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题目

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

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13:答案:D 考点:中国古代法典体例的变化讲解:《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则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明代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札、兵、刑、工七篇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更多“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经》中相当于今日法律“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它在《曹魏律》中被改为刑名而置于律首

    B.《晋律》有“刑名”而无“法例”,但其总则性内容较《曹魏律》丰富

    C.中国古代刑律体例由十二篇改为七篇的这一变化发生在《大明律》

    D.《北齐律》与《唐律》的体例都是十二篇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A 项正确。《法经》中相当于今日法律“总则,性质的编目是“具律”,它在《曹魏律》中被改为刑名而置于律首B 项错误。因为《晋律》既有“刑名”也有“法例”,它在刑名之后加上了法例。C 项正确。《大明律》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名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北齐律》以来,一直到《唐律》、《宋刑统》的体例都是十二篇.D 项正确。

  • 第2题:

    下列说法对“具律”到“名例律”的演变历史描述正确的是:

    A.《法经》首次将“具律”载人法典

    B.《北魏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

    C.《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

    D.《开皇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


    正确答案:AC
    [考点]晋律;北齐律
    [答案及解析] A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

  • 第3题: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正确答案:C

  • 第4题: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年)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故A项正确。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故B项正确。
    《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齐律》并未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故C项“《北齐律》……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的表述错误。
    《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诸图》、《服制》各一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条。自乾隆五年颁律以后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不断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故D项正确。

  • 第5题: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B.《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答案:D
    解析:
    作为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例律,其内容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基本制度和适用于整部律典的基本原则。名例律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商鞅改法为律,至汉代《九章律》皆称“具律”;《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因此D错误。

  • 第6题: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经》中相当于今曰法律“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
    B.《晋律》有“刑名”而无“法例”
    C.《大明律》将法律篇由唐宋的十二篇改为七篇
    D.《北齐律》与《唐律》的体例都是十二篇


    答案:B
    解析:
    考点:中国古代法典结构变化
    讲解:A、C、D项正确。就中国古代法典体例而言,《法经》中相当于今日法律 “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自《北齐律》以来,一直到《唐律》、《宋刑统》的体例都 是十二篇,而《大明律》一改唐宋传统,更名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 B项错误。因为《晋律》既有“刑名”也有“法例”,它在刑名之后加上了法例。

  • 第7题:

    将《晋律》中的刑名、法例合为名例的律典是()

    • A、《北齐律》
    • B、《北魏律》
    • C、《大律》
    • D、《陈律》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大明律》将唐律的篇目改为名例律、工律、吏律等各律,此外还有()。

    • A、户律
    • B、礼律
    • C、兵律
    • D、刑律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法经》的体例为秦汉所继承,不同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
    • B、《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进一步调整了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的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
    • C、《泰始律》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并且把律分为12篇,对后世律典体例影响深远
    • D、《大明律》将法典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这种法典的编排体例一直延续到清末修律时制定的《大清现行刑律》才被改变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多选题
    《大明律》将唐律的篇目改为名例律、工律、吏律等各律,此外还有()。
    A

    户律

    B

    礼律

    C

    兵律

    D

    刑律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些项是正确的?
    A

    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B

    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C

    《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

    《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正确答案: B,A
    解析: 作为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例律,其内容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基本制度和适用于整部律典的基本原则。名例律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商鞅该法为律,至汉代《九章律》皆称“具律”;
    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由此可见,选项A、B、C都是正确的,D项错在将《北齐律》误为《北魏律》。

  • 第12题:

    单选题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

    《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

    《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

    《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正确答案: A
    解析:
    C项,《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对名例律进行逐条逐句疏议的不是《北齐律》,而是《唐律》
    A项,《法经》共6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是放在最后的,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
    B项,《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D项,《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7部分,名例律置于首篇。其中《律目》、《诸图》、《服制》各1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条。

  • 第13题: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B.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法”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正确答案:ABC
    [考点]名律例的形成过程
    作为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例律,其内容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基本制度和适用于整部律典的基本原则。名例律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自商鞅改法为律,至汉代《九章律》,皆称"具律";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由此可见,选项ABC都是正确的,D项错在将《北齐律》误为《北魏律》。

  • 第14题:

    首次将刑名、法例两篇合为名例律,冠于律首,使封建刑律总则趋于完善并未后世法典所继承的法典是()

    A、《魏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参考答案:D

  • 第15题:

    《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A.具名法

    B.案例

    C.判例法

    D.法例律


    参考答案:D

  • 第16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魏律》又称《曹魏律》,《晋律》又称“张杜律”
    B、《魏律》将《法经》的“具律”改为“刑名”,位置不变
    C、《晋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律
    D、《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

    答案:A,C,D
    解析:
    B项的错误在于《魏律》将《法经》的“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这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具律、刑名、法例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将其调至法典的最前面,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又进了一大步。

  • 第17题: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经》;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大清律例》;《大明律》【详解】C项前半段表述正确,“《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但是最后一句表述错误,《北齐律》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疏议是唐代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对《永徽律》进行逐字逐句的解释,从而形成《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 第18题:

    《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 A、具名法
    • B、案例
    • C、判例法
    • D、法例律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合《刑名》、《法例》为《名例》篇,下列哪篇置于律首?

    • A、《曹魏律》
    • B、《晋律》
    • C、《北魏律》
    • D、《北齐律》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些项是正确的?

    • 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 B、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 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 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对“具律”到“名例律”的演变历史描述正确的有(  )。
    A

    《法经》首次将“具律”载入法典

    B

    《北魏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

    C

    《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

    D

    《开皇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在法经中,共有六篇。“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可见,法经《具律》置于篇尾,其内容为对前五篇进行加减。
    B项,《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20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C项,鉴于汉代律令繁杂,魏明帝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称为《魏律》或《曹魏律》。新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首先,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其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最后,调整律典篇目,对其重新归纳整理、分类合并,使律典的结构与内容更为科学合理。
    D项,《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魏律》又称《曹魏律》,《晋律》又称“张杜律”

    B

    《魏律》将《法经》的“具律”改为“刑名”,位置不变

    C

    《晋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律

    D

    《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进一步引经人律,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成为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官方法律解释。《晋律》及该注解合称“张杜律”。
    B项,《魏律》将《法经》的“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这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具律、刑名、法例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将其调至法典的最前面,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上和科学上又前进了一大步。
    C项,《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20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项,《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 第23题:

    单选题
    《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A

    具名法

    B

    案例

    C

    判例法

    D

    法例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