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抢劫案,一审原告某便利店,只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法院发现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B.二审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做出判决,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C.法院应当只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D.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题目

宋某抢劫案,一审原告某便利店,只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法院发现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

A.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B.二审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做出判决,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C.法院应当只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D.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相似考题

3.(本题20分)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来源:考试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22.答案:D 考点:二审与再审讲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 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所以,本题应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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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二审法院不仅要审查一审判决的民事部分。还要审查刑事部分
    B.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就发生法律效力
    C.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张某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D.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对该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二审审理程序。《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故A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故B、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故D项正确。

  • 第2题:

    下列关于刑事第二审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属于被害人,如果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B.在公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对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C.被告人是否对一审判决上诉,以其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D.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若对一审民事部分不服而上诉,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期限确定,但如果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答案:B
    解析:
    《高法解释》第29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可见,自诉人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都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A错误,B正确。是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C错误。 《高法解释》第301条第2款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

  • 第3题:

    (2008年)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工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 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民亊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杭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 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 的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官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要求,张某在 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 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本题直接考核《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规定,比较简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司法机 关坚持“全案审查”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只要发现了适用法律错误,就应当依法改正. 但因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处理起来颇有差异。例如.二审程序中合议庭可能圈于 “上诉不 加刑”原则而不能纠正量刑过轻的问题,必须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处理。
    以下分情况予以具体介绍:
    1.公诉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 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杭诉案件,刑事部分已经生效的, 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査。
    ①如果第一审刑事判决部分并无不当,则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
    ②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
    ③如果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 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抗诉案件,如果发现刑事和民事部分均有 错误需依法改判的,应当一并改判。
    (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告一方要求增加赔偿数额 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第二 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
    (5) 二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第一审被告人提出反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 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 自诉案件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部分 可以调解结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 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 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人笔录,经双方当事 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 讼一并判决。

  • 第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二审法院应当对本案进行全面的审查
    B.二审法院应当只对案件中乙、丙犯罪的部分进行全面的审查
    C.甲如果不构成犯罪,应当宣告无罪
    D.甲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宣布终止审理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全面审查原则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刑诉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注意在本案中除了死亡的上诉人甲以外,还有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故即便在审查后查明甲构成犯罪,仍不能终止审理,因为乙也是上诉人之一,

  • 第5题:




    (本题20分)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本题20分)



    1.第二审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6.(1)调解应当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考点】


    对上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


    【详解】


    1.《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抗诉案件,如果发现刑事和附带民事部分均有错误需依法改判的,应当一并改判。本案中,张某和王某分别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根据前述规定,第二审法院应当对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直接改判。


    2.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上诉期满后,附带民事部分独立生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故在本案中,二审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上诉期满后,刑事部分独立生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本案中,二审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9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一审时王某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6.《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154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