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题目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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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交由其子乙继承,存款赠与侄女丙。甲死后,遗嘱执行人通知乙和丙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是否接受继承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赠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 第3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 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 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B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25条,乙为继承人,丙为受遗赠人。继承开始后,乙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丙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第4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答案:A
    解析:
    【考点】遗赠扶养协议【详解】《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据此,甲与保姆乙的约定合法有效,构成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选项A正确。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司法部公布的试题及答案中,选项A中“遗赠抚养协议”应为“遗赠扶养协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5题: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答案:A
    解析:
    【考点】继承权的取得【详解】《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要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本题中甲与村委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要优于养子乙享有的法定继承和其侄子丙享有的遗嘱继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 第6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回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 第7题:

    甲在遗嘱中指定所留房屋归其子乙,存款归侄女丙。甲死之后乙、丙两人被告知3个月后参加甲的遗产分割。但直至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

    A.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遗产
    B.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C.将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D.将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放弃继承的,就视为其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未表示接受的,就视为其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乙是甲的继承人,而丙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属于接受遗赠的人,故本题答案选C。本题既考查了遗嘱继承与遗赠的意思表示条件,也考查了继承人的范围,本题中丙并不在继承人的范围内。

  • 第8题: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A、乙、丙各得1/2
    • B、乙得2/3,丙得1/3
    • C、乙获得全部遗产
    • D、丙获得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

    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

    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

    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正确答案: A
    解析: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法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甲自书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的遗嘱全部无效,其他人无权继承遗产。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

    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

    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

    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

    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作出接受继承或者遗赠与否的法律效力。依《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回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 第13题:

    朱某生前曾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去世后所有财产归村委会,村委会按协议尽了义务。朱某失散多年的妹妹在他去世前1个月回到家乡定居,朱某于是留下一份遗嘱,将其部分财产分给其妹继承。朱某去世后,其独生女从外地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所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朱某的女儿继承 B.应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由朱某之女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朱某的所有遗产赠与村委会 D.先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赠与村委会


    正确答案:C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另据《继承法意见》第5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朱某所立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因而无效,应按照协议处理,故C选项正确。

  • 第14题:

    甲有乙、丙、丁、戊四个子女。乙有扶养能力,愿意尽扶养义务,但是甲自己有收入,其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因此明确拒绝。甲于2000年立有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丙。2010年,甲过世。经查,丁长年卧病在床无任何收入。甲立遗嘱时戊10岁,现已经参加工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应当多分遗产 B.丙获得全部遗产
    C.丁不能获得遗产 D.戊不能分得遗产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3条规定,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本题中,乙有扶养能力,愿意尽扶养义务,但是甲自己有收入,其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因此明确拒绝。因此,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因此受影响。因此,A项错误。
    《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因此,丙不能获得全部遗产,应当为丁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因此,B项错误,C项错误。
    《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2款规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2010年,甲过世,应当在此时确定继承人戊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戊已经20岁并且参加工作。因此,不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因此,不能分得遗产。因此,D项正确。

  • 第15题:

    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来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哪项正确?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B
    解析:
    依《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6题:

    2015年甲立公证遗嘱:死后其全部遗产归长子乙。2016年甲又前往同一公证部门立公证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次子丙。由于儿子不孝,2017年甲又在家中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死后归大女儿丁,并注明年月日。后甲因病住院,小女儿戊悉心照料,2018年甲病危,口头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小女儿戊,在场的两名护士可以见证。后甲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2015年甲立的第一份公证遗嘱无效

    B.2016年甲立的第二份公证遗嘱有效

    C.丁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D.戊有权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遗嘱的形式。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 42 条的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在 2015 年和 2016 年所立的两份公证遗嘱均有效,只是以第二份公证遗嘱为准。故 A 项错误,不当选;B 项正确,当选。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 20 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2017 年甲所立的自书遗嘱和 2018 年所立的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变更 2016 年所立的公证遗嘱。因此,最终应由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故C 项正确,当选;D 项错误, 不当选。

  • 第17题:

    某村村民蔡某常年上访,村委会不胜其扰。一次村委会开会时,五位村委会成员甲、乙、丙、丁、戊一致同意杀死蔡某。第二天傍晚,甲、乙、丙、丁、戊五位村委会委员在村口将上访回来的蔡某杀死后埋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村委会构成单位犯罪
    B.甲、乙、丙、丁、戊构成共同犯罪
    C.甲、乙、丙、丁、戊杀死蔡某是职务行为
    D.本案行为人触犯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答案:B,D
    解析:
    故意杀人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此罪。村委会无权决定村民的生死,村委会成员的行为也不是职务行为。

  • 第18题:

    公民甲死后留有房屋和存款等资产,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但到遗产分配时,乙与丙均未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均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C.乙应视为接受遗产.丙应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D.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答案:B
    解析:
    题中甲生前立下的遗嘱是有效遗嘱,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题目中乙是法定继承人,丙是遗嘱继承人,两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遗产,因此都应视为接受遗产。故选B。

  • 第19题:

    刘某生前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村委会负责刘某的生养死葬,死后其所有房屋四问、生活用品归村委会所有。但在2004年9月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间给自己的长子继承,存款1万元给孙女。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某的自书遗嘱有效
    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
    C.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刘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适用,但要注意,本题中遗赠扶养协议涉及的并非刘某的全部遗产,故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未涉及的存款1万元,应当给孙女,而关于房屋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故A项和c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B项错误。

  • 第20题:

    甲妻病故,二人育有一子乙常年旅居国外,相聚甚少。甲年老体弱,就与邻居丙约定:甲生前由丙照顾,死后财产全部归丙。丙因此悉心照顾甲。后甲又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财产全部由身居国外的儿子乙继承。甲死后,乙丙就甲的遗产发生争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的遗产应由乙继承
    • B、甲的遗产应由丙继承
    • C、甲的遗嘱应予撤销
    • D、协议部分无效,乙和丙应平分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给其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

    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

    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

    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无子女,20年前收养了乙,1998年乙到外地打工,甲与村委会订立了遗增抚养协议,在其死后全部财产归村委会。2002年1月病重,邻居丙热心帮助,将甲照顾的很好,甲感动,立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分给丙。2002年10月甲去世。村委会处理完丧事,丙拿着遗嘱找到村委会,要求分一半遗产,乙也回来要遗产,本案如何处理? 如果村委员会放弃受遗增,遗产怎么分配()
    A

    由丙和乙一人一半

    B

    全部由乙继承

    C

    遗产应收归国有

    D

    遗产应收归集体所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最高,既然放弃就转为 执行 遗嘱,执行后剩余遗产就是法定继承了。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

    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

    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

    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乙为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做意思表示,视为接受,而丙作为非法定继承人,是受遗赠人,两个月未做表示则视为放弃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