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题目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答案] A。[解析]这道题要求对有限责任公司有所了解。公司的财产有其独立性,与出资人的财产是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偿还债务,王某个人则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
更多“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须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某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和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该按照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A
     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王某以其公司的全部资产偿还债务后,无须再承担剩余的公司债务。

  • 第2题: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未偿还的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两大基本原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无直接法律关系,因而无须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故选A。

  • 第3题:

    王某投资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王某以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甲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
    B.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王某自行行使股东会职权,有关决定由王某签字后书面置备于公司
    C.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D.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王某签字认可存档

    答案:D
    解析:
    (1)选项A: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完全可以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4)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第4题: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本题中王某仅以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王某对公司欠的债务没有清偿义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所以本题A选项正确。

  • 第5题: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个人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答案:A
    解析:
    这道题要求对有限责任公司有所了解。公司的财产有其独立性。与出资人的财产是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偿还债务.王某个人则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