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C.不复核或审理京师斩、绞监候案件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题目

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

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C.不复核或审理京师斩、绞监候案件

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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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达不正确的是?( )。

    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

    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C.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以及民事案件进行案审

    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正确答案:C

       【考点】都察院
    【解析】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官吏犯罪案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职官犯罪案件;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案件;三是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奏闻皇帝裁决,人命案件或亲审或交两司审理,“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 第2题:

    下列有关地方司法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明代允许越诉
    B、明代在各州县及乡设立“申明亭”,由民间德高望重的老人对民间纠纷加以调解
    C、明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县、府(直隶州)、省三级
    D、清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及巡抚)四级

    答案:B,C,D
    解析:
    BCD的说法是正确的。明代越诉要受重惩。

  • 第3题:

    明朝对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是(  )。
    A.大理寺
    B.刑部
    C.都察院
    D.御史台


    答案:A
    解析:
    解析:明朝的司法机关中,大理寺掌复核,刑部掌审判,都察院掌监察,合称“三法司”。明朝将前朝的御史台改称都察院。

  • 第4题:

    ★★ 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
    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C.不复核或审理京师斩、绞监候案件
    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司法机构。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审理官吏犯罪案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职官犯罪案件;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案件;三是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奏闻皇帝裁决,人命案件或亲审或交两司审理,“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 第5题:

    关于古代司法体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B、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C、明代都察院掌复核驳正,都察院发现有“情词不明或失出入者”,驳回刑部改判,并再行复核
    D、明代刑部、大理院、都察院三大司法机关统称“三法司”,对重大疑难案件三法司共同会审,称“三司会审”

    答案:B
    解析:
    明代的会审制度包括九卿会审、朝审、大审等。大审始于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员在堂居中而坐,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可见,明代的大审不是每三年举行一次,而是每五年举行一次,A项错误。清末司法机关发生了较大的变化,B项正确。明代大理寺掌复核驳正,而非都察院,C项错误。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故明代时应为“大理寺”,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