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孝某。关予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26题)A.控告B.告诉C.举报D.报案

题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孝某。关予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26题)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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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试卷二第24题)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予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第 39 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 第4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孝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可见,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必须为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而非野生动物致人损害。(2)必须是动物独立动作造成的损害,不能受外入驱使。(3)必须没有免责的理由,即不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题中,赵某将马送给李某,李某成为马的所有人,由于该马属于饲养的动物,受惊又不是外人所为,而且并非受害人的过错引起,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李某应当承担王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知.赠与合同巾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其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本题中,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并未告知此马的习性,但由于赵某是无偿赠与李某。而且其并没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所以.造成李某的损失,赵某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 第5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正确答案:C

  • 第6题:

    赵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1头奶牛作为质押物,律师向赵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挤牛奶
    B:李某有权不经赵某同意,使用奶牛
    C:李某不经赵某同意,无权将奶牛转质
    D:如李某不妥善喂养奶牛,致使奶牛生病,赵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所以A不当选。《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使用、处分质押物,所以B当选。《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转质,所以C不当选二《物权法》第215条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所以D不当选。

  • 第7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达成和解后的处理方式。《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可以选择申请法院制作调解书或者申请撤诉(包括上诉人撤回上诉或原审原告撤回起诉);但是,和解协议本身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就本案而言,二审和解之后当事人选择了撤回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中,2号指导案例指出:“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正确。

  • 第8题:

    赵某因为输血不幸成为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在怀孕3个月。赵某到其住所地的妇幼保健院进行正常的产前检查,医生钱某接待了她。

    医生钱某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为赵某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
    B.为赵某提供产前的指导
    C.为赵某提供治疗服务
    D.为赵某提供检测
    E.向医疗机构负责人请示后决定是否为该孕妇提供服务

    答案:E
    解析:

  • 第9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答案:C
    解析:
    【考点】举报的含义【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109条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控告、报案、举报都是立案的重要材料来源。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司法机关告发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举报与报案相比,揭发的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材料要详细、具体,一般应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举报和控告相比,举报人一般都不是被害人,而控告人就是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1项的规定,告诉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特指自诉案件范围中的一个类别。本题中,赵某并非被害人,他对同事李某的告发,有明确的指控对象和指控事实,是一种举报行为,正确答案是C。

  • 第10题:

    共用题干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 赵某. 王某. 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的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张某
    B.罗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

    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

    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本题中赵某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经准许的法律后果是一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撤回上诉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此时王某为了实现其债权,应该依据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赵某和李某在二审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王某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 第12题:

    单选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控告

    B

    告诉

    C

    举报

    D

    报案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B项,告诉是指被害人亲自向人民法院告发、起诉的行为。
    C项,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本题中,赵某发现李某的犯罪事实之后写信揭发该罪行,属于举报。
    D项,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尚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告发的行为。

  • 第13题:

    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某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二第31题)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第 28 题 李某因与赵某素来不和,一天赵某从农田回家的路上经过李某家,李某便解开张某绑在树上的狼狗,让其去咬赵某,赵某情急之下,用随身带的镰刀将狗砍死。下列选项中对赵某行为的定性错误的是:(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构成毁坏财物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ACD
    根据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本题涉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两个明显区别:一是所谓危险来源的不同:紧急避险的来源涵义十分广泛,既可以是洪水、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又可以是猛兽、狂犬等动物的侵袭,还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二是二者损害的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损害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的利益。在本题中李某指使张某的狼狗去咬赵某,赵某将狗打死损害的则是第三人李某的利益而不是不法侵害人李某的利益。所以赵某的行为应当是紧急避险。

  • 第15题:

    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孙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4
    本题涉及正当防卫。赵某遇抢劫罪可以实行无过当防卫,即造成孙某死亡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本案中孙某昏迷,丧失犯罪能力而赵某将其杀死为事后防卫,是故意杀人。

  • 第16题:

    张某家在东北,春节回家过年,单位的同事李某委托其代为购买人参;同事赵某委托其购买鹿茸,张某都同意了.则张某和李某、赵某之间的代理属于( ).

    A.共同代理

    B.单独代理

    C.消极代理

    D.积极代理


    参考答案BD

  • 第17题:

    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选项A.B.D错误,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选项C正确,赵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赵某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王某可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19题:

    赵某因为输血不幸成为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在怀孕3个月。赵某到其住所地的妇幼保健院进行正常的产前检查,医生钱某接待了她。

    医生钱菜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向医疗机构负责人请示后决定是
    B.为赵某提供产前的指导
    C.为赵某提供治疗服务
    D.为赵某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
    E.为赵某提供检测

    答案:A
    解析:

  • 第20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赵某将有瑕疵的马赠与李某,但并未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且本题中马造成第三人王某受损害,是非造成受赠人损失,因此赠与人赵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应由李某承担责任。故选B。

  • 第21题:

    医生钱某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为赵某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
    B.为赵某提供产前的指导
    C.为赵某提供治疗服务
    D.为赵某提供检测
    E.向医疗机构负责人请示后决定是否为该孕妇提供服务

    答案:E
    解析:

  • 第22题:

    2686063 医生钱某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为赵某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
    • B、为赵某提供产前的指导
    • C、为赵某提供治疗服务
    • D、为赵某提供检测
    • E、向医疗机构负责人请示后决定是否为该孕妇提供服务

    正确答案:E

  • 第23题:

    单选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同事李某发现其犯罪行为后写信予以揭发,李某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
    A

    控告

    B

    告诉

    C

    报案

    D

    举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