.1457.14
    C.1050
    D.2040

    答案:B
    解析:
    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二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二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本题丝加工厂所在地为县城,按税率5%缴纳城建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8000)÷(1-30%)×30%=29142.86(元)
      代收代城建税=29142.86×5%=1457.14(元)

  • 第15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接受某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

    A.甲企业应纳增值税36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450元
    B.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2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7571.43元
    C.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80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D.甲企业应纳增值税9500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由受托方提供原料主料,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而属于甲企业自制应税消费品销售,其应税消费品的组价=(35000+2000+4000)×(1+5%)÷(1-30%)=61500(元),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1500×16%-340=9500(元),应纳消费税=61500×30%=18450(元)。

  • 第16题: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9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为30%,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95+20)÷(1-30%)×30%=49.29(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17题: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进口一批烟丝,价款为300万元,甲卷烟厂另行承担并支付运抵我国口岸前的运输和保险费用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进口烟丝关税税率为10%。以上金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答案:
    解析:
    进口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300+8)×(1+10%)÷(1-30%)=48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84×13%=62.92(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84×30%=145.2(万元)。

  • 第18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 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457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49140+2457÷(1+13%)]÷(1-30%)×30%=21991.86
    B.(49140+2457)÷(1-30%)×30%=22113
    C.49140÷(1-30%)×30%=21060
    D.[(49140+2457)÷(1+13%)]÷(1-30%)×30%=19569.03

    答案:A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9 140+2 457÷(1+13%)]÷(1-30%)×30%)=22 113。

  • 第19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0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收回烟丝后已经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120万元,烟丝消费税为30%。
      要求: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120×30%=36(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20题:

    单选题
    某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烟叶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无同类烟丝的市场销售价格。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烟丝消费税率为30%)
    A

    1504.7

    B

    1457.14

    C

    1050

    D

    2040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本题应该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加工厂所在地区(县城)的税率缴纳城建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8000)÷(1-30%)×30%=29142.86(元);代收代缴城建税=29142.86×5%=1457.14(元)。

  • 第21题:

    单选题
    位于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不含增值税),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无同类雪茄烟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A

    810

    B

    1120.24

    C

    1265.63

    D

    1334.23


    正确答案: A
    解析: 受托方应代收代缴城建税=(40000+5000)/(1-36%)X36%X5%=1265.63(元)。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 49140 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 2457 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9140+2457÷(1+13%)]÷(1-30%)×30%

    B

    (49140+2457)÷(1-30%)×30%

    C

    49140÷(1-30%)×30%

    D

    [(49140+2457)÷(1+13%)]÷(1-30%)×30%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57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9140+2457÷(1+17%)1÷(1-30%)×30%=21960(元)

    B

    (49140+2457)÷(1-30%)×30%=22113(元)

    C

    49140÷(1-30%)×30%=21060(元)

    D

    [(49140+2457)÷(1+17%)]÷(1-30%)×30%=18900(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9140+2457÷(1+17%)]÷(1-30%)×30%=21960(元)。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一批烟叶,烟叶成本为17.4万元,将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

    6.12

    B

    8.4

    C

    8.74

    D

    9.86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