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行为已经既遂时,就不存在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则属于事后防卫B.甲和乙有宿怨,甲故意用枪射杀乙,乙也刚好准备用事先藏好的砍刀杀甲,甲把乙射死,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C.甲给乙服用麻醉药后抢劫乙的财物,刚好被乙的丈夫发现,乙的丈夫抄起木棍将甲殴打致死,乙的丈夫的行为构成无过当防卫D.甲正在劫持汽车,乘客乙趁其不备将甲杀死,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题目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行为已经既遂时,就不存在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则属于事后防卫

B.甲和乙有宿怨,甲故意用枪射杀乙,乙也刚好准备用事先藏好的砍刀杀甲,甲把乙射死,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甲给乙服用麻醉药后抢劫乙的财物,刚好被乙的丈夫发现,乙的丈夫抄起木棍将甲殴打致死,乙的丈夫的行为构成无过当防卫

D.甲正在劫持汽车,乘客乙趁其不备将甲杀死,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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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行为已经既遂时,就不存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举动犯的犯罪既遂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举动犯的犯罪既遂不要求犯罪行为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

    B.举动犯的犯罪既遂要求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

    C.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

    D.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符合犯罪构成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举动犯的既遂。举动犯的犯罪既遂不要求犯罪行为发生实际的危害结 果或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实际危险,甚至也不要求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只要行为人 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符合犯罪构成。因此,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

  • 第2题: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是:

    A、动物的侵袭由于不能算作“不法侵害”,因此对动物侵害的反击绝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B、作为不法侵害的犯罪行为已既遂,不代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此依然存在着正当防卫的空间
    C、防卫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应视具体的情形成立相应地犯罪,但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D、甲通过强制的方法,迫使已经安装了定时炸弹的恐怖分子乙说出炸弹的准确位置。乙的行为已结束,甲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B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当动物的侵害可以看做是人的侵害的延伸时(比如放狗咬人),即可以作为不法侵害。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在财产犯罪中(如抢劫),行为实施完毕已既遂,但法益侵害的状态依然在延续,此时允许被害人实施防卫行为。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防卫过当也可以成立故意犯罪,比如面对他人的盗窃行为,明知轻伤即可防卫,却故意致其重伤,即成立故意伤害罪。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甲的行为已结束,但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依然在持续,此时依然存在正当防卫的空间。

  • 第3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犯罪既遂,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B.犯罪既遂的法律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行为人没有实现犯罪的预期目的,也可以成立犯罪既遂
    D.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就构成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解析:刑法分则各条就是以犯罪既遂为基准设置法定刑的,如果完全从形式上理解既遂,也可以认为既遂就是达到了分则各条设置的处罚基准状态。因此,对既遂犯,按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A项表述正确。构成要件说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根据构成要件说,是否成立犯罪既遂,取决于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而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发生了实际的犯罪结果或者是否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只要犯罪实行行为完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即便没有发生具体的犯罪结果或者没有实现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也构成犯罪既遂。故B、C项表述正确,D选项表述错误。

  • 第4题:

    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犯罪既遂,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B.犯罪既遂的法律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行为人没有实现犯罪的预期目的,也可以成立犯罪既遂
    D.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就构成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由此可见,具体罪名犯罪既遂的认定是以刑法分则的相应规定为依据的,对于其处罚标准也应依照刑法分则的法定刑处理,所以AB项表述正确。犯罪既遂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类型:实害犯、危险犯和行为犯。在危险犯、行为犯的情况下犯罪结果并非犯罪既遂的判定要件,即使没有实现犯罪目的,也是可以构成犯罪既遂的,故选项C表述正确,而选项D错误。

  • 第5题: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是:

    A.动物的侵袭由于不能算作“不法侵害”,因此对动物侵害的反击绝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B.作为不法侵害的犯罪行为已既遂,不代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此依然存在着正当防卫的空间
    C.防卫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应视具体的情形成立相应地犯罪,但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D.甲通过强制的方法,迫使已经安装了定时炸弹的恐怖分子乙说出炸弹的准确位置。乙的行为已结束,甲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B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当动物的侵害可以看做是人的侵害的延伸时(比如放狗咬人),即可以作为不法侵害。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在财产犯罪中(如抢劫),行为实施完毕已既遂,但法益侵害的状态依然在延续,此时允许被害人实施防卫行为。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防卫过当也可以成立故意犯罪,比如面对他人的盗窃行为,明知轻伤即可防卫,却故意致其重伤,即成立故意伤害罪。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甲的行为已结束,但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依然在持续,此时依然存在正当防卫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