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哪些情形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用地?( )A.某县小黑河自然村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加工奶制品B.大黑河村委会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生产电子产品C.后桃花村民王二蛋欲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D.大青山镇欲在前桃花村兴建敬老院,用于全镇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题目

下述哪些情形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用地?( )

A.某县小黑河自然村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加工奶制品

B.大黑河村委会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生产电子产品

C.后桃花村民王二蛋欲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

D.大青山镇欲在前桃花村兴建敬老院,用于全镇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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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土地管理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AB均可。第61条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D可以。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C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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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建设用地,都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在哪些情况下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A、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
    B、兴办跨省区的大型农产品流通公司
    C、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
    D、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建设用地的审批。详解:《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因此,本题应选A、C、D项。

  • 第2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城市道路,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B、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不得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C、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D、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答案:A,C,D
    解析:
    见教材P157。

  • 第3题:

    因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或因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此类土地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A:单位
    B:集体
    C:个人
    D:国有

    答案:B
    解析:

  • 第4题:

    下述哪些情形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 体用地?( )
    A.某县小黑河自然村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加工奶制品
    B.大黑河村村委会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 生产电子产品
    C.后桃花村村民王二蛋欲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
    D.大青山镇欲在前桃花村兴建敬老院,用于全镇 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答案:A,B,C,D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笫60条第1款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 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 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 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A、 B均可。第61条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 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 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D正确。第 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 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 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 C正确。

  • 第5题:

    下述哪些情形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用地?
    A.某县双河自然村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生产服装
    B.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生产电子产品
    C.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D.青山镇某自然村欲兴建敬老院,用于全村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答案:A,B,C,D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AB均可。第 61条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 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D可以。第62条第3款规定: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 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C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