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某拖欠恒天公司货款10万元,恒天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向屈某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下面那些情形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A.屈某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其他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B.屈某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支付令制作的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C.屈某在法定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其应付货款为8万元D.屈某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表明自己缺乏清偿能力

题目

屈某拖欠恒天公司货款10万元,恒天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向屈某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下面那些情形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A.屈某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其他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

B.屈某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支付令制作的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

C.屈某在法定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其应付货款为8万元

D.屈某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表明自己缺乏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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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AD
    【考点】支付令程序
    【详解】根据《民诉意见》第215条、第220条、第221条和第223条规定,本案的A、D选项是正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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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甲公司清偿债务,督促程序自行终结

    B.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乙公司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A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诉意见》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第3题: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7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付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甲公司发布了支付令,甲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5.8万元,另外1.2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

    A.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C.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不合理,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D.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5.8万元,可将支付令数额更改


    A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债务的转移。债务人(甲公司)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丙公司)的,应当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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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吕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该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B.如果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3个月后一定还清,则该支付令暂不生效。

    C.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认为该异议不成立予以驳回

    D.如果向王某送达支付令,王某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正确答案:BC

      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A项正确。根据第221条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BE两项错误。根据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故D项正确。 

  • 第5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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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新视野公司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表明自己缺乏清偿能力
    B.新视野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其他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了诉讼
    C.新视野公司在法定期间内以口头方式提出,红叶公司欠其货款为3万元
    D.新视野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支付令制作的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了诉讼


    答案: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所以,A选项不当选。《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当选。但是,债务人向管辖法院起诉的,则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而D项当选。支付令异议必须书面形式,口头异议无效,C选项不应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