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莱河是一条多国河流,自西北向东南逐次流经甲、乙、丙、丁四个国家。甲丙丁三国在2008年签订的《多莱河协定》对三国在多莱河使用上的相关权利义务做了规定。甲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为了缓解国内电力不足的问题,甲国遂在多莱河上修建了若干水电站。2010年春季,甲乙丙三国均出现了干旱气候。多莱河的水量急剧减少,导致乙、丙两国的农业灌溉大受影响。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丙国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导致水资源减少,影响了丙国对河流的使用,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B.丁国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未经过

题目

多莱河是一条多国河流,自西北向东南逐次流经甲、乙、丙、丁四个国家。甲丙丁三国在2008年签订的《多莱河协定》对三国在多莱河使用上的相关权利义务做了规定。甲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为了缓解国内电力不足的问题,甲国遂在多莱河上修建了若干水电站。2010年春季,甲乙丙三国均出现了干旱气候。多莱河的水量急剧减少,导致乙、丙两国的农业灌溉大受影响。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丙国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导致水资源减少,影响了丙国对河流的使用,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B.丁国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未经过丁国的允许,违反了2008年的条约规定,因此需要依照条约承担相应责任

C.乙国认为多莱河水量减少,是因为2010年年初在多莱河边上开凿人工运河将河水引向别处所致,据此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D.多莱河是一条国际河流,因此所有国家均可以在该河流上自由航行


相似考题
更多“多莱河是一条多国河流,自西北向东南逐次流经甲、乙、丙、丁四个国家。甲丙丁三国在2008年签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
    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
    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
    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河流制度。AD项,多国河流是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国际河流是通过条约规定对所有国家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所以A正确,D错误。
    B项,多国河流中每一沿岸国在对该河流行使权利时,都应顾及其他沿岸国的利益。各国不得有害的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所以B错误。
    C项,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所以C正确。

  • 第2题:

    艾伦河流经甲、乙、丙三国领土,在丙国入海,三国締结条约规定艾伦河全程对三国船只开放,其他国家船只未经沿河国同意不得在该河流上航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
    A.艾伦河全程河段为三国所共有 B.艾伦河是一条国际河流
    C.艾伦河在入海口处冲积而成的岛屿属于丙国领土 D.艾伦河允许各国商船无害航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对多国河流与国际河流的辨析、领土中的“自然添附”
    讲解: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都流经多国领土,流经各国的河段都是各该国的领土,所以选项A错误。
    若无特殊规定,多国河流一般只对沿河国开放,非沿河国船舶未经沿河国许可不得在该河上航行,根据题目所述,艾伦河属于多国河流,所以选项B错误。
    国际河流一般对各国船舶开放,特别允许各国商船无害航行,而艾伦河并非国际河流,所以选项D错误。
    河流在人海口处冲积而成的岛屿属于“自然添附”,新增土地属于丙国领土,所以C正确。

  • 第3题:

    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
    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
    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
    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

    答案:A,C
    解析:
    【考点】多国河流;国际河流【详解】多国河流是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所以A选项正确。但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因此,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清理等事项,一般都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每一沿岸国在对该河流行使权利时,都应顾及其他沿岸国的利益。各国不得有害地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所以B选项错误。国际实践中,多国河流一般地对所有沿岸国开放,而非沿岸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航行。通过条约规定对所有国家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被称为国际河流。通常,国际河流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是由国际条约规定的,不同的国际河流可能有所不同。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陷阱】多国河流与国际河流中沿岸国与通行国的权利和义务。

  • 第4题:

    艾伦河流经甲、乙、丙三国领土,在丙国入海,三国缔结条约规定艾伦河全程对三国船只开放,其他国家船只未经沿河国同意不得在该河流上航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
    A.艾伦河全程河段为三国所共有 B.艾伦河是一条国际河流
    C.艾伦河在入海口处冲积而成的岛屿属于丙国领土 D.艾伦河允许各国商船无害航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对多国河流与国际河流的辨析、领土中的“自然添附”
    讲解: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都流经多国领土,流经各国的河段都是各该国的领土, 所以选项A错误。
    若无特殊规定,多国河流一般只对沿河国开放,非沿河国船舶未经沿河国许可不得在该河上航行,根据题目所述,艾伦河属于多国河流,所以选项B错误。
    国际河流一般对各国船舶开放,特别允许各国商船无害航行,而艾伦河并非国际河流,所以选项D错误。
    河流在入海口处冲积而成的岛屿属于“自然添附”,新增土地属于丙国领土,所以C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年,甲乙丙丁四国就该河流的航行事项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5年底,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束,任何外国船舶进入甲国境内的菲德罗河段,均须得到甲国政府的专门批准。自2006年起,甲国开始拦截和驱逐未经其批准而驶入甲国河段的乙丙丁国船舶,并发生多起扣船事件。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乙国未能履行条约义务,因此,甲国有权终止该条约
    B、若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可以终止该三国与甲国间的该条约关系
    C、若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可以终止该条约
    D、甲乙两国应分别就其上述未履行义务的行为,承担同等的国家责任

    答案:B,C
    解析:
    【考点】条约的终止【详解】在条约有效期内,各缔约国负有忠实履行条约的义务。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条第2款的规定,在多边条约当事国一方重大违约时,其他当事方有权一致同意,在这些当事方与违约方的关系上,或在全体条约当事方之间,全部或部分停止实行或终止该约。即使乙国未能履行条约义务时,甲国一国无权终止该条约,选项A错误。甲国的行为属于重大违约行为,如果其他国家一致同意,可以终止甲国与这些国家的条约关系,或者是终止该条约,B、C正确。根据《公约》第60条第3款的规定,甲的违约行为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乙国的行为属于一般违约,一者不应承担同等的国家责任,D错误。
    【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或商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或商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以下列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之前,报请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外国国家;(二)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三)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四)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五)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领事官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六)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七)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与中国互免签证国家外交护照的领事官员;(八)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九)来中国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外国代表;(十)临时来中国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十一)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的代表机构和人员;(十二)其他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可见,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民事案件第三人时也应适用审查制度,故A错误。无论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是否从事商业活动,对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适用内部的审查上报制度。故B错误。依据《通知》,对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为被告的案件也应适用报告制度,选项D错误。若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作为原告不适用《通知》中的报告制度,故选项C正确。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损害赔偿【详解】一方根本违约构成宣告合同无效的理由。《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违约方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计算损害赔偿额的目的是要使受损害一方当事人获得合同被履行后所应有的经济地位,补偿其实际损失。故C正确。第75条规定,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在宣告无效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或者卖方已以合理方式把货物转卖,则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74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故A正确。又根据第76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75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74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适用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故B正确。赔偿数额应有所限制,不应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所预见的范围。故D项因缺少这一限定条件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