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原是某印刷厂的I临时工,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甲某遂怀恨在心,于某日潜入该印刷厂,将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等搬出来扔掉了。那么,甲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以寻衅滋事罪处罚C.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D.盗窃罪

题目

甲某原是某印刷厂的I临时工,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甲某遂怀恨在心,于某日潜入该印刷厂,将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等搬出来扔掉了。那么,甲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C.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

D.盗窃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考点】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是指下列四种情况: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案中,甲某偷出电脑、打印机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其行为不能以盗窃罪处理,而应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处罚。故C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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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案例一】

    某机关职员甲某和乙某是夫妻关系。该机关主管赵某因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与同事关系紧张。一日,因新职员甲某的一点小过错,赵某即对其当众训斥,因以前赵某曾追求过甲某之妻乙某而没有结果,甲某认为这是赵某借机报复。

    从此,甲某对赵某怀恨在心,并消极怠工,上班经常迟到。甲某越是消极怠工,赵某越是对其当众训斥,而甲某愈发认为是故意刁难自己,同自己故意过不去。某年某月,赵某因经济问题被立案审查,甲某以为时机已到,为把赵某彻底搞垮、搞臭,遂与妻子乙某商量,捏造赵某犯罪事实:某年某月某日,赵某把甲某之妻乙某骗至宿舍中实施强奸。周密计划后,夫妻二人遂向有关机关告发了赵某。

    【案例思考】

    甲某、乙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15分)


    正确答案:
    二人的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犯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第2题:

    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包装科业务员。某年某月,某印刷厂找潘某,要求调拨纸张给该厂。潘某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印刷厂领导研究认为,即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某的要求,印刷厂先后9次向潘某买纸,潘某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5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名吨白版纸。从中获取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正确答案:
    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潘某的职责就是管理纸张的销售,他在销售过程中巧立名目,从中索取“奖金”和接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再者,《刑法》第93条规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潘某正好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所以,被告人潘某构成了受贿罪。

  • 第3题:

    甲某系一盗窃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某日其因手头紧张欲重操旧业,遂潜入一居民家中,窃得保险箱一个,打开后发现内有现金五万元,并有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数十发,甲某将钱挥霍,并将手枪及子弹藏于自己家中。对甲如何定性?()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C.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

    D.弹药罪


    √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 第4题:

    贺某夫妻带着儿子贺加其到华美照相馆照周岁纪念相。摄影师于某见贺加其活泼可爱,便私自多放大了几张,在征得贺某同意后将其中一张摆放在自己的橱窗内,以招揽顾客。其余的几张保留了下来。后来,于某的朋友洪某见到该照片,称其所在的印刷厂正在制作儿童挂历,就要求于某给他一张。印刷厂以700元价格从洪某处买到照片并制作投产。贺某在买挂历的过程中,发现儿子的大头像也在其中,非常气愤,找到印刷厂问明来源后,即以于某和印刷厂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于某要求追加洪某为被告。法院经调查,认定上述事实属实。问:

    (1)本案中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2)法院应怎样判决?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虽然于某在自己的橱窗内使用贺加其的照片经过了贺某夫妇的同意,但其将照片赠给洪某供在挂历上使用却没有征得权利人的同意,而且其蹭与行为并无合法理由。所以,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2)法院应当判决:于某向原告赔礼道歉;洪某和印刷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收缴洪某和印刷厂的非法所得。
    [解题指导] (1)本小题考查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界定。
    (2)本小题考查侵犯肖像权的救济问题。《民法通则》第120条对侵害公民肖像权的救济作厂规定。

  • 第5题:

    某县环保局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印刷厂不服,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印刷厂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被证明并未超标,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印刷厂据此要求行政赔偿。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将对印刷厂的罚款变为3000元,则对加重的处罚应以( )为赔偿义务机关。
    A.县环保局 B.市环保局
    C.市人民政府 D.国家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对印刷厂的损害,因此应由复议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即市环保局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