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A.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B.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C.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D.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题目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

A.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B.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D.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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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申某或谢某在诉讼中想委托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人员须经法院许可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

    A.原告的父母

    B.律师

    C.与原告以前不相识的法学院的学生

    D.原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正确答案:C
    《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其中暗含着以下意思:除列举之外的人要经法院许可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因为我们知道,律师以及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只需证明其身份,无须经法院许可。所以本题选C项。

  • 第2题: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人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共同诉讼。(1)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2)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人,被称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可以有不同于原告和被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参加人,但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3)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是第三人,既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故正确答案为B。

  • 第3题: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能( )。

    A.向法院提供证据

    B.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C.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

    D.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参考答案: D

  • 第4题: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 )

    A.查阅与本案有关材料
    B.委托诉讼代理人,比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C.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
    D.申请回避

    答案:C
    解析: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时候,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才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所以本题选C。

  • 第5题:

    家住北京东城的李某在暑假期间,带儿子小李(6岁)回四川农村老家游玩,碰到同村的许某与其儿子小许(5岁);期间,小李不小心将小许的脸部抓伤,许某为此花去数千元的治疗费,许某欲通过诉讼索要医疗费,遂咨询律师,律师的以下答复正确的是:

    A.许某与小许应当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李某是本案的被告,小李是证人
    C.小李是被告,李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D.小许是原告,许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 《民诉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因此,李某与小李为本案的共同被告。BC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正确。

  • 第6题:

    下列主体中,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是?( )

    A.原告的岳父
    B.公司的实习生
    C.专利纠纷诉讼中,由中华全国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
    D.离婚诉讼中,某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八十四条至第八十七条进一步细化了上述主体的范围,其中,第八十五条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选项A属于近姻亲;选项C属于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选项D属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故均正确。而选项B的实习生不属公司的工作人员,故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 第7题:

    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
    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第三人;起诉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详解】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款,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本案中李某死亡,李某的妻子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而不是以李某代理人的身份起诉。故A选项错误。依据《行诉法解释》第24条第1款,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B选项正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C选项错误。依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选项错误。且此时增加了一种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陷阱】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并非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 第8题: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能()。

    • A、向法院提供证据
    • B、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 C、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
    • D、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商店因经济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种种原因不能出庭,遂授权办公室主任张某出庭参加诉讼,张某的身份是 ( )
    A

    原告

    B

    指定代理人

    C

    委托代理人

    D

    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诉讼代表人在诉讼中,其诉讼地位()
    A

    与原告完全相同

    B

    与被告完全相同

    C

    与诉讼代理人相同

    D

    具有独立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能()。
    A

    向法院提供证据

    B

    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C

    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

    D

    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本案中,李某父亲的诉讼地位是()
    A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共同诉讼。本案中,张某对李某及其父亲造成了人身伤害,虽然侵权主体是一样的,但是被害人是不同的,实际上客体是两个行为,不是同一个诉讼标的,而是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该题针对“普通共同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3题:

    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 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


    正确答案:B
    答案暂无

  • 第14题: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E.乙在诉讼中的地位既非原告,也非被告


    正确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本题中,乙作为债务人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既非原告,也非被告。

  • 第15题:

    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某乙之父为原告

    B.某乙为原告

    C.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

    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BC
    《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据此。任何自然人皆具有当事人能力。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某乙是受害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为原告。某丙为侵害人、幼儿园亦需承担责任,故为共同被告。《民诉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乙父与丙父皆为诉讼代理人。所以,正确答案为BC.

  • 第16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人民法院指派审判长丁某、人民陪审员杜某、刘某审理该案,书记员贺某记录,下 列情形中需要回避的情形有:( )
    A.丁某是原告张某的近亲属
    B.杜某与原告李某的诉讼代理人系夫妻关系
    C.刘某违反规定会见天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贺某接受了原告张某的请客送礼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回避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执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A项中丁某是原告张某的近亲属,符合第1项规定;B项中杜某与原告李某的诉讼代理人系夫妻关系,符合第1项规定,C项中刘某违反规定会见天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符合第2款规定,D项中贺某接受了原告张某的请客送礼,符合第2款、第4款规定,因此上述情形均需要回避,答案选择 A、B、C、D0

  • 第17题:

    思法公司诉瑞旭公司要求瑞旭公司支付著作权使用金,瑞旭公司称已经将款项交付思法公司的员工李某,思法公司承认李某为其财务人员,但公司并未收到款项。法院依据申请,通知李某参加诉讼。关于李某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第三人
    D.证人

    答案:D
    解析:
    李某作为瑞旭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其职务行为引发纠纷应当以公司作为当事人,故张某不能以当事人身份参加诉讼。通知其参加诉讼仅仅是因为其对案件知情,故只能以证人身份参加诉讼,

  • 第18题:

    某案,被害人王某是精神病人,那么对其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表述是准确的?

    A:王某不是当事人
    B:王某是当事人,但其诉讼权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C:王某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作为原告
    D:王某是刑事被害人,必须有他参加,法庭才能开庭审理

    答案:B
    解析:
    被害人没有行为能力的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也没有诉讼能力的要求,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88条规定,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 第19题:

    诉讼代表人在诉讼中,其诉讼地位()

    • A、与原告完全相同
    • B、与被告完全相同
    • C、与诉讼代理人相同
    • D、具有独立性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本案中,李某父亲的诉讼地位是()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不定项题
    2010年6月5日,1993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11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11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问题。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
    A

    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B

    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

    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D

    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小龙因权益受到侵害而起诉应是原告,因为未成年人属无诉讼行为能力,但有诉讼权利能力。在起诉时小龙尚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其父李某是其法定代理人。司机张某行使的是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寰宇公司承担,应以寰宇公司为被告,故本题答案为D项。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中的“诉讼参加人”的是(  )。
    A

    人民法院

    B

    原告

    C

    被告

    D

    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是指起诉、应诉,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整个或部分诉讼过程中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人,主要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四种。

  • 第23题:

    多选题
    如果申某或谢某在诉讼中想委托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人员须经法院许可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
    A

    原告的父母

    B

    律师

    C

    与原告以前不相识的法学院的学生

    D

    原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其中暗含着以下意思:除列举之外的人要经法院许可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因为我们知道,律师以及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只需证明其身份,无须经法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