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A.对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一审判决B.对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C.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时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特定诉讼程序的D.对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的

题目

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

A.对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一审判决

B.对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C.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时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特定诉讼程序的

D.对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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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和191条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两种:1.对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第一审判决,除第二审人民法院通过自行调查核实或者通知原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即可将事实查清,直接改判外,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般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第二种情形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时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特定诉讼程序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更多“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 A.对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一审 ”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A、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D、原判决遗漏当事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答案:B,C,D,E
    解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③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第2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按照不同情形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A: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应当改判
    B: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C: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D: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22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第3题:

    关于发回重审,下列那一说法是正确的?

    A.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发回重审。

    B.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有错误,应当发回重审。

    C.原判决事实不清楚,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 第4题:

    共用题干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第二审法院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B:第二审法院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最高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复核后,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D:最高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复核后,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A项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B项违反了回避制度,C项证人不能再做陪审员,D项没有通知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符合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 第5题:

    某市人民法院对郭某故意伤害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又提出上诉,市法院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市法院下列作法错误的是:()

    A:依法作出判决
    B: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依法作出裁定
    D:依法维持原判

    答案:B
    解析:
    【考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得再次发回重审。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原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据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2次发回重审,故只有B错误,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