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因心脏病不幸去世,其共有四个儿子,他一直与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因残疾、家境困难出力比较少;三儿子大学毕业以后在大城市里生活,家境富裕,但是因为远,很少回家,也没有尽到扶养老人的孝道;小儿子现在还在上大学,还要靠三个哥哥的照顾。蒋某去世以后,四个儿子协商不均等分割蒋某的遗产,那么蒋某的儿子中应少分遗产的继承人是( )。A.大儿子B.二儿子C.三儿子D.小儿子

题目

蒋某因心脏病不幸去世,其共有四个儿子,他一直与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因残疾、家境困难出力比较少;三儿子大学毕业以后在大城市里生活,家境富裕,但是因为远,很少回家,也没有尽到扶养老人的孝道;小儿子现在还在上大学,还要靠三个哥哥的照顾。蒋某去世以后,四个儿子协商不均等分割蒋某的遗产,那么蒋某的儿子中应少分遗产的继承人是( )。

A.大儿子

B.二儿子

C.三儿子

D.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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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其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二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小敏与索某并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属于索某的法定继承人。

  • 第2题:

    蒋先生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女儿都已成家,但均未生育子女。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女儿成家后一直与蒋先生夫妇共同居住。5年前,女儿因车祸不幸去世,女婿便承担起了对蒋先生夫妇的主要赡养义务。目前,蒋先生因病去世,生前未立任何遗嘱。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上述亲属中有关继承蒋先生遗产的是(  )。

    A.妻子、儿子、儿媳
    B.妻子、女婿
    C.妻子、儿子、儿媳、女婿
    D.妻子、儿子、女婿

    答案:D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或者没有第—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3题:

    季老先生的大儿子于多年前身故,之后季老先生一直由大儿媳赡养。近日季老先生去世,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季老先生去世时仅有大儿媳、大孙子(大儿子的小孩)、二儿子、二儿媳和小孙子(二儿子的小孩)几个亲人,若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的原则进行分配,二儿子可继承其遗产的()。

    • A、全部
    • B、1/2
    • C、1/3
    • D、1/4

    正确答案:C

  • 第4题:

    是谁害了范蠡小儿子的命?()

    • A、范蠡大儿子
    • B、庄生
    • C、楚王
    • D、范蠡二儿子

    正确答案:A

  • 第5题:

    范蠡的第几个儿子在楚国杀了人,入了牢?()

    • A、四儿子
    • B、三儿子
    • C、二儿子
    • D、大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6题:

    李靖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叫金吒,二儿子叫木吒,三儿子叫()。


    正确答案:李狗蛋

  • 第7题:

    《天方夜谭》古萨桑国有一位国王,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什么名字?二儿子叫沙宰曼。()

    • A、山鲁亚尔
    • B、汉斯
    • C、辛巴

    正确答案:A

  • 第8题:

    西周时期,一诸侯王娶了一位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再娶一个妾,为他生了一个大儿子,后来妻子又为他生了二儿子,妾又为他生了三儿子。当该诸侯死后,继承他的王位的应是()

    • A、女儿
    • B、大儿子
    • C、二儿子
    • D、三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刘某生前住重庆市江北区,在该区有1幢100平方米的房屋,共4间,刘某有二子一女:大儿子、二儿子系其后夫和后夫前妻所生,女儿系刘某与前夫所生。刘某一直和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和女儿均在外市工作。刘某虽然和大儿子住在一起,但大儿子对她不孝敬,所以刘某生前暗地立下遗嘱交给其女儿,写明其死后房屋由女儿一人继承。在刘某死后,大儿子没有通知其弟、妹回重庆料理后事。他认为其母生前一直由自己赡养,房子应由他一人继承。但又怕弟、妹与其相争,遂在办完丧事后将该房以5000元的低价卖给张三,并已办好过户手续。二儿子知道后,即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与其兄共同继承母亲遗产,平分房屋。法院立案后,刘某女儿闻讯亦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其母的亲笔遗嘱,并请求法院按遗嘱判决自己继承全部房屋。问:刘某的大儿子、二儿子、女儿以及张三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大儿子为被告,二儿子为原告,女儿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张三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理由是:在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中,大儿子是二儿子起诉的对象,所以为被告。二儿子认为大儿子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为原告。在本案中,女儿因持有其母亲的亲笔遗嘱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提起诉讼,属于第三人参加之诉,但因其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所以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张三虽没有就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10题:

    刘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经成家,妻子和父母都已去世。大儿子生活较好,但不孝敬,女儿离刘某较远不便照料刘某,刘某一直与二儿子一起生活。刘某去世后,其遗产6万元应当怎样分割?()

    • A、首先由3人协商,按他们的协议处理
    • B、如果协商不成,3人平分
    • C、如果协商不成,二儿子应当多分
    • D、如果协商不成,大儿子应当少分

    正确答案:A,C,D

  • 第11题:

    单选题
    范蠡的哪个儿子为西施所生?()
    A

    大儿子

    B

    二儿子

    C

    三儿子

    D

    四儿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其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2014年真题]
    A

    小强一人

    B

    小强、蒋某二人

    C

    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

    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小敏与索某并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属于索某的法定继承人。

  • 第13题: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
    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
    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
    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答案:A,B
    解析: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选项A正确。《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故选项B正确。在选项C中,应当由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故选项C错误。在D选项中,丧失继承权的原因并没有藏匿遗嘱,故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林先生2014年因病去世,家中有房屋两套,市价约值人民币200万元,汽车一辆,市值约12万元,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林先生住院期间欠医院治疗费10万元。林先生的爱人万女士因为身体不好,2011年从单位办理了病退手续,一直在家养病。林先生夫妇有两个儿子,均已经成家。料理完林先生的身后事,二儿子出示了一份林先生的遗嘱,遗嘱中将一套房屋、存款及其他财产留给万女士,另一套房屋由二儿子继承,汽车留给大儿子。遗嘱由二儿子的妻子代书,上面有林先生的签字,二儿子及主治医师小夏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面签名。林先生的大儿子认为遗嘱系伪造,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

    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A:万女士、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
    B: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
    C:万女士、大儿子、小儿子
    D:大儿子、小儿子

    答案:C
    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本案中,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为妻子万女士和两个儿子。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遗产时,应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出。《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本案中,林先生和万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为房屋两套、汽车一辆、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林先生的遗产为这些财产的一半。
    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及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因而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代书遗嘱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是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案例中,二儿子是林先生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C选项错误。二儿媳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BD选项错误。主治医师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可以作为见证人。
    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遗嘱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制作遗嘱,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的遗嘱,不能发生效力。林先生所立的代书遗嘱中由二儿子担任见证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遗嘱无效。

  • 第15题:

    蒋某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嘉陵摩托由大儿子继承,在临死之前将该摩托送给生前好友。蒋某遗嘱中有关大儿子继承嘉陵摩托的部分效力如何()

    • A、该部分被撤销
    • B、该部分无效
    • C、该部分有效
    • D、该部分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范蠡的哪个儿子为西施所生?()

    • A、大儿子
    • B、二儿子
    • C、三儿子
    • D、四儿子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李先生租住的公房位于××路,属于旧里,使用面积19m2。2011年12月因旧城区改建被列入了房屋征收范围。李家夫妇俩共有两个孩子。大儿子2005年结婚时,因家中住房困难,便全家集资另购了一小套两手房,户口没有迁出;二儿子2010年入伍参军至今;这套房屋现由李某夫妇两人居住。 如果属于居住困难户,李先生的两个儿子是否属于居住困难人口()。

    • A、都不是
    • B、都是
    • C、大儿子不是,小儿子是
    • D、大儿子是,小儿子不是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为妈妈找回壮锦的是()。

    • A、大儿子
    • B、二儿子
    • C、三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西周时期,一诸侯王娶了一位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再娶了一个妾,为他生了大儿子;后来妻子又为他生了二儿子,妾为他生了三儿子。当该诸侯王死后,继承他的王位的应是()。

    • A、女儿
    • B、大儿子
    • C、二儿子
    • D、三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西周时期,周王娶了王后,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再娶了一个妃,为他生了大儿子,后来王后又为他生了二儿子,妃为他生了三儿子,当该周王死后,继承他王位的应是()

    • A、女儿
    • B、大儿子
    • C、二儿子
    • D、三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A、小强一人
    • B、小强、蒋某二人
    •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填空题
    李靖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叫金吒,二儿子叫木吒,三儿子叫()。

    正确答案: 李狗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死后留下三套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两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

    二儿子和女儿

    B

    小儿子

    C

    小儿子之女

    D

    大儿子之子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