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普通管辖的确定原则是被告就原告 B、存在共同管辖时,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题目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普通管辖的确定原则是被告就原告
B、存在共同管辖时,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相似考题
更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对于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上级法院的判决

    B.民事诉讼法典

    C.司法解释

    D.宪法


    参考答案:A

  • 第3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B.追加的共同原告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追加的共同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D.被告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参考答案:AC

  • 第4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B:合同纠纷案件不可以实行协议管辖
    C: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答案:A
    解析:
    B项,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实行协议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C项,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D项,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 第5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 的?( )
    a.债权人适用督促程序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 层人民法院申请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 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c.协议管辖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行 为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
    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 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 第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哪些事项?

    A:约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B:约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C:约定举证时限
    D:约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答案:A,C
    解析:
    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约定管辖法院。离婚等身份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不能选择案件的管辖法院。故A项符合题意,B项不对。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C正确。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无权选择,D不对。

  • 第7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涉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B.民事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C.按照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D.公司分配利润纠纷,可以由股东住所地或者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
    根据专属管辖的规定,涉外不动产案件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正确。高级人民法院只能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D错误。

  • 第8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 B、被告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其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其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 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 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民事案件一般地域管辖适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 B、合同纠纷案件不可以实行协议管辖
    • C、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
    • D、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涉外协议管辖中明示协议管辖的表述,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A

    涉外合同纠纷和涉外身份关系纠纷的当事人均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B

    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C

    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

    D

    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

    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只能是一审法院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B

    被告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其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其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享有异议权?

    A.法院对某案件的执行管辖权

    B.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C.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

    D.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的裁定


    正确答案:AB
    【考点】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异议权
    【解析】本题是对《执行程序解释》中执行当事人异议权的考查。关于当事人可否对法院对某案件的执行管辖享有异议权的问题,根据《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 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对法院对某案件的执行管辖权,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可享有异议权,选项A应选。关于当事人可否对执行法院执行行为的合法性享有异议权的问题,根据《执行程序解释》第5条规定,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因此,对于执行法院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可享有异议权,选项B应选。关于当事人可否对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享有异议权的问题,根据《执行程序解释》第l5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因此,对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案外人而不是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享有异议权,选项C不应选。关于当事人可否对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的裁定享有异议权的问题,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为公法,其中并未规定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裁定可享有异议权,因此,对于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的裁定,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不可享有异议权,选项D不应选。

  • 第14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管辖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移送管辖只针对地域管辖

    C.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都是单方行为

    D. 所有合同案件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由此可知移送是一种单方行为,但其并非仅适用地域管辖,故B项错误。而《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下级法院均可以进行管辖权转移,当然,下级法院需要经过上级法院的同意,这意味着管辖权的转移并非是单方行为。故C项错误。合同案件由于可以协议管辖,而可以协议管辖的法院范围不限于被告住所地及合同履行地,所以D项的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 第15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哪些事项?

    A.约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B.约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C.约定举证时限

    D.约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正确答案:AC

  • 第16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C:协议管辖可以变更级别管辖
    D: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不予审查,直接裁定驳回被告的请求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民事案件级别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此可知,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2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注意区分的是,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审理其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此项权利,高级人民法院只是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关于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由此可知,因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使受诉法院不具有级别管辖条件的,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接受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所以,D选项错误。

  • 第17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享有异议权?

    A:法院对某案件的执行管辖权
    B: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C: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
    D: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的裁定

    答案:A,B
    解析:
    【考点】执行异议【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A选项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B选项应选。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的异议权只属于案外人,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并不享有此项权利,故C选项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法律并未赋予当事人对于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裁定提出异议的权利,故D选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

  • 第1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协议管辖不正确的是:
    A.协议管辖适用于财产权益纠纷
    B.协议管辖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C.协议管辖只能选择法律规定的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
    D.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协议管辖增加了两点内容:1.适用范围上,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在选择管辖法院的连接点上,在原有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扩大了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据此,AB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 第1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普通管辖的确定原则是被告就原告
    B.存在共同管辖时,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管辖。普通管辖的确定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存在共同管辖时,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错误。当事人不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0题:

    下列关于涉外协议管辖中明示协议管辖的表述,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 A、涉外合同纠纷和涉外身份关系纠纷的当事人均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 B、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 C、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
    • D、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只能是一审法院

    正确答案:B,C,D,E

  • 第2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管辖主要有()、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级别管辖;移送管辖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民事案件一般地域管辖适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B

    合同纠纷案件不可以实行协议管辖

    C

    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

    D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管辖。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实行协议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A。

  • 第23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哪些事项?(  )[2006年真题]
    A

    约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B

    约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C

    约定举证时限

    D

    约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但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不可以约定其管辖法院。
    C项,《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D项,合议庭成员由法院依职权确定,当事人无权约定。