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A.赌博罪B.抢劫罪C.盗窃罪D.诈骗罪

题目

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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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是否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是指因为年老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不能自食其力,或者因为年幼又无生活来源,需要有能力的家人帮助,而且事实上也形成了帮助关系。本案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而乙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由此可知,甲与吴某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而乙与吴某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所以甲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丙是胡某与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吴某是丁的生父,丁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 第2题:

    黄某(男)与丁某(女)系夫妻。2010年黄某夫妇遭遇车祸,黄某当场死亡,丁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夫妇二人在世亲人有女儿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父亲和丁某弟弟。下列关于黄某、丁某个人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丁某弟弟

    B: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

    C: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丁某弟弟

    D: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

    答案:B
    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而全部不能参加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3题:

    甲、乙、丙、丁4人共同诱骗黄某参赌。4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会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黄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4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而离去。上述4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答案:B
    解析:
    本案中,甲、乙、丙、丁4人原来打算给黄某吃安眠药,乘其不清醒时赢他的钱,这个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西为如果黄某吃了药后没有丧失意识或者只是略有迟钝,他们趁机骗钱的行为就不能构成犯罪,但是他们本来打算实施什么行为对本案的认定没有影响。我们在认定犯罪时,要考虑的是他们实际实行了什么行为而不是他们原来打算实行什么行为。在本案中,就算他们原来没有打算犯罪,但是他们在给黄某吃了安眠药,发现黄某睡着了之后,趁机将其钱包掏空的行为就是抢劫行为。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犯罪构成的认定要坚持先客观后主观的原则,即从其实施的客观行为入手,从而分析隐藏在背后的主观目的。绝对不能依照先主观后客观的认定顺序。

  • 第4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A项是共同犯罪,乙虽未去也成立杀人既遂;B项中甲某作为帮助犯与其丈夫成立共犯;C项乙拿自家东西难以认定为盗窃,不成立共犯;D项丙是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 第5题:

    案情:
    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镊子从丙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1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倒。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某家,丁某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
    问题:
    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某在盗窃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发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甲被其父亲采用捆绑的方式强制送到公安机关,其行为不认定为自动投案,即使甲如实供述,也只能以坦白认定,不认定为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1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丁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 第6题: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 A、甲某,男,1985年3月28日出生,在1999年4月2日至2001年3月25日,多次与幼女乙某、丙某、丁某发生两性关系,并导致丁某怀孕
    • B、甲某强奸乙某之后,乙某因为害怕张扬出去影响自己的声誉,没有告发。甲某则以将此事告诉其男友相要挟,多次逼迫乙发生性关系。乙某忍无可忍,向司法机关告发
    • C、甲某(男)在假期遇到同厂职工乙某(女),邀其到家中坐坐,然后提出跳舞。甲某以为乙某对其有意,乘势把乙某推到床上,意欲发生性关系。乙某意识到甲某的意图之后,将甲某从身上推开,斥责甲某下流。甲某立即跪地道歉,并求乙某不要告诉他人
    • D、甲、乙、丙、丁四人在公园见戊某(女)。甲某即对乙、丙、丁说,信不信我能把她搞到手(指发生性关系),乙、丙、丁说不信。甲即上前和戊某搭话,结果遭到斥责。甲某恼羞成怒,打了戊某一个耳光,并上前撕扯戊某的衣服,在戊某的乳房上乱摸。戊某叫喊,甲某因害怕触犯众怒,慌忙逃走

    正确答案:A,B

  • 第7题:

    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到丁家后,甲在门外望风,乙、丙进屋打丁。但当时只有丁的好友田某在家,乙、丙误把体貌特征和丁极为相似的田某当作是丁进行殴打,遭到田某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田某头部猛击,将其当场打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
    • B、甲、乙、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
    • C、甲不需要对丁的死亡后果负责
    •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下列行政案件中,不构成侮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

    • A、甲与邻居黄某因邻里纠纷,甲往黄某身上泼尿
    • B、乙因怀恨自己盗窃案中的目击证人刘某,往刘某身上泼粪便
    • C、丙在大街上扒光了老公情人的衣服
    • D、丁因情感矛盾,在办公室当众辱骂同事黄某

    正确答案:B

  • 第9题:

    以下不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的是()。

    • A、甲女为男子张某手淫,张某支付甲女200元
    • B、乙男支付男子陈某300元后,两人肛交
    • C、丙女支付男子刘某400元后,刘某为丙口交
    • D、丁男支付黄女300元,黄女在歌厅为丁陪侍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甲国人约某在甲国侵吞了乙国某公司大量的资产,为逃避刑事处罚潜逃至丁国,在潜逃中约某曾对丙国船舶实施了海盗行为。设甲、乙、丙、丁四国间无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依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丁国无权拿捕约某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 B、乙国对约某有权实施保护性管辖,丁国有义务将约某引渡给乙国
    • C、甲国不可以派警察到丁国将约某缉拿归案
    • D、因为约某对丙国的船舶实施了海盗行为,丁国有义务将约某引渡给丙国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

    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

    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

    甲某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向乙某收买。

    D

    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黄某(男)其妻已故,有一儿黄甲,64年黄某携儿黄甲与陆某(女)携带女儿陆乙结婚。遇政治运动,65年黄某被捕,74年死于狱中,当时黄甲正成年,76年陆某改嫁他人,此时陆乙还未成年,70年,历史问题被解决,86年政府将1.7万元的补助金全部给黄甲,然后陆某提出疑意。请问这1.7万元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黄甲、陆某、陆乙共同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 第14题:

    吴某在某外卖APP上购买了甲酒店的“豪华餐饮套餐”,由乙快递送餐公司职员黄某派送。在骑车送餐过程中,黄某不小心撞伤路人栾某。为此,栾某花去医药费300元。黄某将餐送达后,吴某因送餐时间过长而与黄某发生口角,黄某一怒之下将吴某打伤,吴某花去医药费10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栾某有权请求甲酒店赔偿医药费300元
    B.栾某有权请求乙快递送餐公司赔偿医药费300元
    C.吴某有权请求甲酒店赔偿医药费1000元,黄某负连带责任
    D.吴某有权请求乙快递公司赔偿医药费1000元,黄某负连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1款之规定,本题中,黄某在送餐途中致栾某损害,系在执行法人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黄某所在法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黄某将订餐客户吴某打伤,依然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派餐过程中),依然应由黄某所在法人单位承担责任。故C、D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15题:

    黄某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妻子谢某,与其子黄甲(19岁)关系也很僵。一天由于谢某外出有事忘了做饭,黄某便拿起锅铲追打谢某,黄甲见状过来拉黄某,不小心将黄某拉倒在地,结果黄某越发生气就转而用菜刀追砍黄甲并将黄甲的手砍伤,黄甲路过门口时情急随手拿起一根木棒朝黄某回击,结果击中黄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上。谢某怕黄某醒来更加凶狠报复,便拿起黄某手里的菜刀朝黄某的头部砍了十几刀。经查黄某在被黄甲击倒在地时,由于后脑磕到水泥地导致脑出血,就已经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黄甲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谢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黄甲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谢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黄甲属于正当防卫,谢某的行为为防卫不适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黄甲属于正当防卫,谢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C
    解析:
    【考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详解:黄甲针对黄某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手段是合适的,而在情势紧迫的情况下用木棍随手回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故黄某的死亡应为意外事件;谢某在黄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防卫,属于事后防卫,由于黄某已经死亡,所以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故意杀人罪(未遂)。

  • 第16题:

    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人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赌博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详解】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其中“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以赌博为业意味着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赌博行为。每次赌博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赌博罪。本案中的四人并未聚众赌博,也不能判定其是否“以赌博为业”,故不能认定其构成赌博罪。故A项错误。甲在投放安眠药时,主观上是想使黄某不清醒以致于输钱,但是考虑到其投放安眠药的客观手段和谋取钱财的主观目的,可以认为其主观上包容了抢劫罪的犯罪故意,因此综合全案来看,四人投放安眠药的行为和将钱包掏空的行为在刑法意义上应当视为一个统一的行为。四人主观上有抢劫故意,客观上投放安眠药的行为也足以使他人不能反抗,属于抢劫罪构成要件中的“其他方法”,构成抢劫罪而非盗窃罪。故B项正确,C项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四人并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也并未期待黄某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故不构成诈骗罪。故D项错误,答案为B。

  • 第17题:

    某企业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行岗位评价,将所有岗位进行成对比较,结果是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那么将四个岗位的工作价值从高到低排序为()。

    A:丙、甲、乙、丁
    B:乙、甲、丙、丁
    C:甲、乙、丙、丁
    D:丁、乙、甲、丙

    答案:B
    解析:
    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所以乙的工作价值最高;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甲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二位;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丙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三位;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所以丁的工作价值最低。

  • 第18题:

    甲某将正在打牌的本厂职工乙某叫下楼,以乙某最近打牌赢了钱为由,向乙借现金1000元。乙某提出给300元,并表示不用还。甲某坚持要借1000元,乙某不从,甲某即朝乙某脸上打一拳,并要乙某到其他地方去借。乙某即上到三楼去借钱,甲某在楼下等着拿钱。此时,三楼乙某家中有一部电话,还有5名成年男人。不久,乙某与另一职工黄某下楼,将1000元现金交给了甲某。对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构成抢劫罪
    • B、构成敲诈勒索罪
    • C、不构成犯罪
    • D、构成抢夺罪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下列行政案件中,不构成故意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

    • A、甲与邻居黄某因纠纷产生口角,黄某突然抄起木棍击打甲的脚踝,甲顺手抓住木棍,由于疼痛难忍,用力一甩,黄某站立不稳,摔倒在地,致轻微伤
    • B、乙与邻居老头陈某因土地纠纷发生拉扯推搡,乙明知陈某体弱,突然发力把陈某推到在地,致陈某轻微伤
    • C、丙因与邻居华某不和,华某的孩子经常到丙门口玩耍,丙驱使自家小狗咬伤华某小孩
    • D、丁与邻居刘某不和,丁知道刘某每天一早骑自行车去买菜要下一陡坡,丙趁夜晚把丙停放在门口的自行车的刹车弄坏。次日早上,刘某骑车下坡时摔成轻微伤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下列行政案件中,不构成窝藏赃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

    • A、甲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让他把车藏匿在自家柴房里
    • B、乙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帮助他拆卸、组装改换门面
    • C、丙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帮他保管
    • D、丁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购买下来自用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未经甲和其他旅游者同意,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当地的丙旅行社。丙旅行社聘请丁公司提供大巴运输服务。途中,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后驾驶与迎面违章变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货车相撞,造成甲受伤。甲的下列哪些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 A、请求丁公司和黄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请求黄某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C、请求乙旅行社和丙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请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某寿险公司拟在2015年6月举办一个高端养老产品说明会,甲某、乙某、丙某均为公司的个险营销员,丁某为该寿险公司的正式员工。该寿险公司拟办的产品说明会可以具体由()具体负责。

    • A、甲某
    • B、丁某
    • C、甲某、乙某和丙某
    • D、甲某、乙某、丙某和丁某四人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寿险公司拟在2015年6月举办一个高端养老产品说明会,甲某、乙某、丙某均为公司的个险营销员,丁某为该寿险公司的正式员工。该寿险公司拟办的产品说明会可以具体由()具体负责。
    A

    甲某

    B

    丁某

    C

    甲某、乙某和丙某

    D

    甲某、乙某、丙某和丁某四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未经甲和其他旅游者同意,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当地的丙旅行社。丙旅行社聘请丁公司提供大巴运输服务。途中,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后驾驶与迎面违章变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货车相撞,造成甲受伤。甲的下列哪些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2014年真题]
    A

    请求丁公司和黄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请求黄某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请求乙旅行社和丙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请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C项,《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2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乙旅行社、丙旅行社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本题中,甲可以要求丁公司和刘某按照他们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AB两项,《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黄某是丁公司的司机,其驾车是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因此对旅客的赔偿责任应由用人单位丁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