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76岁,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分配遗产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A.合法,老年人不能继承晚辈遗产B.合法,遗产应全部留给老刘孙女C.不合法,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的权利D.合法但不合理,老刘老年丧子应予以抚慰

题目

老刘,76岁,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分配遗产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

A.合法,老年人不能继承晚辈遗产

B.合法,遗产应全部留给老刘孙女

C.不合法,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的权利

D.合法但不合理,老刘老年丧子应予以抚慰


相似考题
更多“老刘,76岁,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分配遗产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口头遗嘱()。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B:有效,有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
    C:无效,因为遗产已经通过自书和代书遗嘱分配
    D:无效,因为没有指定见证人

    答案:B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 第2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大可以分得价值()万元的遗产。
    A:0
    B:20
    C:6.5
    D:7.5

    答案:A
    解析:

  • 第3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遗产总计()。
    A:40万房产,存款20万
    B:40万房产,存款10万
    C:20万房产,存款10万
    D:存款10万

    答案:C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 第4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老伴可以分得()的财产。
    A:24万房产,12.5万存款
    B:25万房产,12.5万存款
    C:5万房产,2.5万存款
    D:20万房产,10万存款

    答案:D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 第5题:

    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故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
    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
    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
    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特留份的规定。《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AB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D。

  • 第6题:

    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集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答案:B
    解析: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 第7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冯老大可以分得价值()万元的遗产。

    • A、0
    • B、20
    • C、6.5
    • D、7.5

    正确答案:A

  • 第8题:

    老刘在一次事故中不幸身亡,他留下了自己的老伴,一个儿子,还有80岁的父亲,并且还有一笔不小的遗产。请问,对于老刘的遗产,他的亲人的继承顺序应该是()

    • A、父亲、老伴、儿子
    • B、儿子、老伴、父亲
    • C、老伴、儿子、父亲
    • D、D.老伴、父亲、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冯老先生的遗产应按照()继承。
    A

    法定原则

    B

    自书遗嘱

    C

    口头遗嘱

    D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
    A

    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

    B

    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遗产

    C

    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

    D

    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正确答案: B
    解析:
    “转继承”的定义要点:①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②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A项错误,“二儿子早年去世”,不是在继承开始后,不符合句①。B项正确,继承人“小李”在“老李”之后死亡,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小李的法定继承人“小李的儿子”继承老李的遗产,符合定义要点。C项错误,“老张”死亡前就已知其享有全部财产,即“老张”不是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不符合句①。D项错误,“小赵”与“老黄的子女”之间不具有法定继承关系,不符合句②,不能发生转继承。

  • 第11题:

    单选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此案例没有涉及()
    A

    遗嘱见证

    B

    遗嘱继承

    C

    遗赠

    D

    遗嘱效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老刘在一次事故中不幸身亡,他留下了自己的老伴,一个儿子,还有80岁的父亲,并且还有一笔不小的遗产。请问,对于老刘的遗产,他的亲人的继承顺序应该是()
    A

    父亲、老伴、儿子

    B

    儿子、老伴、父亲

    C

    老伴、儿子、父亲

    D

    D.老伴、父亲、儿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先生的遗产总计()。
    A:40万元房产,存款20万元
    B:40万元房产,存款10万元
    C:20万元房产,存款10万元
    D:存款10万元

    答案:C
    解析: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先生的自书遗嘱()。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B:无效,因为分配并不公平
    C:无效,因为没有给冯枫与冯强留特留份
    D:无效,因为分配了家庭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

  • 第15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 第16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先生的老伴可以分得()的财产。
    A:24万元房产,12.5万元存款
    B:25万元房产,12.5万元存款
    C:5万元房产,2.5万元存款
    D:20万元房产,10万元存款

    答案:D
    解析:

  • 第17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 第18题: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遗产处理时()。

    • A、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
    • B、不应为该继承人留下遗产
    • C、用遗嘱中未作处理的遗产分给该继承人
    • D、只有在遗嘱全部无效时,该继承人才能分得遗产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王先生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王先生于1999年立下遗嘱,在遗嘱中,他将其全部财产均留给了大王。王先生于2007年9月由于车祸而不幸死亡。经查,王先生立遗嘱时,大王和小王的年龄分别为17岁和14岁,现两个儿子均已参加了工作。下列关于王先生的遗产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两个儿子各得1/2
    • B、大王和小王分别得2/3与1/3
    • C、大王获得全部遗产
    • D、小王获得全部遗产
    • E、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B,D,E

  • 第20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冯老先生的口头遗嘱()

    •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 B、有效,有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
    • C、无效,因为遗产已经通过自书和代书遗嘱分配
    • D、无效,因为没有指定见证人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廖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廖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廖交给前妻抚养,廖先生2015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廖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廖,则廖先生的遗嘱(  )。
    A

    有效,将财产给小廖

    B

    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廖留遗产份额

    C

    有效,廖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

    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老刘,76岁。老刘的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遗产分配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的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
    A

    合法,老年人不能继承晚辈遗产

    B

    合法,遗产应全部留给老刘孙女

    C

    不合法,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的权利

    D

    合法但不合理,老刘老年丧子应予以抚慰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其他继承人在协商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忽视或根本不考虑老人的继承权利,或者分配后不予给付,使老人的继承权利落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本题中,儿媳拒绝老刘继承儿子任何遗产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