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宙弹均隅不计,审理期限

题目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宙弹均隅不计,审理期限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考点]期间的计算[解析]《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糟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据此.被告人逃脱而中止审理的期间不应计人审理期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11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人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据此.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期限应当计入审理期限,选项B错误。《刑诉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兰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据此,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不应计入审理期限。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能时间不计入审限。”因此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选项D正确,为应选项。[难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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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证期间为主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
    C.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D.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所以选项B错误。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题: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证期间为主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C.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
    D.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答案:B
    解析:
    选项AC: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
    选项B: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选项D: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 第3题: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证期间为主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C.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
    D.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答案:B
    解析:
    (1)选项AC: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不论保证期间是“6个月”亦或“2年”,都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2)选项B: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3)选项D: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不是一回事。

  • 第4题:

    下列有关期间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B: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C:刑事诉讼中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D:期间届满的计算,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均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答案:A,B
    解析:
    【考点】期间的计算。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1、2、3款的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可见,A、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4款的规定,期间的最后1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1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可见,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项。

  • 第5题:

    (2016年)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证期间为主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C.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
    D.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答案:B
    解析:
    (1)选项AC: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不论保证期间是“6个月”亦或“2年”,都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2)选项B: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3)选项D: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不是一回事。

  • 第6题:

    (2016年)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证期间为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C.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
    D.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答案:B
    解析:
    (1)选项AC: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2)选项B: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3)选项D: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