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蔡某与其父母定居意大利。2004年,20岁的蔡某回国探亲期间,与季某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蔡某购买季某提供的一台电脑。季某交货后,几经催促,蔡某均未付款。后来,蔡某提出,意大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2岁,所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季某诉诸中国法院。就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A.应当适用意大利法律,认定蔡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蔡某与季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认定蔡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意大利法律C.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蔡某有民事行为能力,蔡某与季某

题目

中国公民蔡某与其父母定居意大利。2004年,20岁的蔡某回国探亲期间,与季某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蔡某购买季某提供的一台电脑。季某交货后,几经催促,蔡某均未付款。后来,蔡某提出,意大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2岁,所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季某诉诸中国法院。就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应当适用意大利法律,认定蔡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蔡某与季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认定蔡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意大利法律

C.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蔡某有民事行为能力,蔡某与季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认定蔡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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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清代,吴县有一商人蔡某,蔡某的朋友去世了。他差人把朋友的儿子叫来,要给他一千两金子。对方甚感惊讶和不解。蔡某解释说:“钱是你父亲生前寄存在我这里的。”朋友的儿子问蔡某:“我父亲留下字据了吗?他直到临终也没对我说过这件事。钱,我不能要。”蔡某说“没留字据,但字据在我心中,而不在纸上。”看了上述案例,你认可下列说法中的( )

    A.蔡某的友人好怕儿子拿了钱后胡作非为,故没有告诉他

    B.蔡某的友人忘记了曾在蔡某那里寄存金子的事情

    C.蔡某的友人在蔡某那里存钱没留字据,说明蔡某值得信任

    D.蔡某的友人在蔡某那里存钱没留字据,不合常规


    正确答案:C

  • 第2题: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着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
    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 第3题:

    A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
    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
    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需要对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审批后,连同案卷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审查。对于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该规则第三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五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据此可知,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核实证据。
    选项D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侦查部门报请审查逮捕时,应当同时将报请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第4题:

    建筑承包商蔡某多次与其妻子丁某商量后,丁某同意蔡某与另一未婚女子在外地公开非法同居。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法律判断是:( )
    A.蔡某构成了重婚罪
    B.只要丁某不向法院起诉,蔡某就不可能受到刑事起诉
    C.蔡某的行为侵害了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D.蔡某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A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

    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

    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

    答案:A,B,D
    解析:
    选项 A 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需要对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审批后,连同案卷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审查。对于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该规则第三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选项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五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48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选项 C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据此可知,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核实证据。选项 D 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侦查部门报请审查逮捕时,应当同时将报请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