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所在单位即将分房,甲估计自己能分得一套新房,便向某公司定购了一套厨具。然而,在单位公布分房名单时,并没有甲。以下关于甲定购厨具的表述,错误的是()。A.无效行为,因为甲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存在重大误解 C.无效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显失公平 D.有效行为

题目
甲所在单位即将分房,甲估计自己能分得一套新房,便向某公司定购了一套厨具。然而,在单位公布分房名单时,并没有甲。以下关于甲定购厨具的表述,错误的是()。

A.无效行为,因为甲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存在重大误解
C.无效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显失公平
D.有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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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向某服装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服装公司是否新设计了某种款式的服装,该服装公司收到电子邮件之后,马上向甲寄送了该款式的服装一套,并要求甲支付货款。甲认为该服装公司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关于这一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该服装公司的行为属于以行为的方式作出的要约,具备要约的条件。甲享有是否作出承诺的权利,甲不愿意支付货款,意味着其拒绝该服装公司的要约。

  • 第2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其学生小张。甲去世时,小张正在美国留学,1年后小张从美国回来,才知道甲已经去世,又过1年后,才知道甲曾立有将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小张的遗赠。小张能否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套毛笔和砚台?( )

    A.不能,因为小张没有在甲死亡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已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B.不能,小张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架钢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C.能,因为小张直到甲死亡后2年才知道甲的遗赠
    D.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答案:C
    解析:
    依《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甲生前立有遗嘱,将钢琴送与乙,乙为受遗赠人,但乙在甲死后2年后才知道甲的遗嘱,知道时乙未超过2个月表示接受遗赠,其有权接受遗赠,故C选项正确。A选项的错误在于,其时间界定在甲死亡后2个月内,而不是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故该选项与法律规定不一致。B选项的错误在于,受遗赠权为形成权,只要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该权利就产生,受遗赠权不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D选项的错误在于,遗赠优于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债务在遗产分割后才发现的。应首先用法定继承的财产清偿债务,而不是别的意思。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3题:

    甲、乙共有一套四层楼的房屋,给丙设立了抵押权,担保甲欠丙的500万元债务,并已办理抵押权登记。丙的债权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丙欲对抵押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发现甲、乙已经在1个月前分割共有物,甲分得第一、二层,乙分得第三、四层,分别办理了所有权登记。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丙对甲、乙分得的房屋均享有抵押权
    B、丙对甲、乙分得的房屋均不享有抵押权
    C、丙只对甲分得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D、丙只对乙分得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答案:B,C,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1条:“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丙对该四层楼取得抵押权后,抵押房屋被分割的,抵押权人仍有权对甲、乙分得的部分行使抵押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C选项、D选项错误。

  • 第4题:

    甲所在单位即将分房,甲估计自己能分得一套新房,便向某家具公司订购了一套新式家具。然而,在单位公布分房名单时,并没有甲。那么甲订购家具的行为是:()

    A:无效行为,因为甲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
    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存在重大误解
    C:无效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显失公平
    D:有效行为,因为行为动机的错误并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它使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瑕疵,进而产生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1条的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可知行为的动机错误并不属于重大误解。本题中,单位分房是甲订购家具的动机,对它的错误认识并不影响其订购行为的法律效力,因而应当选D项。

  • 第5题: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的行为合法,合同有效
    B.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C.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撤销合同
    D.张某行使权利应在收房时起一年内行使
    E.张某可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D,E
    解析:
    可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第6题:

    甲的单位要分新房,甲预计自己会得到一套新房,于是购置了8000元的新家具。后甲没有分到新房。关于甲购置行为的认定,错误的是(  )。

    A.无效行为
    B.有效行为
    C.可撤销行为
    D.效力待定行为

    答案:A,C,D
    解析:
    购置新家具与是否能够分到新房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谈不上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问题。

  • 第7题:

    甲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企业管理研究项目,并在工作期间,利用参与该研究项目的便利,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6000元,此稿酬应归谁所有?()

    • A、应全部归甲所在单位
    • B、归甲所有,但甲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C、归甲所有,由甲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
    • D、归甲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甲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甲将自己依法配置的猎枪借给乙使用,但在次日,甲便向乙索要猎枪,乙问为什么提前要回猎枪,甲说需要用枪杀丙,于是乙将猎枪还给了甲,甲随后杀死了丙。关于本案错误的说法是()。

    • A、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B、乙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C、乙构成甲的共犯
    • D、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甲向乙借款20万,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担保。抵押期间,甲欲将这套房子以25万元卖给丙,丙知道房子已设置抵押,但愿意接受。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卖出该房屋,但应先征得乙的同意
    • B、甲可以卖出该房屋,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 C、甲可以卖出该房屋,但事前应通知乙
    • D、甲无权卖出该房屋,因为此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判断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丙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

    B

    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

    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

    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张某健身的合同目的无从实现,因此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房。
    B项,《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条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该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①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②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③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题中所述事实与该司法解释的这两条规定都不相符,没有法律依据,张某无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项,《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允许解除合同的同时,适用违约金条款主张违约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甲所在单位即将分房,甲估计自己能分得一套新房,便向某公司定购了一套厨具。然而,在单位公布分房名单时,并没有甲。以下关于甲定购厨具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无效行为,因为甲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B

    可撤销行为,因为甲存在重大误解

    C

    无效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显失公平

    D

    有效行为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13题:

    甲与乙结婚,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两年后,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由()偿还。

    A:甲
    B:乙
    C:夫妻共同财产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夫妻一方负债,如果其用途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本题中,甲婚后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借款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第14题:

    甲因病去世,留有遗嘱,甲的儿子乙继承了甲的房屋一套,关于乙取得该房屋是基于( )。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事件
    D.事实构成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如遗嘱继承关系的发生,既要有有效的遗嘱行为,又要有遗嘱人死亡的事件。遗嘱行为与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即为引起遗嘱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

  • 第15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点】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解】《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本题中,丙可依据法律规定选择甲或乙支付。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 第16题:

    甲( 8 岁)名下有一套房产。下列人员中,在处分房产时可以作为甲的法定代理人的有

    A.甲的父亲
    B.甲的祖父
    C.甲的舅舅
    D.甲的继母

    答案:A,B
    解析:
    《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A、B项正确。继父母子女之间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发生拟制血亲关系,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后具有与自然血亲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甲的继母有可能成为甲的监护人,所以D选项正确。

  • 第17题:

    (2016年)甲因病去世,留有遗嘱,甲的儿子乙继承了甲的房屋一套,关于乙取得该房屋是基于( )。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事件
    D.事实构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如遗嘱继承关系的发生,既要有有效的立遗嘱行为,又要有遗嘱人死亡的事件。立遗嘱行为与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即为引起遗嘱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

  • 第18题:

    甲公司的管理层决定购入一套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则甲公司管理层最可能想达到的目的是:

    A.减少损耗、返工及废品成本
    B.增加市场份额
    C.减少运营资本
    D.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答案:A
    解析:
    A选项正确,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通过高度自动化操作和控制减少人为错误,降低损耗、返工和废品成本,这是使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最直接的目的;B选项错误,增加市场份额可能是投资后实现的潜在利益,并不是直接目的;C选项错误,将现金投资于固定资产,会减少运营资本,但减少营运资本通常是管理层不希望看到的,不太可能是管理层投资的目的;D选项错误,投资计算机集成系统后,人为操作减少,可能会提升内控水平,但这不是投资的主要目的。

  • 第19题:

    甲公司的管理层决定购入一套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则甲公司管理层最可能想达到的目的是:()

    • A、减少损耗、返工及废品成本
    • B、增加市场份额
    • C、减少运营资本
    • D、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 
    • 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 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误将乙当作杀人犯,正准备拿刀将其砍倒,丙发现了甲的行为,于是向甲开枪,打伤其胳膊,保护了乙。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B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

    甲、乙共谋伤害丙,在殴打丙的过程中,甲发现乙欲杀害丙,便出手制止,乙不听,甲便将乙打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D

    甲强奸乙后准备逃离现场,恰被服务员丙撞见,丙将甲打死,丙的行为成立特殊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D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A项,不法侵害既包括故意的不法侵害,也包括过失的不法侵害。成立正当防卫要求的不法侵害并不区分故意或者过失。甲将乙当成杀人犯属于过失的不法侵害,丙将甲射伤的行为也构成正当防卫
    B项,设立防卫装置后,遇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该装置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作用制止了不法侵害,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时,构成正当防卫,故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项,丙所面临的危险虽然是甲乙所共同制造的,但是对于乙明显超出共谋故意的杀人行为,甲依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故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D项,丙在杀害甲的时候,甲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故其杀害甲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的管理层决定购入一套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则甲公司管理层最可能想达到的目的是:()
    A

    减少损耗、返工及废品成本

    B

    增加市场份额

    C

    减少运营资本

    D

    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选项正确,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通过高度自动化操作和控制减少人为错误,降低损耗、返工和废品成本,这是使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最直接的目的;B选项错误,增加市场份额可能是投资后实现的潜在利益,并不是直接目的;C选项错误,将现金投资于固定资产,会减少运营资本,但减少营运资本通常是管理层不希望看到的,不太可能是管理层投资的目的;D选项错误,投资计算机集成系统后,人为操作减少,可能会提升内控水平,但这不是投资的主要目的。

  • 第23题:

    多选题
    张三先后向甲、乙、丙借款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张三以自己的一套房屋依次给甲、乙、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下列四种假设的情况下,若因张三不能清偿对甲(150万元)、乙(150万元)、丙(100万元)的到期债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共得款300万元。关于丙能分得的数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假设甲、丙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办理了变更登记,但未经乙的书面同意,丙可分得100万元

    B

    假设甲对丙让与自己的顺位,办理了让与登记,丙可分得100万元

    C

    假设甲对丙抛弃自己的顺位,办理了抛弃登记,丙可分得60万元

    D

    假设甲对乙和丙抛弃自己的顺位,办理抛弃登记,丙可分得100万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