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将旧的电视机修好,放置路边,希望有人拿走使用。第2天乙发现这台电视机,就拿回家自己使用。乙按照赠与合同取得所有权B.甲买了十条大鱼放生。乙雇用丙打鱼,打到其中一条。丙取得该鱼所有权C.甲盖房,误将乙的石块当作自己的石块打了地基,乙发现,可要求甲归还石块所有权D.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因加工取得该石所有权

题目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将旧的电视机修好,放置路边,希望有人拿走使用。第2天乙发现这台电视机,就拿回家自己使用。乙按照赠与合同取得所有权

B.甲买了十条大鱼放生。乙雇用丙打鱼,打到其中一条。丙取得该鱼所有权

C.甲盖房,误将乙的石块当作自己的石块打了地基,乙发现,可要求甲归还石块所有权

D.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因加工取得该石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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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将旧的电视机修好,放置路边,希望有人拿走使用。第2天乙发现这台电视机,就拿回家自己使用。乙按照赠与合同取得所有权B.甲买了十条大鱼放生。乙雇用丙打鱼,打到其中一条。丙取得该鱼所有权C.甲盖房,误将乙的石块当作自己的石块打了地基,乙发现,可要求甲归还石块所有权D.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因加工取得该石所有权”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公信原则的有( )

    A.甲在路边捡到他人抛弃的旧录音机一台,甲取得所有权

    B.甲从乙处购买丙出借给乙的录音机一台,甲取得所有权

    C.甲从乙处购得一台录音机

    D.甲误将乙的房屋登记为自己的房屋,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D
    「考点」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取得原因
    「解析」A错,A是物权的取得,通过先占取得。B错,B项表述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C错,C项表述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D对,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公示的,即使标的物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对于公示的信任,取得该物所有权。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参考答案:C

  • 第3题:

    对于机动车善意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购买了一辆皇冠车,未进行登记,放在乙处,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B.甲购买了一辆蓝鸟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C.甲购买了一辆奥迪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 甲盗得一辆奔驰车,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答案:A,B
    解析:
    本题A选项中,甲作为皇冠车的购买人,未进行初始登记,皇冠车虽为特殊动产,但此时与普通动产无异,交付即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本题B选项中,甲作为蓝鸟车的购买人,将车登记在乙名下,乙作为无权处分人,此时与处分自己的车无异,交付即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登记仅发生对抗效力。对抗是针对善意第三人的,不是针对所有人的。本题C选项中,甲购买奥迪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无权处分人乙将其卖给不知情的丙,依照《物权法》第106条,以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因为车辆属于应当登记的动产。本题D选项属于盗赃物问题。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 第4题:

    甲与乙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将一头牛交给乙试耕。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为交付。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乙之行为为无权处分,但丙可善意取得该牛所有权
    B:乙为有权处分,丙可继受取得该牛所有权
    C:未经甲的追认,丙不能取得该牛所有权
    D:乙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答案:B
    解析:
    对试用买卖来说,买受人对标的物法律上的处分或者事实上的处分,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同意购买)。乙因简易交付取得了这头牛的所有权。丙对该牛不是善意取得,而是正常取得;不是原始取得,而是传来取得。相应地,乙对该牛的处分,为有权处分,丙可取得所有权,而无须受制于甲的追认,丙也无主张善意取得的可能与必要,故B当选。

  • 第5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善意的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E.丙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A,B,C
    解析:
    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处分;甲以乙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代理。丙如果是善意的,就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 第6题: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奇石属遗失物,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失物所有权归属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甲丢失奇石,奇石应当属于遗失物而非无主物,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本题中奇石的所有权仍属于甲。

  • 第7题: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 第8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其中约定乙将自己的钻戒质押给甲作为担保。之后,乙并未将钻戒交付给甲,而是卖给了丙,并已实际交付。根据《物权法》,关于该钻戒权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 B、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是否同意乙将该钻戒卖给丙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其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一并卖给乙,甲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乙,乙也搬进房内住,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房屋卖给了丙,丙持合同要求乙搬出房屋。乙是否取得了该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 A、乙没有取得该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 B、乙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获得了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 C、乙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没有获得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 D、乙在合同中没有过错,并且已住进房屋,其权益应受保护。丙应当追究甲恶意卖房的法律责任,要求甲归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 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其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一并卖给乙,甲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乙,乙也搬进房内住,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房屋卖给了丙,丙持合同要求乙搬出房屋。乙是否取得了该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A

    乙没有取得该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B

    乙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获得了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C

    乙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没有获得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D

    乙在合同中没有过错,并且已住进房屋,其权益应受保护。丙应当追究甲恶意卖房的法律责任,要求甲归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所有权取得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

    甲将旧的电视机修好,放置路边,希望有人拿走使用。第二天乙发现这台电视机,就拿回家自己使用。乙按照赠与合同取得所有权

    B

    甲买了十条大鱼放生,乙雇用丙打鱼,打到其中一条。丙取得该鱼所有权

    C

    甲盖房,误将乙的石块当作自己的石块打了地基,乙发现,可要求甲归还石块所有权

    D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因加工取得该石所有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乙乃是依先占取得所有权。因为甲将电视机弃置路边,为抛弃所有权的行为,自此时起,该电视机为无主物,故先占该物者可原始取得所有权。
    B项,乙是占有人,丙是占有辅助人,故应当由乙依照先占取得该鱼所有权。
    C项,甲因附合取得了石块所有权,但应对乙给予赔偿。地基不能拆除,不是物理上不能拆除,而是经济上不合理。
    D项,奇石配一个基座,不能算是加工。加工是指一物的变形。况且,即使加工,也只有在新增价值超过原物价值之时,加工人才能取得加工物所有权。

  • 第13题:

    甲有佩玉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拾走,并将其陈列于家,乙的朋友丙十分喜爱,乙遂将其以合理价款卖给丙。则( )。

    A.佩玉属于遗失物,乙应当返还给甲

    B.佩玉属于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佩玉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佩玉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遗失物的归属与善意取得。遗失物是指所有人遗忘或者丢失于某处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而是有主物,所以遗失物不适用先占原则,当事人也不能以所有的意思或者自认为属于无主物而享有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因此,B项表述错误。本题中根本没有提到加工行为,因此,排除C项。由于乙对佩玉没有所有权,而乙非法转让了佩玉,构成无权处分,且由于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并不能取得佩玉的所有权。除非丙是从出卖同类市场物品的公共场所购得,否则不论是否以合理价款购得,私下交易都没有适用善意取得的余地。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D项表述错误。

  • 第14题:

    下列关于所有权取得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将旧的电视机修好,放置路边,希望有人拿走使用。第二天乙发现这台电视机,就拿回家自己使用。乙按照赠与合同取得所有权
    B:甲买了十条大鱼放生,乙雇用丙打鱼,打到其中一条。丙取得该鱼所有权
    C:甲盖房,误将乙的石块当作自己的石块打了地基,乙发现,可要求甲归还石块所有权
    D: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因加工取得该石所有权

    答案:A,B,C,D
    解析:
    (1)乙乃是依先占取得所有权。因为甲将电视机弃置路边,乃抛弃所有权行为,自此时起,该电视机为无主物,故先占该物者可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赠与关系则须受赠人为特定的相对人,而且,因赠与而取得所有权为继受取得,而本案中并非如此,故A项不正确。(2)乙是占有人,丙是占有辅助人,故应当由乙依照先占取得该鱼所有权,所以B项不正确。(3)甲因附合取得了石块所有权,但应对乙给予赔偿。地基不能拆除,不是物理上不能拆除,而是经济上不合理,故C项不正确。(4)奇石配一个基座,还不能算是加工,因此D项不正确。加工,是一物的变形。况且,即使加工,也只有在新增价值超过原物价值之时,加工人才能取得加工物所有权。

  • 第15题:

    甲、乙系叔侄关系,乙将甲收藏的1幅古画 出卖于丙,后甲死亡,乙因遗赠而取得甲的全部财产。 对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及丙取得所有权的性质,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 同,因为,该合同未取得甲的追认
    B.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 同,因为,乙取得了甲财产的所有权
    C.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善意取得
    D.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传来取得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无权处分问题。依 合同法 第 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 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 同有效。本媢中,乙在处分该物时为处分权人,但其后 他继承了该财产,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故在甲死亡 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依据该合同取 得该古画的所有权,合同取得为传来取得,不为善意取 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16题:

    甲乙系叔侄关系,乙将甲收藏的一幅古画出卖于丙,后甲死亡,乙因遗赠而取得甲的全部财产。对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及丙取得所有权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该合同未取得甲的追认
    B.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乙取得了甲财产的所有权
    C.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善意取得
    D.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传来取得


    答案:B,D
    解析: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乙在处分该物时为处分权人,但其后他继承了该财产,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故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依据该合同取得该古画的所有权,合同取得为传来取得,不为善意取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17题: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拾得遗失物的,应该归还失主。

  • 第18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 d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丙没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 第19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其中约定乙将自己的钻戒质押给甲作为担保。之后乙并未将钻戒交付给甲,而是卖给了丙,并已实际交付。根据《物权法》,该钻戒权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B.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是否同意乙将该钻戒卖给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质押。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由于未交付,所以质权未生效

  • 第20题:

    对于机动车善意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购买了一辆皇冠车,未进行登记,放在乙处,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B、甲购买了一辆蓝鸟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C、甲购买了一辆奥迪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D、甲盗得一辆奔驰车,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甲有一块价值10000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有天然奇石乙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后甲发现,向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

    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

    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

    甲乙共同拥有奇石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

    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

    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

    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物在一定期限内是否有所有人可以把物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一般情况下,遗失物不属于无主物,而是有主物,只是由于所有人的不慎导致物与其暂时分离。遗失物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无主物,拾得遗失物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之一。实践中,如果拾得人不知道失主的,应当将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遗失物经公告招领期满无人认领的,收归国有。根据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返还拾得物,不是道德上的义务,而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关于无主物的归属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我国目前对加工行为取得动产所有权没有规定,实践中,未经他人的同意在他人的财产上进行加工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加工物一般归原物所有人所有,并给加工人以补偿。但加工物远远大于原物的,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应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因此,本题C的表述是错误的。本题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该遗失物不是第三人(本题中的丙)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