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题目

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

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

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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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更多“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
    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
    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答案:C
    解析: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对该条规定做了详细阐述和说明: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A项错误,同一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属于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且是夫妻关系,应该回避;

    B项错误,父亲和儿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公安局局长和下级分局局长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该回避;

    D项错误,财政科科员从事的是财务工作,也属于应当回避的范围。

    故正确答案为C。

  • 第3题: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林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张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子的弟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C.王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D.顾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ABC

  • 第4题:

    甲现任某市环保局局长,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与之不存在任职回避的亲属是:

    A.甲的妻子
    B.甲的养女
    C.甲堂兄的儿子
    D.甲的儿媳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任职回避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甲堂兄的儿子不属于直系血亲,也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也不属于近姻亲,不存在任职回避。

  • 第5题: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应实行地区回避的公务员是()。

    A县长

    B处长

    C副科长

    D市长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