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个夜游症患者,其与乙在某地合伙卖西瓜,并共同居住在丙的一间出租屋中。某晚,甲发病,将乙的脑袋当作西瓜,当摸到乙的耳朵时以为是西瓜上粘有泥土,便拿出西瓜刀试图刮去该泥土。乙在梦中因疼痛惊醒,甲因摸到血迹也惊醒。乙为此花去医药费用2000元,对该费用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由甲承担,因为是甲的行为所引起的B.应由乙承担,因为甲的行为是非意识行为C.应由甲承担,甲应对自己的人身伤害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D.甲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题目

甲是一个夜游症患者,其与乙在某地合伙卖西瓜,并共同居住在丙的一间出租屋中。某晚,甲发病,将乙的脑袋当作西瓜,当摸到乙的耳朵时以为是西瓜上粘有泥土,便拿出西瓜刀试图刮去该泥土。乙在梦中因疼痛惊醒,甲因摸到血迹也惊醒。乙为此花去医药费用2000元,对该费用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因为是甲的行为所引起的

B.应由乙承担,因为甲的行为是非意识行为

C.应由甲承担,甲应对自己的人身伤害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

D.甲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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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

    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答案:A,B,C,D,E
    解析: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第2题:

    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
    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答案:A,C,D
    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丁的受让有效。赠与给杨某的,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无效。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甲妻是过失杀死甲,因此并不丧失继承权,甲子是甲的合法继承人。本题选ACD。

  • 第3题:

    (2018年)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4题:

    永福畅合伙企业有甲、乙两名合伙人,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对房屋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本题中提出的甲乙为合伙人是迷惑信息,与本题解答无关。按份共有人基于共有关系而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基于承租合同而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入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我国现行法对这两种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未作规定,但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答案为A项。

  • 第5题:

    甲是一个夜游症患者,其与乙在某地合伙卖 西瓜,并共同居住在丙的1间出租屋中。某晚,甲发 病,将乙的脑袋当作西瓜,当摸到乙的耳朵时以为是西 瓜上粘有泥土,便拿出西瓜刀试图刮去该泥土。乙在 梦中因疼痛惊醒,甲因摸到血迹也惊醒。乙为此花去 医药费用2000元,对该费用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 的是:( )
    A.应由甲承担,因为是甲的行为所引起的
    B.应由乙承担,因为甲的行为是非意识行为
    C.应由甲承担,甲应对自己的人身伤害行为承担 无过错责任
    D.甲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甲是一个 夜游症患者,其在夜游期间所进行的损害是由其非意 识行为引起的,故不应当完全由甲承担责任。依照 《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 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亊人分担民亊责任。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